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簡編/編1/章1
← | 中國通史簡編 | 中國通史簡編 第一編 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權的民族國家的成立——遠古至秦(遠古—公元前二二一年)(凡公元前,以下簡稱前) 第一章 原始公社時代——禹以前 遠古—前二一九八年(?) 作者:范文瀾 1948 1年 |
中國通史簡編/編1/章2 |
第一節 黃河流域最早的居民
編輯北平西南周口店發現四五十萬年以前的人類遺骨,據說那時候的人已經知道用火,並製造粗糙的石器骨器。
內蒙古鄂爾多斯發現大約五萬年前的舊石器,其中有似乎剝皮用的石刀。
中原地方還沒有發現過舊石器,但未必就是從古無人居住的證據。
依據地下發掘的材料,約在前三〇〇〇年(?)黃河流域確有人類居住,而且已經踏進新石器階段,有相當發展的文化。
中國中部黃河南北,是平原肥沃的地區。住在周圍的各民族,都想遷徙進來,因此成了各種族鬥爭的舞台,也成了不同文化相互影響的場所。有一種苗人叫作黃貓頭蠻,發拳曲,作黃金色。這當是歐洲人種,先從西方遷來,後被漢族壓迫逃到南方。後岡(河南安陽縣)發掘,最下層是紅陶,中層黑陶,上層白陶,遞變的形跡顯然。據上述兩個例證,可以想見遠古種族間文化間的鬥爭狀況。
住在中原地區及其周圍的種族,推想如下:
東部的夷族,濟水流域是夷族的根據地,大概從東北沿渤海岸入山東境,南下到淮水流域。相傳太皞是他們的聖帝。春秋時代還有任(山東濟寧縣)、宿(山東東平縣東無鹽城)、須句(東平縣)、顓臾(費縣西北)四個風姓的小國,說是太皞的後裔。濟南龍山城子崖發掘,最下層的灰陶,形質粗劣,年代很古;皞是白色,灰也含白色,或許這就是夷族文化的遺蹟。灰、黑、白三色是東方出土陶器的特徵。
南部是蠻族,苗、黎、瑤(1)總稱為南蠻。蠻族大概從安南遷來,發展到長江流域,又北進到黃河流域,現今苗人的椎髻、服裝、樂器以及房屋構造形式,與安南風俗,大體相同,可以作為古代蠻族來源的佐證。蠻族種類繁雜,在遠古似乎也有相當文化。其中黎族最強,蚩尤是九黎著名的酋長。
西部是羌族,從西方侵入中原,與苗黎雜居。炎帝是羌族的首領,炎帝也稱為赤帝。後岡發掘最下層的陶器,以赤色為主體,花紋形制,都極簡單,年代比仰韶期要早些,也許這就是羌族文化的遺蹟。赤色和彩色(主要的也是赤色)是西部文化的特徵。
北部的狄族(也許就是散布長城以北至西伯利亞平原的細石器種族),東北部的貊族,在遠古傳說中,沒有顯示他們活動的形跡。
地下發掘,材料最豐富的是仰韶系文化。民國九年,河南澠池縣仰韶村掘得石器、骨器、陶器多種。石器有刀、斧、杵、鏃、耨、鋤及紡織用的「棉墜」。骨器有縫紉用的針,陶器有紅、白、黑兩彩三彩的花紋。所以仰韶文化也稱為彩陶文化。遺物中還有陶鬲、陶鼎、豕骨、穀粒和人骨,據說,人骨同現代北中國的人種沒有什麼分別。
與仰韶同系統的文化遺物,在遼寧錦西縣、甘肅寧定縣、山西夏縣(夏縣西陰村還發現半個蠶繭)、南滿洲貔子窩等地,都有發現。可是太行山以東、渤海以西的大平原上,卻未曾發現過。因此或可推想為,仰韶文化的種族,從西方向東發展,到澠池地方,遇着別一種族的阻礙,不能前進,渡河入山西境,北上順長城線往東,經熱河中部到遼東半島朝鮮北部。現在這些地方都有遺蹟可尋。考古學家稱為南方系文化或中國系文化,以別於長城外的細石器文化。
仰韶文化的地區散布如此廣大,足見這個種族繁殖力頗強。製造工具也比較精緻,而且已有原始農業和紡織業。如果西陰村的半個蠶繭鑑定不誤,那更使人聯想到嫘祖(黃帝正妻)發明了養蠶的故事。
仰韶遺址的人骨,既和現在北中國人同類,黃帝從西方來,又是歷代相傳的舊說;考古家證明中國仰韶系彩陶,與巴比倫的素沙、中亞細亞及屈里波夷等地出土的彩陶屬同一系統。東西交通時期,據專家推算,約在公元前四〇〇〇年。經過一千多年的發展,可能在公元前二七〇〇年(?)前後,傳說中的黃帝族對占據中原的羌族、蠻族發動爭奪戰。所以不妨說仰韶文化就是黃帝族的文化。
如果上述假設沒有大錯誤的話,最初居住中國中部的,應該說是羌族和蠻族。東部屬夷族,西部屬黃帝族。經過長期的鬥爭,黃帝族成為中國的主人,其他民族,或被驅逐,或被同化。
第二節 關於遠古的傳說
編輯關於遠古(黃帝以前)的傳說,如果刷去荒誕的神話,以及帶有後代色彩的追敘,其中比較近乎事實的材料,還保存相當數量。從這些材料中看出那時候人類的生活概況,大體如下:
遠古人類的生活與普通動物不差多少,一群人住在一起,認識母親,卻不知誰是父親。走路不辨方向,行動毫無意識。沒有火,也沒有器械和用具,生吃果實、鳥、獸、蟲、魚。冷天披草着皮,熱天只遮蔽腹下那一塊。飢餓求食物,飽了就捨棄。經過極長時期,才逐漸進化。
有巢氏——當人們穴居的時期,無法抵禦禽獸蟲蛇的侵害,後來發明了構木為巢的方法。白天採集果實,作為生活的資料;夜裡棲息在樹上的巢內。這是人類的蒙昧時期。
燧人氏——人們由採集生活,進到漁獵生活。生吃蚌蛤蟲魚,腥臊臭惡,多生腸胃病。後來發明鑽木取火的方法,開始知道熟食。這是由蒙昧進到半開化的初步。
庖犧氏——發明網罟,用以捕魚獵獸。又發明飼養家畜,開始有牧畜業。
女媧氏——傳說中,女媧與庖犧對男女交配舊習慣都有些改革。
神農氏——發明種五穀,做耒耜陶器,又日中為市,開始有交易。那時候人不知道爭奪財物,也不知道什麼刑法政令。神農氏別號烈山氏,烈山就是燒山,也許焚燒山林,開墾土地,正是農業的開始。
依一般進化規律說,人類最初過着樹上生活,其後發明用火,又其後發明漁獵,又其後發明牧畜,又其後發明農業。這與有巢、燧人、庖犧、神農的次序,大體符合。古書凡記載大發明,都稱為聖人,所謂某氏某人,實際上是說某些發明。而這些發明,正表示人類進化的某些階段。
傳說中的人物,似乎比較可信的,有太皞、炎帝、蚩尤三人。他們是三個種族的首領。
太皞——據說姓風,畫八卦代替結繩。八卦是 兩種線形湊成用作記事的符號。有無其事,不能證明。不過類似這種原始楔形文字,在中國西南部落後種族的苗瑤中,確曾普遍使用過。南宋周去非做廣西靈川縣官,有瑤人投木片告狀。木片上刻長短條痕,據翻譯說,是「和仇人相攻,仇人用箭射他,請求縣官究辦」。依此作例,八卦原來是夷族木契,很有可能。後來華族發明象形文字,借它作卜筮的符號。
炎帝——據說姓姜。姜就是羌,羌本西方民族,很早遷入中原地區。相傳炎帝第七代後裔榆罔與黃帝在阪泉打過三次大仗。照《括地誌》(古地理書,唐朝李泰著)說,阪泉在察哈爾懷來縣。如果這樣,黃帝族只在邊境攻略,未能侵入內地。此後兩族同化,在政治上,姜姓仍很有地位。
蚩尤——蠻族中九黎最強,大概是聯合九個部落,每個部落各包含有九個兄弟族,共八十一個兄弟族。蚩尤做大酋長。據說八十一個酋長全是獸身人言,吃沙石,耳上生硬毛,頭有角能觸人。蚩尤驅逐炎帝族,炎帝族請黃帝援助,經過猛烈的戰爭,才把蚩尤殺死。古書中蚩尤的神話最多,可見他在當時確是炎黃二族的共同勁敵。
如果這個傳說多少包含些事實,那麼炎黃兩族就是曾經長期戰爭,後來聯盟對抗蠻族。照《國語》說,黎苗在夏商時代還很頑強。同從西方來、文化又相近的炎黃兩族,協力禦侮,因而兩族逐漸同化,是很合乎情理的。
此外還有一個盤古氏。蠻族自稱祖先是一隻五色毛狗,名叫盤瓠。三國時代徐整作《三五歷記》,把盤瓠搬進古史,改名盤古,又造一段開天闢地的神話。中國各種族的合併運動,不斷發展,吸收各族神話,使內容複雜起來,這是不足怪的。
第三節 關於黃帝及其後裔的傳說
編輯現代的中華民族,是吸收無數民族,在一定文化一定民族的基礎上,經四五千年的長期鬥爭和融化,才逐漸形成起來。這裡所謂民族基礎,無疑地應該說是從黃帝傳下的華族(周代稱華族,漢以後稱漢族)。
古代傳說,不論如何分歧、荒誕,從沒有認太皞、炎帝、蚩尤做自己祖先的。太皞人頭蛇身,女媧也是蛇身,炎帝人身牛頭,蚩尤更被描寫成大怪物。獨黃帝系統的古帝全是人形。這顯然含有民族偏見,但正是說明中國古史的基幹從黃帝一族流傳下來。
相傳炎帝族受蚩尤族壓迫,逃避到涿鹿。涿鹿在懷來縣境,是黃帝東遷後的根據地之一。黃帝攻殺蚩尤,本族仍居西部與北部(陝甘晉等地區)。這與仰韶文化分布地域大體符合,仰韶與殷墟小屯(河南安陽縣),是同一系統的文化,可見黃帝與殷商間實有不可割斷的脈絡存在着。
古代文獻記載黃帝子孫世系,有《國語》、《大戴記》、《山海經》等書,雖然錯亂脫略,疑問很多,但如全由後人偽造,何妨譜系井然,自圓其說。子孫尊禮祖先,記述名號,年久訛誤,事所常有,至於重要祖先,絕不會輕易忘記。古人祭祀,有「神不歆(受祭)非類,民不祀非族」、「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的種族信念,黃帝世系,實不能視為毫無根據。
中國比較有系統的歷史,可以承認從黃帝開始。
《史記》黃帝本紀說,黃帝姓姬,居涿鹿地方的山阿(山灣),時常遷徙,往來不定,生二十五子。正妻嫘祖,生子二人,一名玄囂,一名昌意。
相傳黃帝發明弓箭衣裳。仰韶遺物有石鏃、骨鏃,又有紡織器具,傳說也許可信。
黃帝二十五子,據說有十四人得姓,其中有四人兩兩同姓,共得十二姓,十二姓大體見於古代傳記,唐、虞、夏、商、周、秦都是十二姓後裔。二十五人或有姓,或無姓,或同姓,或異姓,或從母姓,或從父姓,或同母異姓,或異母同姓,大概社會在女系、男系交替時代,可有氏姓無常的現象。兩漢時,東胡烏桓正當女系轉入男系的階段,他們姓氏沒有一定,往往用勇健酋長的名字作姓。中國傳說中古帝姓氏,紛歧不一,也就是女系、男系交替時代的現象。
按照傳說,黃帝后裔有下列諸帝:
少皞——姓巳,或說姓嬴,名摯,居曲阜(山東曲阜縣)。春秋時代郯國是他的子孫。黃帝后裔,往往「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大概少皞最先遷徙到東方,與夷族雜居,接受太皞系文化,所以稱為少皞。
顓頊——昌意(黃帝子)的後裔,居帝邱(河北濮陽縣),號高陽氏。攻伐苗黎,驅散他們。一部分苗族逃竄西方,一部分逃竄南方,華族占領黃河北岸土地。顓頊立尊重男權、壓抑女子的規矩,女子遇見男子不讓路,男子得在路上責打她。
帝嚳——玄囂(黃帝子)的後裔,居亳(河南偃師縣),號高辛氏。傳說中帝嚳娶四妻,生四子。姜嫄生棄(周朝祖先),簡狄生契(商朝祖先),慶都生堯,常儀生摯。如果棄等確同出帝嚳一系,也只是後裔,絕不是同父異母兄弟。卜辭證明商朝自認高祖是帝嚳,帝嚳當是實有其人。
以上三帝(帝字本義是祖先),彼此年代相隔,有頗大的距離,並不是前後繼承帝位。他們或因特殊事功,或因子孫昌盛,名號得保存下來。他們究竟做些什麼事業,古史傳述,幾乎全不可信。試取其他落後民族的記載,作遠古歷史的參考,倒可約略想見當時的情況。
《魏志》烏桓傳敘述烏桓習俗說,他們選舉勇健能戰、公平解決爭訟的人做大人。邑落各有小帥,數百千落自為一部。大人有召呼,各部落不敢違犯。大人和小帥,都是選舉,沒有世襲。大人以下,各有畜牧治產,不相繇役。敬鬼神,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先世大人有勇名功業的也用牛羊祭他們。沒有法律,只相約:違大人命令,死;盜掠不止,死。部落間有仇怨,得自相報復,報復不止,請大人評判,理曲的部落,出牛羊贖罪。自殺父兄無罪,但不敢殺母,因母有母家部落,要出來報仇,殺自己的父兄,沒有人替他們報仇。
中國古帝,少皞、顓頊、帝嚳,名號流傳,大概也像烏桓祭先世勇健有功業的大人一樣。
三帝居地,少皞開始居東方。顓頊伐苗黎,居帝邱向西發展,澠池是仰韶文化根據地。帝嚳居亳向東發展,比澠池東進一步。這種簡單傳說,也許包含些種族鬥爭的遺痕。
黃帝到帝嚳,年代不可考,據說黃帝在公元前二七〇〇年左右。
第四節 關於堯、舜、禹的傳說
編輯《書經》有《堯典》等篇,敘述堯、舜、禹禪讓的故事。春秋戰國時人,尤其是儒墨兩大學派,都推崇取法這三個古帝,因此關於他們的傳說,似乎比黃帝以下諸帝較富於真實性。
照傳說,堯是帝嚳的兒子,距黃帝五代。舜是顓頊的七代孫,距黃帝九代。禹是顓頊的孫子,距黃帝五代。三人世次,顯然有很大的錯誤。
堯都平陽(山西臨汾縣),居地在西方。孟子說:「舜生於諸馮(山東諸城縣),卒於鳴條(河南開封附近),東夷之人也。」是舜居地在東方。禹父鯀居地在崇。崇就是嵩,在河南西部。禹都陽翟(河南禹縣),也略偏西部。各人自有部落,各治其事,未必像《堯典》所說,許多人聚集在一處,似乎後世的朝廷那樣。
《堯典》等篇,大概是周朝史官掇拾傳聞,組成有系統的紀錄;雖然不一定有意捏造,誇大虛飾,卻所難免。其中「禪讓」帝位的故事,在傳子制度實行已久的周代,不容無端發此奇想,其為遠古遺留下來的史實,大致可信。據說堯在帝位,諮詢四岳(炎帝族),四岳推舉虞舜做繼位人。舜受各種試驗後,攝位行政。堯死,舜正式即位。舜也照樣諮詢眾人,選出禹來攝行政事。舜死,禹繼位。禹在位時,眾舉皋陶做繼位人。皋陶死,又舉皋陶子益(似乎已有父死子繼的意義)。禹死,子啟奪益位自立。「禪讓」制度,從此廢棄。
堯、舜、禹當氏族社會末期,選舉方式已不十分民主,最後決定權,握持在首領的手中,所以啟攻益奪位,並不是偶然發生的現象。
所謂「禪讓」制度,實際就是氏族社會的會議選舉制度。這種制度在後世落後民族中如烏桓、鮮卑、契丹、女真、蒙古都曾行施,有記載可以考見。
「禪讓」是一種選舉方式,堯、舜以前,這種方式應該早已存在。
堯、舜「禪讓」就是許多部落的聯盟,共同選舉一人當大酋長,主要任務是主持祭祀及對苗黎的防禦。
特別是禹被選作大酋長以後,建都陽翟,征伐苗黎,追到長江流域,從此苗黎不能北上侵擾。黃帝族在中原的地位,更趨於鞏固。周公希望成王像禹一樣,用武力橫行天下,無有不服,足見禹的武功,為後世所推崇。黃帝以下,征伐苗黎當作主要事業,禹把這個事業完成了。
禹治洪水,沒有實證,因而是不可確信的事件。相傳他鑿開龍門,疏通九河;石器時代的人力,如何能勝任。照孔子說「禹盡力乎溝洫」,大概他發明原始灌溉工程,在那時候,自然是農業上一個進步。
在伐苗的勝利中,俘獲苗、黎做奴隸,是可以想見的。民、苗同聲,沒有文字以前,民就是苗。周朝才有苗民、黎民的名稱。金文「民」字像足上掛器械的形狀。現時有些苗族對待漢人俘虜,還保持這個習慣。從金文推想「民」字的本義,是苗黎俘虜當奴隸。奴隸是財產,禹部落中增加了這種財產,勢必促成舊制度的破壞。
「禪讓」的傳說,在政治上、思想上起了很大的影響。「天下為公」成為革命的口號。統治階級自相篡奪,「禪讓」成為一種篡位的公式。清乾隆時代,廣東僑商羅芳伯在爪哇建立「禪讓」式的共和國,與華盛頓創造美利堅合眾國同時。所以堯、舜「禪讓」是中國舊式的最高政治理想。
第五節 原始公社制度
編輯中國歷史同任何民族的歷史一樣,也就是說,依照歷史一般的發展規律,在上古時代,存在過原始公社制度(也稱為原始共產制度)。從中國歷史開端到「禪讓」制度崩潰,正是實行着這個制度的時代。
什麼是原始公社制度?就是對於生產資料的社會公有制。那時候,生產力非常低微,人們藉以生活的工具,僅僅是石器以及後來出現的弓箭。那時候,沒有生產資料私有制,沒有剝削,沒有階級。
石器和弓箭,已被仰韶遺物證明了。仰韶時代,約當傳說中的黃帝時代。
周朝祭祀制度,祭品必須仿照被祭者原來的生活狀況,照周朝人所知道的遠古情形,是有火以前,稱為上古,有火以後,稱為中古。上古人連毛帶血生吃禽獸肉,飲的是血和水。中古人把石頭燒熱,放碎肉塊或濕黍米在燒石上,半生不熟地吃。後來才製造陶器、房屋、布帛、酒酪。因此,周天子祭祖先嚳和棄,是用薄酒及半生肉。
《韓非子》說:堯的生活是茅草屋、糙米飯、野菜羹不加調味,飲食器是土缶,粗布僅掩身體,冬天披鹿皮,衣履不到破爛不換。舜比堯進化一些,木製飲食器具上塗漆。禹更進化,祭器外面塗漆,裡面塗紅。據龍山發掘,中層黑陶文化,確有這樣的陶器,也許就是夏代的遺物。他們的生活資料這樣貧乏,所以私有觀念不會發達,大酋長位號,無須霸占傳給自己的兒子。
刑法是階級壓迫的表現。那時候既沒有剝削,也就沒有階級,因之不需要殘酷的刑法。相傳(當然雜有後人想像附會處)堯舜時人犯了罪,只罰面上塗墨(後世黥刑)、草制帽帶子(後世割鼻刑)、蒼白色鞸(後世宮刑。鞸是蔽蓋腹下的裝飾品)、草鞋(後世割腳刑)、土黃色布衣無領(後世斬刑)。這些叫作象刑。實際上很少人犯象刑。
從《堯典》等篇看來,當時並沒有君臣貴賤嚴格的區分。姜姓部落的酋長,稱為四岳,有很大的議政權。皋陶確是黃帝后裔,似乎做了夷族的酋長(皋陶也稱皞陶,皞是夷族通稱。夏代與九夷不斷戰爭。春秋時代淮水流域蠻夷小國,很多是皋陶後裔),但仍有被舉做繼位人的權利。舜舉十六族(顓頊、帝嚳後裔各八族),是擴充聯盟的範圍。所謂「禪讓」時代,大概只是黃帝族做主體,炎帝族(羌)、太皞族(夷)做輔佐的部落自由聯盟。聯盟的主要目的,是對抗頑強的苗黎族。《墨子》載禹伐苗誓詞說:「你們聽我講話,不是我喜歡打仗,而是那苗子實在可惡。我現在率領眾邦君長,去打苗子。」相傳禹攻三苗,東夷不出兵援助,也許夷族對聯盟比炎黃族要疏遠些。
依據上面那些材料,生產工具僅僅是石器和弓箭,生活資料僅僅是吃半生肉、着粗布衣,刑罰只有道德上的懲戒作用,大酋長由部落公選,沒有特殊權力。這樣的社會,恰恰就是原始共產社會。所以《禮記》的禮運篇講禹以前的社會情況道: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尊重)能(酋長公選),講信修睦(和平)。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養老),壯有所用(工作),幼有所長(撫育)。鰥(老男無妻)寡(老女無夫)孤(幼兒無父)獨(老人無子)廢疾(殘廢)者皆有所養。男有分(職業),女有歸(生活可靠)。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生產品共同所有)。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各盡所能)。是故謀閉而不興(不欺詐爭利),盜竊亂賊而不作(不侵略),故外戶而不閉(沒有私有財產,不用關大門),是謂大同。
產生在封建社會而又極端擁護封建制度的儒家學派,如果不是依據古代傳聞,不能虛構「大同」的思想,原始公社制度確在中國上古存在過,這也是一個證據。
簡短的結論
編輯中國歷史,關於遠古的傳說,有的出自後世推想,有的出自異族傳說的殘餘,比較可以述說的,從黃帝起。
黃帝族從西方遷來,散布在中國西北部。陝西、甘肅、山西、察哈爾順長城線經熱河到遼東半島朝鮮北部,都有仰韶文化的遺蹟。仰韶文化考古學者認為當是黃帝族的文化。
夷族(太皞)居中國東部。西方來的羌族(炎帝)、南方來的蠻族(蚩尤)居中國中部。黃帝族向東伸展,到河南澠池地帶,受阻不能前進。
炎、黃兩族在察哈爾懷來縣打過幾次仗。炎帝被蚩尤追逐,向黃帝求援,黃帝攻殺蚩尤。炎、黃兩族開始聯合和同化,共同對抗頑強的蠻族。
黃帝后裔一部分自東北入山東境,與夷族雜居,逐漸同化。顓頊據濮陽自東向西發展,帝嚳據偃師自西向東發展,造成奪取中原地區的形勢。
堯、舜、禹時代,組織黃帝族為主,羌、炎族為輔的部落大聯盟。禹武功最大,壓迫蠻族退回長江流域,中國中部成為黃帝族的根據地。
禹在軍事勝利中,自己財富增加了,氏族社會也就開始破壞了。
黃帝族勝利的原因,主要是聯合羌、夷,共同攻伐蠻族,迫使退回長江流域。
從黃帝到禹的社會制度,是原始公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