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礦產資源政策

《中國的礦產資源政策》白皮書
2003年12月·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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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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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產資源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取得巨大成就,探明一大批礦產資源,建成比較完善的礦產品供應體系,為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中國92%以上的一次能源、 80%的工業原材料、70%以上的農業生產資料來自於礦產資源。

  中國高度重視可持續發展和礦產資源的合理利用,把可持續發展確定為國家戰略,把保護資源作為可持續 發展戰略重要內容。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後,中國政府率先制定了《中國二十一世紀議程—中國二十一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2001年4 月批准實施了《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3年1月開始實施《中國二十一世紀初可持續發展行動綱要》。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中國在新世紀頭二十年的奮鬥目標。中國主要依靠開發本國的礦產資源來保障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中國政府鼓勵勘查開發有市場需求的礦產資源,特別是西部地區的優勢礦產資源,以提高國內礦產品的供應能力。同時,引進國外資本和技術開發中國礦產資源,利用國外市場與國外礦產資源,推動中國礦山企業和礦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是中國的一項重要政策。中國政府認為,國外礦業公司進入中國,中國礦山企業走向世界,實現各國資源互補,對推進世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共同繁榮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 礦產資源及其勘查開發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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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現已發現171種礦產資源,查明資源儲量的有158種,其中石油、天然氣、煤、鈾、地熱等能源礦產10種,鐵、錳、銅、鋁、鉛、鋅等金屬礦產54種,石墨、磷、硫、鉀鹽等非金屬礦產91種,地下水、礦泉水等水氣礦產3種。礦產地近 18000處,其中大中型礦產地7000餘處。

  中國礦產資源的基本特點是:

  --資源總量較大,礦種比較齊全。中國已探明的礦產資源種類比較齊全,資源總量比較豐富。煤、鐵、銅、鋁、鉛、鋅等支柱性礦產都有較多的查明資源儲量。煤、稀土、鎢、錫、鉬、銻、鈦、石膏、膨潤土、芒硝、菱鎂礦、重晶石、螢石、滑石和石墨等礦產資源在世界上具有明顯優勢。地熱、礦泉水資源豐富,地下水質量總體較好。

  --人均資源量少,部分資源供需失衡。人口多、礦產資源人均量低是中國的基本國情。中國人均礦產資源擁有量在世界上處於較低水平。金剛石、鉑、鉻鐵礦、鉀鹽等礦產資源供需缺口較大。

  --優劣礦並存。既有品質優良的礦石,又有低品位、組分複雜的礦石。鎢、錫、稀土、鉬、銻、滑石、菱鎂礦、石墨等礦產資源品質較高,而鐵、錳、鋁、銅、磷等礦產資源貧礦多、共生與伴生礦多、難選冶礦多。

  --查明資源儲量中地質控制程度較低的部分所占的比重較大。查明資源儲量結構中,資源量多,儲量、基礎儲量少; 經濟可利用性差或經濟意義未確定的資源儲量多,經濟可利用的資源儲量少;控制和推斷的資源儲量多,探明的資源儲量少。

  --成礦條件較好,通過勘查工作找到更多礦產資源的前景較好。石油、天然氣、金、銅等礦產資源的找礦潛力很大。老礦山深部、外圍和西部地區是重要的礦產資源接替區。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國家之一。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政府大力加強地質工作,明確要求地質工作要走在國民經濟建設的前面。提出了 「開發礦業」的戰略方針,並在每個五年計劃期間,都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作出了部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得到了極大的發展,使中國逐步成為世界礦產資源大國和礦業大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為經濟建設提供了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提供了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推動了區域經濟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經濟的發展,促進了以礦產資源開發為支柱產業的礦業城市(鎮)的興起與發展,解決了大量社會勞動力就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相繼發現和探明了一大批礦產資源。以大慶油田為代表的一大批油氣田,使中國由一個貧油國轉變為世界上主要產油國之一。發現和擴大了白雲鄂博稀土金屬礦、德興銅礦、金川鎳礦、柿竹園鎢礦、欒川鉬礦、阿什勒銅礦、焦家金礦、玉龍銅礦、大廠錫礦、廠壩和蘭坪鉛鋅礦、東勝—神木煤田、紫金山銅金礦、羊八井地熱田等一批重要礦床。發現和探明了一批重要地下水供水水源地。西部地區礦產資源集中區逐漸顯示出良好的找礦前景。在一批老礦山外圍或深部找到了新的資源。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陸續取得一批成果。五十多年的礦產資源勘查工作,使中國從礦產資源家底不清到成為世界礦產資源大國; 從已知地下水源地稀少到地下水在全國供水中起舉足輕重的作用。與此同時,形成了一支具有優良傳統和作風、技術力量雄厚的地質勘查隊伍,為中國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礦產資源開發規模迅速擴大。1949年,中國保留比較完整的礦山僅300多座,年產原油12萬噸,煤0.32億噸,鋼16萬噸,有色金屬 1.30萬噸,硫鐵礦1萬噸,磷不足10萬噸。經過五十多年的努力,中國先後建立了大慶、勝利、遼河等大型石油基地,大同、兗州、平頂山、「兩淮」、準格爾等煤炭基地,上海、鞍山、武漢、攀枝花等大型鋼鐵基地,白銀、金川、銅陵、德興、個舊等大型有色金屬基地,開陽、昆陽、雲浮等大型化工礦山基地,形成了能源與原材料礦產品的強大供應系統。一大批礦業城市拔地而起,促進了中國的城市化建設。目前,中國的礦產品產量、消費量居世界前列。2002年,中國共有大型礦山489座,中型礦山1025座,小型礦山和砂石粘土采場14萬多處,從業人員907萬人。礦業產值4542億元。生產原油1.67億噸,天然氣 327億立方米。礦石和砂石粘土採掘量48.49億噸,其中:原煤13.80億噸,鐵礦石2.31億噸,磷礦石2301萬噸。十種有色金屬產量1012萬噸。目前,中國原煤、鋼、十種有色金屬和水泥產量居世界第一位,磷礦石和硫鐵礦產量分別居世界第二位和第三位,原油產量居世界第五位。國有礦山企業是中國礦產資源開發的支柱,也是能源、原材料工業的穩定供應基地。原油、天然氣和36%的其他礦石產量都來自7679個國有礦山企業。國有礦山企業不僅為工農業發展奠定了基礎,而且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綜合國力作出了重要貢獻。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多種經濟成分的礦山企業也得到迅速發展。目前,非國有礦山企業達到14萬個,其中港澳台商投資礦山企業132個,外商投資礦山企業160個。

  --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五十多年來,中國物探、化探、遙感、鑽探、坑探等礦產資源勘探技術和實驗測試、計算技術取得了很大進展,提高了礦產資源勘查的科學技術水平。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回收利用成效明顯,資源利用率逐步提高。目前,中國廢鋼的回收率為40%,廢舊有色金屬的綜合回收率為27.70%; 鉑族和稀散元素幾乎全部來源於綜合利用; 近三分之一的硫酸原料也是由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綜合回收。一些礦山企業對與煤伴生的瓦斯、油頁岩、高嶺土、高鋁粘土進行綜合開發,對煤矸石、粉煤灰進行加工利用,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礦產品對外經濟貿易快速發展。2002年中國礦產品及相關能源與原材料進出口貿易總額為1111億美元,占全國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8%。原油、鐵礦石(砂)、錳礦石(砂)、銅精礦、鉀肥進口量較大。鉛、鋅、鎢、錫、銻、稀土、菱鎂礦、螢石、重晶石、滑石、石墨等優勢礦產品的出口量較大。中國礦產資源領域的對外合作不斷擴大。通過海洋油氣資源對外合作勘查,陸續發現了一批新的油氣田,海洋油氣產量逐年增加。到國外勘查開發油氣資源已具一定規模,到國外勘查開發固體礦產資源也已開始。在煤層氣領域與一些國家建立了長期的研究開發合作關係。

  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方面中國仍面臨一些矛盾和問題,主要有:

  --經濟快速增長與部分礦產資源大量消耗之間存在矛盾。石油、(富)鐵、(富)銅、優質鋁土礦、鉻鐵礦、鉀鹽等礦產資源供需缺口較大。東部地區地質找礦難度增大,探明儲量增幅減緩。部分礦山開採進入中晚期,儲量和產量逐年降低。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浪費現象和環境污染仍較突出。開採礦山布局不夠合理,探采技術落後,資源消耗、浪費較大,礦山環境保護需進一步加強。

  --區域之間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不平衡。西部地區和中部邊遠地區資源豐富,但自然條件差,生態環境脆弱,地質調查評價工作程度低,制約了資源開發。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探礦權採礦權市場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需要繼續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需要拓寬。

二、 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目標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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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紀頭二十年,中國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礦產資源的需求總量將持續擴大。中國將加強礦產資源的調查、勘查、開發、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努力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中國將繼續按照有序有償、供需平衡、結構優化、集約高效的要求,通過實施有效的礦產資源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礦產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中國二十一世紀初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總體目標是:

  --提高礦產資源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保障能力。加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有效投入,擴大勘查開發的領域和深度,強化對礦產資源的保護,增加礦產資源的供應。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建立戰略資源儲備制度,對關係國計民生的戰略礦產資源進行必要的儲備,確保國家經濟安全和礦產品持續安全供應。

  --促進礦山生態環境的改善。減少和控制礦產資源採選冶等生產環節對資源環境造成的破壞和污染,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健全礦山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防治的執法檢查和監督。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礦山企業和全社會的資源環境保護意識。

  --創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運行規律,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調整和完善礦產資源政策,改善投資環境,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務,創造市場主體平等競爭和公開、有序、健全統一的市場環境。

  實現以上目標,中國將繼續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保護資源措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資源保護的關係。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資源,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堅持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方向。在國家產業政策與規劃的引導下,充分發揮市場在礦產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資源優化配置機制。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總量的調控,培育和規範探礦權採礦權市場,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多元化和經營規範化,切實維護國家所有者和探礦權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

  --堅持區域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統籌規劃,正確處理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國有礦山企業與非國有礦山企業,以及規模開發與小礦開採之間的關係。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西部地區礦產資源特別是優勢礦產和國內緊缺礦產的勘查開發,支持礦業城市、老礦山尋找接替資源,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健康發展。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照顧民族地區利益相結合。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對礦山環境的保護和恢復治理。

  --堅持擴大對外開放與合作。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和吸引國外投資者勘查開發中國礦產資源。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開展礦產資源的國際合作,實現資源互補互利。

  --堅持科技進步與創新。實施科技興國戰略,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及綜合利用、礦山環境污染防治等關鍵技術和成果的攻關和推廣應用,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技術和海洋礦產資源開發等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加強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等基礎研究。提高勞動者素質,培養一批掌握先進科學理論、有創新能力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科技隊伍和人才,促進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由傳統產業向現代產業、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的轉變。

  --堅持依法嚴格管理礦產資源。健全法制,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促進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法制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三、 提高國內礦產資源的供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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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府按照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深化礦產資源勘查體制改革,實行公益性、基礎性地質調查評價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運行。1999年組建了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開展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實施基礎調查計劃、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工程、資源調查與利用技術發展工程,重點開展地質工作程度較低地區的基礎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遠景評價,特別是西部地區礦產資源潛力調查評價和短缺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為礦產資源規劃和政府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提供地質礦產基礎信息。國家出資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工作拉動了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投資,一批成礦遠景區成為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投資關注的熱點。

  中國政府鼓勵並積極引導符合規劃要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活動。鼓勵在中西部地區、邊遠及少數民族地區等經濟欠發達且具資源潛力的地區開展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鼓勵礦山企業在有市場需求和資源潛力的老礦山外圍或深部開展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探尋新的接替資源。對以往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鼓勵投資者通過公平競爭獲取探礦權採礦權。鼓勵開展石油、天然氣、煤層氣、低灰低硫煤、優質錳、鉻、銅、鋁、金、銀、鎳、鈷、鉑族金屬、鉀鹽等礦產資源的商業性勘查。科學、合理開發地熱、礦泉水和地下水資源,厲行節約,優水優用,防治污染。

  中國將採取以下措施提高國內礦產資源的供應能力:

  --加大能源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力度。中國煤炭資源豐富且居能源主體地位,但煤炭對大氣環境污染嚴重,能源結構需進行某些調整。中國將充分利用煤炭資源和水能資源,發展以煤炭洗選加工、液化、氣化等為主要內容的煤的潔淨技術。煤炭開發在穩定東部地區生產規模的同時,將重點開發山西、陝西、內蒙古,合理開發西南地區,適當開發新疆、甘肅、寧夏、青海的煤炭資源。加大煤層氣開發力度。中國石油資源比較豐富,但和需求相比相對不足。解決油氣供應不足的問題,將首先立足於開發利用國內的油氣資源。西部地區已經發現豐富的油氣資源,新疆塔里木、準噶爾,陝西、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的鄂爾多斯和青海柴達木等盆地都有良好的開發前景。渤海海域也有重大發現。石油資源勘查開發,在深化東部、發展西部、加快海上的基礎上,重點加強老油區的勘查工作,力爭在新層系和地區取得新的發現,增加石油探明儲量,保持合理的石油自給率。天然氣勘探開發,以西氣東輸沿線的塔里木、鄂爾多斯、柴達木盆地和四川、重慶地區以及海上的東海盆地為重點,增加儲量,提高產量,逐步改善中國能源結構。

  --促進區域地質礦產勘查開發的合理布局。中國西部地區礦產資源比較優勢突出,分布集中,具備形成優勢支柱產業的資源基礎。全國已查明資源儲量的158種礦產中,西部地區擁有138種。西部地區的煤炭、油氣、鉀鹽、鉻鐵礦、稀土、磷、鎳、釩、錳、銅、鋁、鋅等30餘種礦產資源在全國具有比較優勢。隨着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建設力度加大,有助於把西部地區的資源及資源性產品迅速地和國內外市場連接起來,從而極大地改善礦產資源開發和礦產品入市的條件。中國政府鼓勵以西部地區礦產資源集中區為重點,開展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優質煤、銅、金、優質錳、鉀鹽、地下水等礦產資源的商業性勘查,推動西部地區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鉀鹽、磷等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深度加工,加快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在中東部地區,重點挖掘礦產資源潛力,強化綜合利用,拓展礦產資源加工產業鏈。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標,開展鎢、錫、銻、鉛、鋅、稀土等礦產資源的勘查。充分發揮中東部地區非金屬礦產開發的區位、技術優勢,提高非金屬礦產的深加工水平和集約化利用程度,開拓新的應用領域,增強市場競爭力。同時,開展中東部地區老礦山接替資源的找礦工作。中國管轄海域蘊藏着豐富的礦產資源。中國政府將繼續加強海域油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和其他礦產資源的研究,積極參與國際海底礦產資源的研究和勘查開發活動。

  --加快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調整。中國礦產資源開採集約化、現代化程度偏低,需要優化結構、創新技術和加強管理。中國將加快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的調整步伐,增加產能,提高效益。通過礦山企業技術改造和機制轉換,鼓勵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應用成熟技術和高新技術,提高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水平。實行規模開發,提高集約化水平,淘汰落後、分散的採礦能力。依法清理關閉無證開採、污染環境、浪費資源、不具備安全辦礦條件的礦山企業。通過市場和政策引導,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礦山企業集團。繼續支持和幫助非國有礦山企業的發展。

  --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中國已探明的礦產資源中有相當數量為品質較低、目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尚難利用的資源,對這些資源的開發利用是解決中國礦產資源供應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中國政府鼓勵通過加強礦產資源集中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礦山建設外部條件,利用高新技術,降低開發成本等措施,使經濟可利用性差的資源加快轉化為經濟可利用的資源。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是中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一項重大技術經濟政策。中國對礦產資源實行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綜合開發、綜合利用。鼓勵和支持礦山企業開發利用低品位難選冶資源、替代資源和二次資源,擴大資源供應來源,降低生產成本;鼓勵礦山企業開展「三廢」(廢渣、廢氣、廢液)綜合利用的科技攻關和技術改造;鼓勵對廢舊金屬及二次資源的回收利用。積極開發非傳統礦產資源。中國在1985年頒布實施《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1996年頒布實施《關於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並發布《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從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方面對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實行優惠政策,鼓勵礦山企業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開展節能降耗。中國鼓勵發展礦產品深加工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技術,節能、節材、節水、降耗技術和工藝,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核電,擴大利用潔淨煤和煤層氣,減少直接燃煤比重。發展新型金屬、新型非金屬及常規礦物原料的替代品,降低經濟社會對常規礦物原料的依賴程度。

  --建立戰略礦產資源儲備制度。國家根據礦產資源供需現狀及現有國力,對重要戰略資源分期分批納入儲備序列。

  --逐步解決老礦山的資源接替問題。中國部分國有大中型礦山開採進入中晚期,接替資源不足。一些老礦山企業因資源枯竭而難以為繼。中國政府從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針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特點,制定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為其生存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開展大型老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工作,使部分老礦山擺脫資源枯竭的困境,延長其服務年限。

四、 擴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對外開放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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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積極參與礦產資源領域的國際合作,推進國內外資源、資本、信息、技術與市場的交流。

  中國實行鼓勵外商來華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政策。中國鼓勵國內礦山企業與國際礦業公司合作,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引進先進技術,按照國際慣例經營運作。中國石油工業自1982年開始對外開放,利用國外資金和技術,合作勘探開發油氣資源,近年來開發範圍逐步擴大,原油產量大幅度提高。目前,中國已參與境外油氣資源開發。中國政府在進一步改善外商投資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強國際合作方面,已經或將採取一系列措施。

  --進一步鼓勵外商來華投資。中國於1999年8月發布《關於當前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的意見》,2000年6月發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02年3月發布修改後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技術創新,擴大國內採購;鼓勵外商向中西部地區投資;進一步完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進一步完善油氣資源勘查開發的對外合作。在油氣礦產資源領域,中國政府一直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和以產品分成合同為基礎的石油對外合作模式,已廣為國外石油公司所接受。2001年9月,中國發布了修改後的《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對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條例》。

  --鼓勵外商投資勘查開發其他礦產資源。2000年10月,中國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勘查開採非油氣礦產資源的若干意見》,進一步開放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允許外商在中國境內以獨資或者與中方合作的方式進行風險勘探; 對勘查作業區內發現的具有可采經濟價值的礦產資源,保障其享有法定的優先採礦權;外商投資取得的探礦權、採礦權可以依法轉讓;外商投資開採回收共(伴)生礦、利用尾礦、提高綜合利用率、到西部地區勘查開採礦產資源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減免礦產資源補償費優惠政策; 外商獨資或者與中方合資、合作開採《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礦產資源的,免繳礦產資源補償費五年;規定各級政府部門不得參與合資、合作辦礦,不得對外商提出不合理的經濟要求,不得亂檢查、亂攤派,不得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增加收費項目。

  --進一步改善國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環境。中國政府信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議定書和有關承諾,在礦產資源管理領域,已經清理了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一致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外商勘查開發礦產資源實行國民待遇。中央政府確保國家有關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各地的統一實施,規範各級政府對外商投資辦礦的管理行為。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透明度原則,修改了地質資料管理辦法,放寬了公益性地質資料的範圍,建立了公開的礦產資源信息服務系統,確保外商使用公益性地質資料。明晰、簡化、規範了外商投資勘查開發礦產資源的審批程序。

  --轉變引進機制和經營方式。在中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過程中,吸引外商勘查開發礦產資源,將從單純強調吸引資金向引進資金、技術、現代化管理和優秀人才並重的方向轉變,從單純注重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領域吸引外資向更多地發展礦業服務貿易領域的合資合作轉變,從主要依靠對外借貸和外國直接投資向直接利用國際礦業資本市場的方式轉變。

  中國將繼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擴大礦產品國際貿易,實現礦產資源產品的餘缺互補,促進礦產品對外貿易的發展。中國政府將按照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制定統一的礦產品進出口政策,統一協調優勢礦產品的出口和短缺礦產品的進口,調整礦產品進出口結構,提高經濟效益,鼓勵深加工高附加值礦產品的出口和初級礦產品的進口。直接進口礦產品仍將是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中國利用國外礦產資源的主要方式。中國政府將逐步改變目前包括原油在內的礦產品現貨貿易比重過大的狀況,鼓勵與國外公司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實施多元化、全方位的進口。對於鎢、錫、銻、稀土、螢石、重晶石等中國傳統優勢礦產資源,將改善出口結構,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規範出口經營秩序,積極推進行業中介組織開展行業協調和自律,促進國內外礦產品貿易的健康發展。

  中國政府鼓勵國內企業參與礦產資源領域的國際合作,勘查、開發和利用國外礦產資源。按照國際慣例促進和保護境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投資,規範投資和經營行為。積極開展地質調查、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領域的對外合作,擴大雙邊和多邊科技交流與合作。

五、 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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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查開發礦產資源會改變和影響礦區周圍的生態環境。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在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實行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治理同步發展。中國已公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對礦山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土地復墾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國政府將繼續加強礦山環境保護,並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作:

  --繼續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制度、土地復墾制度和排污收費制度。嚴格執行礦山建設與礦山環境保護設施的設計、施工與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積極引導企業在礦產資源勘查、開採過程中實施清潔、安全生產。

  --限制對生態環境有較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發。在自然保護區和其他生態脆弱的地區,嚴格控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重要風景區和重要地質遺蹟保護區內開採礦產資源; 嚴格控制在生態功能保護區內開採礦產資源。嚴格禁止土法煉焦、金屬冶煉、煉硫、煉礬等;限制新建、改建含硫量大於1.50%的煤礦,禁止新建含硫量大於 3%的煤礦。限制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開採礦產資源,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開採礦產資源。未經批准,不得在鐵路、重要公路兩側一定距離以內開採礦產資源。

  --新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應當論證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或減少對大氣、水、耕地、草原、森林、海洋等的不利影響和破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應當包括水土保護方案、土地復墾實施方案、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按照規定報批。加強對礦山「三廢」 治理的監督管理,嚴格按國家規定標準控制廢氣排放,加大對礦山有毒有害廢水污染物的監督治理和查處力度。

  --加強礦山環境調查、監測和災害防治。國家組織開展全國礦山生態環境調查評價。礦山企業加強在礦山開發過程中可能誘發災害的調查、監測及預報預警,及時採取有效防治措施,並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提交監測報告。建立信息網絡,做好防災減災預案,最大限度地避免突發性災害發生。

  --建立多元化的礦山環境保護投資機制。建立礦山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履約保證金制度,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確保礦山環境能夠得到有效恢復和治理。對廢棄礦山和老礦山,國家將在示範項目的基礎上,加大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的力度,並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對生產礦山,建立以礦山企業為主的環境治理投資機制。對新建礦山,由企業負擔治理資金。

六、 加強礦產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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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中國礦產資源管理逐步得到加強,並走上法制化、規範化和科學化軌道。

  --制定並逐步完善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中國現已建立了以憲法為基礎,由礦產資源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構成的礦產資源法律體系。1982年以來,中國立法機關陸續頒布實施了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中國政府發布實施了《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對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條例》、《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等20多項配套法規和規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制定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確立了中國礦產資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為實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礦、依法辦礦提供了法律保障。

  --深化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為不斷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中國對礦產資源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轉變並加強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1950—1981年,礦產資源的管理職能由原地質部和有關工業管理部門分別承擔,地質部門主要承擔組織開展全國地質勘查、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的職能,有關工業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礦產資源的開採活動。1982年地質部更名為地質礦產部,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 1988年和1993年政府機構改革時,進一步明確地質礦產部對地質礦產資源進行綜合管理,對地質勘查工作進行行業管理,對地質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以及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等四項基本職能。1996年1月成立全國礦產資源委員會,以加強中央政府對礦產資源的統一管理,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益。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將原國家計委和煤炭、冶金等有關工業部門的礦產資源管理職能轉移到國土資源部,實現了全國礦產資源的統一管理。目前,全國90%以上的地(市)和80%以上的縣建立了地礦行政管理機構。

  --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理。礦產資源規劃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指導性文件,是實施宏觀調控的依據。中國政府正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理,完善規劃體系,嚴格規劃責任、規劃審查、規劃公告、規劃修編、規劃監督等制度,加強規劃宣傳,建立規劃實施保障和信息反饋體系,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改革探礦權採礦權管理制度。中國憲法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同時礦產資源法又明確規定「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近年來,中國改革了探礦權採礦權管理制度,明確了探礦權、採礦權的財產權屬性,確立了探礦權、採礦權的有償取得和依法轉讓制度。確立了探礦權人優先取得勘查區內採礦權的法律制度,強化了探礦權、採礦權的排他性。改革了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審批和頒發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權限。探礦權採礦權可以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競爭的方式有償取得。轉讓探礦權採礦權,應當遵循市場規則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依法辦理轉讓手續。中國政府將繼續按照產權明晰、規則完善、調控有力、運行規範的要求,培育和規範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加強對市場運行的監管。

  --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中國的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對礦產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中國政府自1994年起對採礦權人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從而結束了無償開採礦產資源的歷史。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海上和陸上合作開採油氣資源繳納礦區使用費),體現了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權益,建立了促進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經濟激勵機制。中國政府收取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納入國家預算,實行專項管理,主要用於礦產資源勘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採礦權人可以免繳或減繳礦產資源補償費。中國政府規定從1998年起對探礦權人、採礦權人收取探礦權使用費、採礦權使用費和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價款、採礦權價款。對在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政府確定的邊遠貧困地區和海域從事符合條件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可以免繳或減繳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與價款。

  --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良好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是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前提。1986年礦產資源法公布實施後,中國立法機關多次組織執法檢查。1995年以來,中國政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大規模的治理整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礦產資源管理秩序趨於好轉。今後,中國政府將繼續加大執法監察力度,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加強安全生產監督,依法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益和探礦權人、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

  --提高政府部門的服務水平。改善服務方式,按照公開、透明、規範、高效的要求,實行政務公開。各級礦產資源管理部門的辦事制度、審批事項、要件、標準和時限等,要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內部會審、窗口辦文、行政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公報制度,發布礦產資源儲量、勘查開發情況,逐步向全社會公開地質資料信息。建立信息查詢制度,使全社會都能夠及時、方便、快捷地查詢國家礦產資源規劃、政策、法律法規、資源儲量分類標準,查詢勘查區塊登記信息、採礦登記信息、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費率及繳納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同時,大力應用信息技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將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合理利用和保護資源。中國願一如既往地積極參與國際資源環境合作,與世界各國一道,為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而攜手奮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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