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第2章 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與對策

第1章 序 言 中國21世紀議程
《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
第2章 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與對策
第3章 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立法與實施

導 言 編輯

  2.1 可持續發展對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同樣是必要的戰略選擇,但是對於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發展。為滿足全體人民的基本需求和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必須保持較快的經濟增長速度,並逐步改善發展的質量,這是滿足目前和將來中國人民需要和增強綜合國力的一個主要途徑。只有當經濟增長率達到和保持一定的水平,才有可能不斷消除貧困,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會逐步提高,並且提供必要的能力和條件,支持可持續發展。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必須做到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和環境保護相協調,即逐步走上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在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進效益的基礎上,保持國民生產總值以平均每年8%~9%的速度增長。國民經濟發展十年規劃提出的到2000年的具體目標是:

  (a)繼續以保證糧食、棉花持續增長為重點,促進林、牧、副、漁各業全面發展,糧食產量將達到5億噸;
  (b)一次能源產量達到14億噸標準煤,發電量增加到13000億千瓦/時左右,特別要發揮水電優勢,發展熱電聯產以及核電;同時大力推進節能工作,使年節能率平均達3%以上;
  (c)鐵路、公路、水運和空運組成綜合運輸體系。鐵路貨運量要增加到21億噸左右,沿海港口吞吐能力達到11億噸以上。以發展長途電話自動化、提高電話普及率為中心,形成方便的通信網絡;
  (d)鋼產量達到1.2億噸以上,化肥達到1.2億噸左右(標準肥),乙烯產量發展到400萬噸左右,產品質量也要全面提高;
  (e)提高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力爭科技進步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從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

  2.2 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注重謀求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此將努力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和改善人口結構,在2000年前爭取將人口增長率控制在12.5‰以內,堅持優生優育;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製度,同時引導適度消費;發展社會科學,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良的思想文化傳統,致力於文化的革新;發揚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不斷改善政治和社會環境,保持全社會的安定團結;大力發展教育和文化事業,開展職業培訓、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水平,培養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人;發展城鎮住宅建設,同時改善城鄉居民居住環境和提高社會綜合服務及醫療衛生水平;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特別是各級領導人員的可持續發展意識和實施能力,促進廣大民眾積極參與可持續發展的建設。

  2.3 中國可持續發展建立在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上。國家保護整個生命支撐系統和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保護生物多樣性;解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等重大生態環境問題;保護自然資源,保持資源的可持續供給能力,避免侵害脆弱的生態系統;發展森林和改善城鄉生態環境;預防和控制環境破壞和污染,積極治理和恢復已遭破壞和污染的環境;同時積極參與保護全球環境、生態方面的國際合作活動。到2000年,使環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態惡化的趨勢有所減緩,逐步使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發展相互協調。到2000年的具體目標如下:

  (a)工業廢水排放量控制在300億噸左右,工業廢水處理率達到84%,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20%左右;
  (b)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100~2300萬噸,工業廢氣處理率達到90%,城市居民燃氣化率達60%,集中供熱面積達到4.7億平方米;
  (c)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45%-50%,控制有毒有害廢物污染;
  (d)交通幹線噪聲等效聲級維持1990年水平,城市環境噪聲達標率比1990年提高15~20個百分點;
  (e)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大力植樹造林,1991~2000年淨增有林地面積1900萬公頃左右,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15%~16%左右;
  (f)預防和控制荒漠化擴展;加強水土保持工作,今後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4萬平方公里;
  (g)保護耕地資源,控制建設占用耕地,200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於1.22億公頃,擴大耕地面積,1991~2000年新增耕地面積330萬公頃;
  (h)全國各類自然保護區面積達到1億公頃,占國土面積的7%;同時注意保護所有自然生態系統。

  2.4 保證上述目標實現的主要對策應包括:

  (a)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深化改革開放,加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b)加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特別是規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行為的政策體系、法律法規體系、戰略目標指標體系的建設,以及資源環境、生態綜合動態監測和管理系統、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統計系統,信息支撐系統,以及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社會可持續發展意識和實施能力在內的能力建設;
  (c)實行計劃生育,提高人口素質,控制人口數量,改善人口結構;
  (d)因地制宜,有步驟地推廣可持續農業技術;
  (e)重點開發清潔煤技術,大力發展可再生和清潔能源;
  (f)調整產業結構與布局,推動資源的合理利用,減少產業發展對交通運輸的壓力;
  (g)大力推廣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努力實現廢物產出最小量化和再資源化,節約資源、能源,提高效率;
  (h)加速「小康住宅」建設,改善城鄉居民居住環境條件;
  (i)組織開發、推廣重大環境污染控制技術與裝備;
  (j)加強對水資源的保護和污水處理,保護、擴大植被資源,以生物資源合理利用支持物種保護和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努力提高土地生產力,減少自然災害。

  2.5 中國目前還在沿襲傳統的非持續性的發展模式,必須迅速地扭轉這種被動局面。《中國21世紀議程》構築了一個綜合性的、長期的、漸進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框架和相應的對策,是中國走向21世紀和爭取美好未來的新起點。《中國21世紀議程》的實施需要在中國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地區的協調行動;需要建立和實施新的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法規、政策;需要逐步在一些領域和項目上採取重大行動,特別是在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過程中,尤其要加強政府對人口增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宏觀調控作用,實行綜合性決策、管理和監督;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國人民的共同參與和不懈努力;需要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與合作。

  2.6 本章所確定的總體目標和重大行動與其它各章均有密切關係,指導各章並且對它們產生重要影響。以下各章提出的一些具體的目標和行動,都是總體目標和重大行動的組成部分。

  2.7 本章設2個方案領域:

  A.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與重大行動;
  B.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

方案領域 編輯

A.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與重大行動 編輯

行動依據 編輯

  2.8 中國人口多,底子薄,只有保持較快的經濟發展速度,才能儘快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增強以經濟和科技實力為基礎的綜合國力,也才能有更多的能力和條件去發展社會文化,整治生態環境,確保可持續發展的各項戰略目標的實現和重大行動的實施。

  2.9 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深知自己在保護地球生態環境方面的責任和可以發揮的重要作用。中國政府本着對人民、對社會和對後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克服資金不足、技術水平不高等種種困難,在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消除貧困、改善人民生活條件、控制人口增長等方面做出了長期不懈的努力。8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已把計劃生育和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並逐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計劃之中,已在實踐中初步形成了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政策和措施。

  2.10 中國是一個擁有11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龐大的人口基數和持續增長態勢在一個相當長時期內難以改變,因而將長期面臨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巨大壓力和尖銳矛盾。不僅如此,中國還面臨來自全球環境問題的威脅。

  2.11 中國進入經濟快速發展的歷史階段,由於經濟基礎差,技術水平低,資源消耗量大,污染嚴重,生態基礎薄弱,各種矛盾相互交織和激化。中國的社會經濟基本特徵和資源環境約束狀況表明,如果不把合理使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納入經濟發展之中統籌考慮,經濟增長就難以持續,也難以為後代創造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2.12 中國現有的發展戰略、政策、計劃和管理機制難以滿足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需要在制定總體發展戰略、目標和採取重大行動中,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實現人口、經濟、社會、生態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目 標 編輯

  2.13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體系、社會體系和保持與之相適應的可持續利用的資源和環境基礎。2000年前,主要目標是:

  (a)在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不斷改善發展的質量;
  (b)促進社會的全面發展與進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基礎;
  (c)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可持續利用的資源基礎;
  (d)逐步建立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政策體系、法律體系,建立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和協調管理機制。

行 動 編輯

  2.14 開展對現行政策和法規的全面評價,制定可持續發展法律、政策體系,突出經濟、社會與環境之間的聯繫與協調。通過法規約束、政策引導和調控,推進經濟與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2.15 改革體制,建立有利於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調整現有政府部門的職能,加強部門間的廣泛協商和合作,建立協調的管理運行機制和反饋機制,使各部門之間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必要時建立新的組織協調機構,以保證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的順利實現。

  2.16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充分運用經濟手段,促進保護資源和環境,實現資源可持續利用:

  (a)按照資源有償使用的原則,國家將着手研究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收費政策和環境稅收政策;
  (b)研究並試行把自然資源和環境因素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使有關統計指標和市場價格較準確地反映經濟活動所造成的資源和環境的變化;
  (c)制定不同行業污染物排放的限定標準,逐步提高排污收費標準,促進企業污染治理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要求;
  (d)對環境污染治理、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廢物綜合利用和自然保護等社會公益性項目,在稅收、信貸和價格等方面給以必要的優惠;
  (e)改革資源價格體系,促進資源的節約利用和保護增殖。

  2.17 健全法制,強化管理,運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證可持續發展:

  (a)建立可持續發展法律體系,並注意與國際法的銜接;
  (b)在進行政府機構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中,把強化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各級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能;
  (c)建立健全科學的環境保護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嚴格執法,完善和推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污染防治逐步從濃度控制轉變為總量控制,從末端治理轉變到全過程防治;認真制訂和監督執行環境保護的規劃計劃;強化環境統計和監測體系,逐步建立全國的環境信息網絡,及時準確地掌握環境質量和污染動態;加強環境保護機構的建設,組織業務培訓,提高決策管理者的素質;廣泛深入地開發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境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族的環境意識。

  2.18 確立國家可持續發展優先領域和優先項目,注重可持續發展基礎和能力建設:

  (a)發展教育事業,開展廣泛的職業培訓;
  (b)發展科學技術,大力促進科技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c)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結構,發展清潔煤技術與裝備,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d)改善生態環境,建立可持續農業和林業生產體系;
  (e)建立資源節約型工業生產體系,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交通、通信等基礎產業;
  (f)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g)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可再生資源的再生產能力;
  (h)防止環境污染與破壞;
  (i)建立健全可持續發展的法規、政策、管理及決策支持體系。

  除本章外,有關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依靠科技進步工作參閱其他各章論述,尤其是第6章的方案領域D。

  2.19 推廣清潔技術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

  (a)積極研究、開發和推廣高效、低耗、無廢、少廢、節水、節能的新技術、新工藝;篩選、評價和推廣有利環境的實用技術,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態恢復工程及設施的技術水平;重視重大環境問題和全球環境問題的研究;
  (b)在產業結構調整中,將環保產業列入優先發展領域,建立環保產業的生產流通秩序和適用合理的產品結構,開展和推廣先進實用的環保設備,積極發展綠色產品生產,建立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提高環保產品質量。搞好污染防治和保護區的示範工程和示範區建設。

  2.20 開發和應用信息資源,建立全國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信息系統,開展可持續發展評價,促進科學決策和科技發展與推廣工作,發揮科學技術的第一生產力作用。

  2.21 在調整人和自然關係的若干重大領域,特別是在計劃生育、環境保護、資源能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等方面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取得重大成果,並加以推廣和應用。

  2.22 確立《中國21世紀議程》的國家戰略地位,並將其逐步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積極推進實施。

B.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 編輯

行動依據 編輯

  2.23 可持續發展是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需要各國超越文化和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差異,採取協調合作的行動。應該承認,當前阻礙可持續發展的貧困和全球環境問題是長期以來國際上特別是南北之間經濟技術發展不平衡、貿易不平等因素造成的,解決這些問題以促進可持續發展也必須將擺脫貧困、解決全球環境問題與國際經貿合作一起考慮。中國政府已經在各種場合中明確表達了對這一問題的基本立場和積極態度。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合作是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將有效地促進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

  2.24 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建立國際新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如下一些重要內:

  (a)所有國家都有參與國際環境保護與發展事務的平等權利;
  (b)各國有權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戰略,各國對其自然資源、生物物種享有永久主權;
  (c)應該兼顧處於不同自然條件和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的利益,在國際環境立法中充分反映占世界人口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的需要;
  (d)應該明確造成目前環境惡化的歷史和現實的主要責任,同時體現公平和有區別責任的原則。發達國家在追求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努力中應負有更大的責任和義務;
  (e)發展中國家應加強自身的環境保護努力,同時,國際社會應向這些國家提供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援助,從根本上增強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環境與發展合作的能力。

  2.25 作為國際社會中的一員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中國深知自己在全球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中的重要責任。中國在發展進程中,對自身經濟發展產生的種種資源、環境問題的困擾和對因地球生態環境惡化而引起的各種環境問題威脅有了越來越深刻的認識。因此,中國政府將繼續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高度重視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以積極、認真、負責的態度參與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追求全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各種國際努力。

目 標 編輯

  2.26 以「全球夥伴」精神參與環境與發展領域廣泛的國際合作,使全球發展與環境的努力能夠促進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2.27 認真履行中國加入的全球環境與發展方面的各項公約,不懈地致力於中國所應承擔的義務。

  2.28 在資金、技術上廣為爭取國際會對中國的援助和支持,以使中國儘快消除貧困,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行 動 編輯

  2.29 進一步實行開放政策,吸引國際組織和其他團體、個人參與《中國21世紀議程》和先項目計劃的實施,以及有關促進中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活動。

  2.30 繼續進行有關領域的國際合作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工作中發揮積極主的作用。

  2.31 加強同國際社會的經濟、科學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爭取國際社會以優惠的、非商性條件向中國提供清潔生產技術和其他有利環境的技術;同時向國際社會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傳播中的先進適用技術與經驗。

  2.32 通過國際間的磋商和對話,尋求有效的國際合作機制,保證現有發展援助資金,時尋求新的、額外的資金,支持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有效地參與保護全球環境的國際行動和補償履行全球環境義務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2.33 促進國際社會建立一個公平、穩固、非歧視和可以預期的並考慮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國際貿易制度,制止和扭轉貿易保護主義,使世界貿易在與環境相輔相成的前提下進一步自由發展,使所有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從中獲益,促進發展中國家改善經濟結構,通過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34 積極參與全球環境保護行動,在溫室氣體控制、臭氧層損耗物質的替代品和替代技術開發利用、防止有毒有害化學品和廢物污染與越境轉移、保護海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方面,擴大與國際社會的交流與合作。

  2.35 加強與國際社會化發展與環境方面的信息交流,吸取國際先進經驗,完善中國的法規、政策和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