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宣言
中國國民黨宣言 作者:孫中山 中華民國12年(1923年)1月1日 |
中國之所以革命,與革命之所以成功,原因雖繁,約而言之,不外歷史之留遺與時代之進化而已。蓋以言民族,有史以來,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國家,其繼乃與他民族糅合搏聚以成一大民族。民族之種類愈多,國家之版圖亦隨以愈廣。以言民權,則民為邦本之義,深入於人心,四千餘年殘賊之獨夫,鮮能逃民衆之斧鉞。以言民生,則不患寡而患不均之說,由學理演為事實,求治者以摧抑豪強為能事,以杜絕兼併為盛德,貧富之隔,未甚懸殊。凡此三者,歷史之留遺,所以浸漬而繁滋者,至豐且厚,此吾人所以能自立於世界者也。然民族無平等之結合,民權無確立之制度,民生無均衡之組織,故革命戰爭循環不已,盛衰起伏,視為固然,而未由覩長治久安之效。近世以來,革命思潮,磅礴於歐,漸漬於美,波蕩於東亞。所謂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乃由磨礲而愈進於光明,由增益而愈趨於完美。此世界所同,而非一隅所能外者。我國當此,亦不能不激勵奮發,於革命史上開一新紀元矣。
本黨總理孫公,內審中國之情勢,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衆長,益以新創,乃以三民主義為立國之本原,五權憲法為制度之綱領,俾民治臻於極軌,國基安於磐石;且以躋於有進而無退,一治而不復亂之域焉。夫革命之內容既異於前代,革命之手段亦因以不同。前代革命雖起於民衆,及其成功,則取獨夫而代之,不復與民衆為伍。今日革命則立於民衆之地位,而為之嚮導,所關切者民衆之利害,所發抒者民衆之情感。於民衆之未喻,則勞心焦思,瘏口嘵音,以申儆之;且不恤排萬難,冒萬險,以身為之先。及其既喻,則相與戮力,鍥而不舍,務蘄於成而後已。故革命事業由民衆發之,亦由民衆成之。本此宗旨,爰有興中會之組織,事業非常,頓遭挫折。繼以時勢之推移,人心之感動,志於革命者,乃如水之隨地而湧,於是更擴而為同盟會。黨員徧於各省,而瀰漫於海外;主義之宣傳與實行,前仆後繼,枕藉相望,黨員為主義而流之血,殆足以滌盡赤縣之腥膻矣。清廷既覆,民國肇興,以為破壞已終,建設方始,憲政實施,宜有政黨,故國民黨因以成立。中更癸丑之變,痛邦基未固,國難方殷,復有中華革命黨之改組,集合同志,努力與賣國稱帝者為敵。及帝制既踣,革命之進行於以停止。既而武人毀法倡亂,國內洶洶,連兵數載,未獲甯息。同人感於主義之未貫澈,責任之無旁貸,乃更組織中國國民黨,以與全國人士共謀完成民國建設之大業,而期無負初衷焉。蓋吾黨名稱雖有因革,規則雖有損益,而主義則始終一貫,無或稍改。
溯自興中會以至於今,垂三十年。吾黨為國致力,雖稍稍有所成就,而挫折亦至多。顧所成就者,為主義之成就;而所挫折者,則非主義之挫折,特進行之偶然顛躓而已。民國以前,吾黨本主義以建立民國;民國以後,則本主義以捍衛民國。前此數年,為民國與非民國之爭;最近數年,為法與非法之爭。反對者所挾持之力非不甚強,然卒於一蹶而不能復振。蓋其所施為者,違反國情,悖逆時勢,有以使然也。然亦惟反對者之梗阻與中立者之觀望,遂致民國之建設事業,進行遲滯,三民主義尚未能完全實現,五權憲法亦未得製定施行,此吾黨所為旁皇不可終日者。撫已有之成效,既不敢不自勉,思現存之缺憾,又不敢不自奮,則惟有夙夜黽勉,前進不已,以求最後之成功已耳!所謂成功者,非一人一黨之謂,乃中華民國由阽危而鞏固、而發揚光大之謂也。本黨同人爰據斯旨,依三民、五權之原則,對國家建設計劃及現所採用之政策,謹依次陳述於國民之前。
一、吾黨所持之民族主義,消極的為除去民族間之不平等,積極的為團結國內各民族,完成一大中華民族。歐戰以還,民族自決之義,日愈昌明,吾人當仍本此精神,內以促全國民族之進化,外以謀世界民族之平等。其大要如左:
- 甲、勵行教育普及,增進全國民族之文化。
- 乙、清朝持其「寧贈朋友,不予家奴」之政策,屢犧牲我民族之權利,與各國立不平等之條約。至今清朝雖倒,而我竟陷於為列強殖民地之地位矣。故當速圖改正條約以脫離束縛,而恢復我國國際上自由平等之地位。
二、現行代議制度已成民權之弩末,階級選舉易為少數所操縱。欲踐民權之真義,爰有下列之主張:
- 甲、實行普選制度,廢除以資產為標凖之階級選舉。
- 乙、以人民集會或總投票之方式,直接行使創制、複決、罷免各權。
- 丙、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之絕對自由權。
三、歐美經濟之患在不均,不均則爭;中國之患在貧,貧則宜開發富源以富之。惟富而不均,則仍不免於爭,故思患預防,宜以歐美為鍳,力謀社會經濟之均等發展,及關於社會經濟一切問題,同時圖適當之解決。其綱領如左:
- 甲、由國家規定土地法、使用土地法及地價稅法。在一定時期以後,私人之土地所有權,不得超過法定限度。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報價值於國家,國家就價征稅,並於必要時,得依報價收買之。
- 乙、鐵路、鑛山、森林、水利及其他大規模之工商業,應屬於全民者,由國家設立機關經營管理之,並得由工人參與一部分之管理權。
- 丙、清查戶口,整理耕地,調正糧食之產銷,以謀民食之均足。
- 丁、改良幣制,以實貨為交易之中準,並訂定稅法,整理國債,以保全國經濟之安甯。
- 戊、制定工人保護法,以改良勞動者之生活狀況,徐謀勞資間地位之平等。
- 己、確認婦女與男子地位之平等,並扶助其均等的發展。
- 庚、改良農村組織,增進農人生活,徐謀地主佃戶間地位之平等。
同人所計慮,尚有不止於是者。右所陳述,特其涯略,其餘國家重大事項,將依本黨規程,就專任委員研究之結果,繼續就商於邦人君子。謹此宣言。
中國國民黨本部
中華民國十二年正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