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貿易談判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貿易談判公報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錫蘭政府雙方代表,根據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兩個政府所締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錫蘭政府關於橡膠和大米的五年貿易協定」的規定,在北京進行商談後,確定了一九五五年橡膠和大米的價格,並分別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錫蘭政府購買橡膠五萬公噸的合同和錫蘭政府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購買大米二十七萬公噸的合同。此次式中錫兩個政府第三次分別簽訂買、賣橡膠、大米合同,兩個政府對兩年來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均表示十分滿意。

談判是在友好和誠懇的氣氛中進行的,談判中所達成的各項協議顯示了中錫兩個間貿易和友好關係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

一九五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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