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
1947年10月10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



  一、本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實行多年,其內容各地各軍略有出入。現在統一規定,重行頒布。望即以此為準,深入教育,嚴格執行。至於其它應當注意事項,各地各軍最高首長,可根據具體情況,規定若干項目,以命令施行之。
  二、三大紀律如下:
  (一)一切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三)一切繳獲要歸公。
  三、八項注意如下:
  (一)說話和氣;(二)買賣公平;(三)借東西要還;(四)損壞東西要賠;(五)不打人罵人;(六)不損壞莊稼;(七)不調戲婦女;(八)不虐待俘虜。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47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43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