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令 〔2018〕第1號 2018年2月8日 發布機關:中國人民銀行 |
〔2018〕第2號 |
第1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40號)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2017年12月31日前發布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
一、廢止《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96)匯資函字第187號文印發)等5件規章(見附件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83)銀髮字第381號)等61件規章(見附件2)繼續有效。
行長 周小川
2018年2月8日
附件1:廢止的規章目錄
附件2:中國人民銀行現行有效的規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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