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佛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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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答曰。
- 眾生癡所覆 為後起三行
- 以起是行故 隨行墮六趣
- 以諸行因緣 識受六道身
- 以有識著故 增長於名色
- 名色增長故 因而生六入
- 情塵識和合 而生於六觸
- 因於六觸故 即生於三受
- 以因三受故 而生於渴愛
- 因愛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脫無有
- 從有而有生 從生有老死
-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 但以是因緣 而集大苦陰
- 是謂為生死 諸行之根本
-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為
-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故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四取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而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事滅。是事滅故乃至生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毘曇修多羅中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