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國文的教授

中學國文的教授
作者:胡適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8

  我是沒有中學國文教授的經驗的;雖然做過兩年中學學生,但是那是十幾年前的經驗,現在已不適用了。況且當這個學制根本動搖的時代,我們全沒有現成的標準可以依據,也沒有過去的經驗可以參考。我這個完全門外漢居然敢來高談中學國文的教授,真是不自量力了!

  但是門外漢有時也有一點用處。「內行」的教育家,因為專做這一項事業,眼光總注射在他的「本行」,跳不出習慣法的起圍。他們籌劃的改革,總不免被成見拘束住了,很不容易有根本的改革。門外旁觀的人,因為思想比較自由些,也許有時還能供給一點新鮮的意見,意外的參考材料。古人說的「愚者一得」,大概也是這個道理。這就是我這回敢來演說《中學國文的教授》的理由了。  

一 中學國文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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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現在既沒有過去的標準可以依據,應該自己先定一個理想的標準。究竟中學的國文應該做到什麼地位?究竟我們期望中學畢業生的國文到什麼程度?

  民國元年的《中學校令施行細則》第三條說: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並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啟發智德。

  這一條因為也是理想的,並不曾實行,故現在看來還沒有什麼大錯誤。即如「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一句,在當初不過是欺人的門面話,實在當時中學的國文與「普通語言」是無有關係的;但是到了現在國語進行的時候,這六個字反更有意義了。又如「並使略解高深文字」一句,當日很難定一個界說,現在把國語和古文分開,把古文來解「高深文字」,這句話便更容易解說了。

  元年定的理想標準,照這八年的成績看來,可算得完全失敗。失敗的原因並不在理想太高,實在是因為方法大錯了。標準定的是「通解普通語言文字」,但是事實上中學校教授的並不是普通的語言文字,乃是少數文人用的文字,語言更用不着了!標準又定「能自由發表思想」,但是事實上中學教員並不許學生自由發表思想,卻硬要他們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學古人的聲調文體,說古人的話,——只不要自由發表思想!事實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標準相差這樣遠,怪不得要失敗了!

  我承認元年定的標準不算過高,故斟酌現在情形,暫定一個中學國文的理想標準:

  (1)人人能用國語(白話)自由發表思想,——作文,演說,談話,——都能明白通暢,沒有文法上的錯誤。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書籍,如《二十四史》、《資治通鑑》之類。

  (3)人人能作文法通順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點古文文學的機會。

  這些要求不算苛求嗎?

  

二 假定的中學國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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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了標準,方才可談中學國文的課程。現行的部定課程是:

  第一年:講讀,作文,習字。 共七

  第二年:講讀,作文,習字,文字源流。 共七 第三年:講讀,作文,習字,文法要略。 共五 第四年:講讀,作文,文法要略,文學史。 共五

  依我們看來,現在中學校各項功課平均每周男校三十四時,女校三十三時,未免太重了。我們主張國文每周至多不能過五時,四周總數應在二十時以下。現在假定每周五時,暫定課程表如下:

  年一: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二:國語文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三:演說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年四:辯論一,古文三,文法與作文一。 共五

  這表里刪去的學科是習字,文字源流,文學史,文法要略四項。寫字決不是每周一小時的課堂習字能夠教得好的,故可刪去。現有的《文法要略》、《文字源流》,都是不通文法和不懂文字學的人編的,讀了無益,反有害。(孫中山先生曾指出《文法要略》的大錯,如謂鵠與猨為本名字,與諸葛亮、王猛同一類!)文學史更不能存在。不先懂得一點文學,就讀文學史,記得許多李益、李頎、老杜、小杜的名字,卻不知道他們的著作,有什麼用處?

  又這表上「國語文」只有兩時。我的理由是:

  (1)第三四年的演說和辯論都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習,故這兩年可以不用國語文了。

  (2)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時已有了七年的國語,可以夠用了。

  

三 國語文的教材與教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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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國語文」的教材。共分三部:

  (1)看小說 看二十部以上,五十部以下的白話小說。例如《水滸》、《紅樓夢》、《西遊記》、《儒林外史》、《鏡花緣》、《七俠五義》、《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恨海》、《九命奇冤》、《文明小史》、《官場現形記》、《老殘遊記》、《俠隱記》、《續俠隱記》等等。此外有好的短篇白話小說,也可以選讀。

  (2)白話的戲劇 此時還不多,將來一定會多的。

  (3)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 因為我假定學生在兩級小學已有了七年的白話文,故中學只教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如戴季陶的《我的日本觀》,如胡漢民的《慣習之打破》,如章太炎的《說六書》之類。

  教材一層,最須說明的大概是小說一項。一定有人說《紅樓夢》、《水滸傳》等書,有許多淫穢的地方,不宜用作課本。我的理由是:(1)這些書是禁不絕的。你們不許學生看,學生還是要偷看。與其偷看,不如當官看,不如有教員指導他們看。舉一個極端的例:《金瓶梅》的真本是犯禁的,很不容易得着;但是假的《金瓶梅》——石印的,刪去最精采的部分,只留最淫穢的部分,——卻仍舊在各地火車站公然出賣!列位熱心名教的先生們可知道嗎?我雖然不主張用《金瓶梅》作中學課本,但是我反對這種「塞住耳朵吃海蜇」的辦法!(2)還有一個救弊的辦法,就是西洋人所謂「洗淨了的版本」(Expurgated edition),把那些淫穢的部分刪節去,專作「學校用本」(即如柏拉圖的「一夕話」(Symposium)有兩譯本,一是全本,一是節本)。商務印書館新出一種《儒林外史》,比齊省堂本少四回,刪去的四回是沈瓊枝一段事跡,因為有瓊花觀求子一節,故刪去了。這種辦法不礙本書的價值,很可以照辦。如《水滸》的潘金蓮一段盡可刪改一點,便可作中學堂用本了。

  次說國語文的教授法。

  (1)小說與戲劇,先由教員指定分量,——自何處起,至何處止,——由學生自己閱看。

  講堂上止有討論,不用講解。

  (2)指定分量之法,須用一件事的始末起結作一次的教材。如《水滸》劫「生辰綱」一件事作一次,鬧江州又作一次;《儒林外史》嚴貢生兄弟作一次,杜少卿作一次,婁家弟兄又作一次;又《西遊記》前八回作一次。

  (3)課堂上討論,須跟着材料變換,不能一定。例如《鏡花緣》上寫林之洋在女兒國穿耳纏足一段,是問題小說,教員應該使學生明白作者「設身處地」的意思,藉此引起他們研究社會問題的興趣。又如《西遊記》前八回是神話滑稽小說,教員應該使學生懂得作者為什麼要寫一個莊嚴的天宮盛會被一個猴子搗亂了。又如《儒林外史》寫鮑文卿一段,教員應該使學生把嚴貢生一段比較着看,使他們知道什麼叫做人類平等,什麼叫做衣冠禽獸。

  (4)無論是小說,是戲劇,教員應該點出布局,描寫的技術,文章的體裁,等等。

  (5)讀戲劇時,可選精采的部分令學生分任戲裡的人物,高聲演讀。若能在台上演做,那更好了。

  (6)長篇的議論文與學術文,也由學生自己預備,上課時教員指導學生討論。討論應注重:

  (甲)本文的解剖:分段,分小節。

  (乙)本文的材料如何分配使用。

  (丙)本文的論理:看好文章的思想條理,遠勝於讀一部法式的論理學。

  

四 演說與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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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認明這兩項是國語與國語文的實用教法。凡能演說,能辯論的人,沒有不會做國語文的。做文章的第一個條件只是思想有條理,有層次。演說辯論最能幫助學生養成有條理系統的思想能力。

  (1)擇題 演說題須避太抽象,太攏統的題目。如「宗教」,如「愛國」,如「社會改造」等題,最能養成誇大的心理,攏統的思想。從前小學堂國文題如「富國強兵策」等等,就是犯了這個毛病。中學生演說應該選「肥皂何以能去污垢?」「松柏何以能冬青?」「本村紳士某某人賣選舉票的可恥」一類的具體題目。辯論題須選兩方面都有理可說的題;如「鴉片宜嚴禁」只有一方面,是不可用的。

  (2)方法 演說辯論的班次不宜人數太多,太多了一個人每年輪不着幾回;也不宜太少,太少了演說的人沒有趣味。每班可分作小組,每組不可過十六人。演說不宜太長,十分鐘盡夠了。演說的人須先一星期就選定題目,先作一個大綱,請教員看過,然後每段發揮,作成全篇演說。辯論須先分組,每組兩人,或三人。選定主張或反對的方面後,每組自己去搜集材料,商量分配的方法,發言的先後。

  辯論分兩步。第一步是「立論」,每組的組員按預定的次序發言。第二步是「駁論」,每組反駁對手的理由。預備辯論時,每組須計算反對黨大概要提出什麼理由來,須先預備反駁的材料。這種預備有兩大益處:(1)可以養成敏捷精細的思想能力,(2)可以養成智識上的互助精神。辯論演說時,教員與學生各備鉛筆,記錄可批評的論點與姿勢,下次上課時,大家提出討論。

  

五 古文的教材與教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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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中學古文的教材。

  (1)第一學年 第一年專讀近人的文章。例如梁任公、康長素、嚴幾道、章行嚴、章太炎等人的散文,都可選讀。此外還應該多看小說。林琴南早年譯的小說,如《茶花女遺事》、《戰血餘腥記》、《撒克遜劫後英雄略》、《十字軍英雄記》,朱樹人的《穡者傳》等書,都可以看。還有著作不多的學者,如蔡孑民《答林琴南書》,吳稚暉《上下古今談序》,又如我的朋友李守常、李劍農、高一涵做的古文,都可以選讀。平心而論,章行嚴一派的古文,李守常、李劍農、高一涵等在內——最沒有流弊,文法很精密,論理也好,最適宜於中學模範近古文之用。

  (2)第二三四學年 後三年應該多讀古人的古文。我主張分兩種教材:

  (甲)選本。不分種類,但依時代的先後,選兩三百篇文理通暢,內容可取的文章。從《老子》、《論語》、《檀弓》、《左傳》,一直到姚鼐、曾國藩,每一個時代文體上的重要變遷,都應該有代表。這就是最切實的中國文學史,此外中學堂用不着什麼中國文學史了。

  (乙)自修的古文書。最重要的還是學生自己看的書。一個中學堂的畢業生應該看過下列的幾部書:

  (a)史書:《資治通鑑》或《四史》(或《通鑑紀事本末》)。

  (b)子書:《孟子》、《墨子》、《荀子》、《韓非子》、《淮南子》、《論衡》等等。

  (c)文學書:《詩經》是不可不看的。此外可隨學生性之所近,選習兩三部專集,如陶潛、杜甫、王安石、陳同甫……之類。

  我擬的中學國文課程中最容易引起反對的,大概就在古文教材的範圍與分量。一定有人說:「從前中學國文只用四本薄薄的古文讀本,還教不出什麼成績來。現在你定的功課竟比從前增多了十倍!這不是做夢嗎?」我的回答是:

  (第一)從前的中學國文所以沒有成效,正因為中學堂用的書只有那幾本薄薄的古文讀本。我們試回頭想想,我們自己做古文是怎樣學的?是單靠八九十篇古文得來的呢?還是靠看小說看古文書得來的?我自己從來背不出一篇古文,但是因為我自小就愛看小說,看史書,看雜書,所以我還懂得一點古文的文法。古文的選本都是零碎的,沒頭沒腦的,不成系統的,沒有趣味的。因此,讀古文選本是最沒有趣味的事。因為沒有趣味,所以沒有成效。我可以武斷現在中學畢業生能通中文的,都是自己看小說看雜誌看書得來的,決不是靠課堂上幾本古文選本得來的。我因此主張用「看書」來代替「講讀」。與其讀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不如看《史記》的《四公子列傳》;與其讀蘇軾的《范增論》,不如看《史記》的《項羽本紀》;與其讀林琴南的一部《古文讀本》,不如看他譯的一本《茶花女》。

  (第二)請大家不要把中學生當小孩子看待。現在學制的大弊就是把學生求知識的能力看得太低了。現在各級學堂的課程,都是為下下的低能兒定的,所以沒有成績。現在要談學製革命,第一步就該根本推翻這種為下下的低能兒定的課程學科!

  (第三)我這個計劃是假定兩級小學都已採用國語做教科書了。國語代替文言以後,若不能於七年之內,使高小畢業生能做通順的國語文,那便是國語教育的大失敗。學生既通國語,又在中學第一年有了國語文法(見下),再來學古文,應該更容易好幾倍;成績應該加快好幾倍。譬如已通一國文字的人,再學第二國文字時,成績要快得多。這是我深信不疑的。所以我覺得我擬的中學古文課程並不是夢想,是可以用實地試驗來決定的。

  再說古文的教授法。上文說的用看書來代講讀,便是教授法的要點。每周三小時,每年至多不過四十周,合起來不過一百二十點鐘,若全靠課堂上的講讀,一年能講得幾篇文章?所以我主張:學校但規定學科內容的範圍與程度,教員自己分配每一課的分量,學生自己去預備本日指定的功課。學生須自己翻查字典,自己加句讀,自己分章,分節。上課時,只有三件事可做:

  (1)學生質問疑難,請教員幫助解釋;教員可先問本班學生有能解釋的沒有;如沒有人能解釋,教員方可替他們解釋。

  (2)大家討論所讀的書的內容。教員提出論點,引起大家討論;教員不當把一點鐘的時間自己占據去,教員的職務在於指點出討論的錯誤或不相干的討論。

  (3)教員可以隨時加入一些參考材料。例如讀章行嚴的文章時,教員應該講民國三四年的政治形勢,使學生知道他當時為什麼主張調和,為什麼主張聯邦。

  此外的方法,上文第三章已講過,可以參用,不必重說了。

  

六 文法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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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前教作文的人大概都不懂文法,他們改文章全無標準,只靠機械的讀下去,讀得順口便是,不順口便不是,總講不出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可那樣做。以後中學堂的國文教員應該有文法學的知識,不懂文法的,決不配做國文教員。所以我把文法與作文並歸一個人教授。

  先講文法。

  第一年,專講國語的文法。要在一年之內,把白話文法的要旨都講完。為什麼先講國語的文法呢?(1)因為學生有了七年的國語文,到中學一年的時候,應該把國語文的「所以然」總括起來講解一遍,作一個國語教育的結束。(2)因為先有了國語的文法作底子,後來講古文的文法便有了一種參考比較的材料,便更容易懂得了(我現在編一部《國語文法草案》,不久可以成書,此地不能細說國語文法的怎樣編法了)。

  第二三四年,講古文的文法。

  (1)用書 現在還沒有好文法書。最好的書自然還要算《馬氏文通》。《文通》有一些錯誤矛盾的地方,不可盲從;《文通》又太繁了,不合中學堂教本之用。但是《文通》究竟是一部空前的奇書,古文文法學的寶庫。教員應該把《文通》仔細研究一遍,懂得了,然後可以另編一部更有條理,更簡明易曉的文法書。

  (2)教授法 講古文的文法,應該處處同國語的文法對照比較,指出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地方,何以變了,變的理由何在,變的長處或短處在什麼地方。讓我舉幾個例:

  (例一)白話說「我騙誰?」古文要說「吾誰欺?」白話說「你愛什麼?你能做什麼?」古文要說「客何好,客何能?」這是不同的句法。比較的結果得一條通則:「若外動詞的止詞是一個疑問代名詞,這個疑問代名詞在白話里須放在外動詞之後,在古文裡須在外動詞之前主詞之後。」

  (例二)《論語》陽貨欲見孔子一章,陽貨在路上教訓了孔子一頓,孔子答應道:「諾,吾將仕矣。」同類的例如「原將降矣」,「趙將亡矣」。既用表示未來的「將」字,何以又用表示完了的「矣」字呢?再看白話說:「大哥請回,兄弟去了」;「大哥多喝一杯,我要走了。」這是相同的句法,比較起來,可得一條通則:「凡虛擬(Subjunctive)的將來,白話與古文都用過去的動詞,古文用『矣』,白話用『了』。」分得更細一點,可得兩式:

  甲式           乙式

  雖千萬人吾往矣。     趙將亡矣。

  我去了。         他要死了。

  這種比較的教法功效最大。此外還可用批評法:由教員尋出古文中不合文法的例句,使學生指出錯在何處,何以錯了。我從前曾舉林琴南「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說「踣」是內動詞,不該有「之」字作止詞。這種不通的句子古文裡極多。前天上海《晶報》上有人舉《孟子》「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勃然興之矣」一句,以為「興」是內動詞,不可有「之」字作止詞。這個例很可為林先生解嘲!這一類的例,使學生批評,可以增長文法的興趣,可以免去文法的錯誤。

  次講作文。

  (1)應該多做翻譯,翻白話作古文,翻古文作白話文。翻譯的用處最大:(一)練習文法的應用。例如講動詞的止詞時,可令學生翻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無所不能」,「他什麼都不懂」……等句,使他們懂得止詞的位置有種種不同的變法。(二)譯長篇可使學生練習有材料的文字。做文最忌沒有話說。翻譯現成的長篇,先有材料作底子,再講究怎樣說法,便容易了。

  (2)若是出題目做的文章,應注意幾點:(一)最好是令學生自己出題目,(二)千萬不可出空泛或抽象的題目,(三)題目的要件是:第一要能引起學生的興味,第二要能引學生去搜集材料,第三要能使學生運用已有的經驗學識。

  (3)學生平日做的筆記,雜誌文章,長篇通信,都可以代替課藝。教員應該極力鼓勵學生寫長信,作有系統的筆記,自由發表意見。這些著作往往比敷衍的課藝高無數倍;往往有許多學生平日不能做一百字的《漢武帝論》,卻能做幾千字的白話通信。這種事實應該使做教員的人起一點自責的覺悟!

  (4)作文的時間不可多,至多二周一次。作文都該拿下堂去做。

  (5)改文章時,應該根據文法。合文法的才是通,不合文法的便是不通。每改一句,須指出根據那一條文法通則。例如有學生做了「而方姚卒不之踣」,我圈去「之」字,須說明「之」字何以不通。又如學生做了「客好何?」我改為「客何好?」或「客好何物?」也須說明古文何以不可說「客好何」。

  (6)千萬不可整篇塗去,由教員重作。如有內容論理上的錯誤,可由教員批出,但不可代做。

  

七 結論

編輯

  我這篇《中學國文的教授》,完全是理想的。一個人的理想自然是有限的,但我希望現在和將來的中學教育家肯給我一個試驗的機會,使我這個理想的計劃隨時得用試驗來證明那一部分可行,那一部分不可行,那一部分應該修正。沒有試驗的主觀批評是不能使我心服的。

  我演說之後,有許多人議論我的主張,他們都以為我對於中學生的期望太高了。有人說:「若照胡適之的計劃,現在高等師範國文部的畢業生還得重進高等小學去讀書呢!」這話固然是太過,但我深信我對於中學生的國文程度的希望,並不算太高。從國民學校到中學畢業是整整的十一年。十一年的國文教育,若不能做到我所期望的程度,那便是中國教育的大失敗!

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北京
(原載1920年9月1日《新青年》第8卷第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