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合作論壇成果文件匯編

中阿合作論壇成果文件匯編
2022年11月

(一)中阿合作論壇第一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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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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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4日,開羅)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國家(阿拉伯國家聯盟)(以下簡稱「雙方」),

認識到中阿在歷史上保持着密切的文化和文明交往,共同為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結下了深厚的傳統友誼;

回顧半個世紀以來中阿關係的發展進程,對中阿合作取得的豐碩成果、特別是近年來雙方為深化這一關系所作的積極努力表示滿意;

認為雙方友好合作基礎牢固,潛力巨大,前景廣闊,加強在各領域的合作符合雙方的共同願望以及現實和長遠利益,體現了中國一貫重視發展同阿拉伯國家關係的外交基本方針,體現了阿拉伯國家聯盟理事會有關決議中所反映的阿拉伯國家對加強和發展與中國關係的一貫重視;

強調雙方同屬發展中國家,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促進共同發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期望通過雙方各政府與非政府部門的參與,開創合作的新局面;

確信雙方在國際事務中保持和加強密切的磋商與協調,對加強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讚賞雙方為實現中東和海灣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所作的重要貢獻;讚賞中國一貫支持阿拉伯人民正義事業和合法權益的堅定原則立場;讚賞阿拉伯國家應對挑戰、加強團結協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努力;

確信雙方就國際問題加強對話、協調立場、擴大合作至關重要。

鑑於上述,雙方同意:

第一條 成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作為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的集體對話與合作框架,以豐富中阿關係內涵,拓展和鞏固中阿在各層次、各領域的合作,建立平等、全面合作的新型夥伴關係。

第二條 在下列原則基礎上開展中阿合作:

(一)尊重《聯合國憲章》、《阿拉伯國家聯盟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促進國際關係民主化;堅持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強調國家無論大小、強弱、貧富,都有平等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並應根據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及聯合國決議,支持各國人民在其全部領土上獲得自由、獨立和主權的權利。

(二)強調中國支持中東和平進程、土地換和平原則和阿拉伯國家貝魯特首腦會議通過的和平倡議。

(三)強調阿拉伯國家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四)致力於實現國際和平與安全,強調應堅持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在平等、互諒的基礎上通過對話、協商等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爭端,不得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五)強調應支持建立中東無核區,所有國家都應遵守有關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國際準則、制度和公約。

(六)強調應尊重和發揮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解決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作用。

(七)強調國際社會需共同努力,促進南北對話,充實南北合作,縮小南北差距,推動全球化朝着實現共同繁榮的方向發展;呼籲發展中國家加強團結協作,積極有效地應對全球化的挑戰。

(八)尊重各國人民的文化和文明特性,維護人類文明的多樣性;呼籲通過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交流,營造合作、和諧的國際環境,促進人類的和平與發展。

(九)決心深化對話,擴大共識,就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溝通、磋商與協調,維護雙方合法權益。

(十)應在雙方通過的「宣言」和以後通過的「行動計劃」的原則和宗旨基礎上,推動中阿在各領域全面合作,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 論壇致力於加強中阿在各個領域的關係,特別要實現以下目標:

(一)致力於實現國際和平與安全;

(二)致力於實現國際關係民主化;

(三)在各種國際組織和國際場合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協調政策和立場;

(四)相互配合,積極有效地應對全球化問題;

(五)開展文明對話,增進各國人民間的理解;

(六)共同努力,實現雙方的可持續發展;

(七)加強經濟、貿易、金融合作;

(八)鼓勵和保護共同投資和相互投資;

(九)促進教育、文化和人力資源開發方面的合作;

(十)促進相互理解和對話;

(十一)加強在各個領域,特別是應用研究領域的科技合作;

(十二)就環境和遺產保護進行協調;

(十三)就共同關心的其他問題保持協調。

(二)中阿合作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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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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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日,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的外長們和阿盟秘書長,於2006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北京召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

雙方回顧了半個世紀以來中阿交往的歷程,高度評價中阿合作取得的豐富成果;

肯定了論壇成立以來的工作,對論壇建設取得的成就表示滿意,對論壇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認為當今國際形勢正在發生複雜深刻的變化,和平、發展、合作成為時代特徵,國家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大大加強,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存在不平衡和矛盾現象,非傳統安全問題突出,迫切需要加強國際社會的集體協商和合作;

強調新形勢下加強中阿集體對話與合作,是雙邊關係發展的現實需要,符合中阿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於促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為此,雙方同意繼續建設平等、全面合作的新型夥伴關係,並達成以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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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

二、鞏固傳統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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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高層經常性互訪與溝通,促進相互接觸與聯繫,增進友誼和政治互信。

(二)增加雙方議會、政黨和民間組織的交往與合作。

(三)保持雙方外交部間的經常性磋商和論壇框架內的集體磋商。

(四)阿拉伯國家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五)中國支持阿拉伯國家堅持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國家貝魯特首腦會議通過的和平倡議和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實現中東地區公正、全面和平的戰略選擇,以恢復阿拉伯人民的合法權利,特別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民建立其獨立國家的權利,實現中東地區永久和平。

(六)強調應尊重伊拉克的統一、主權、獨立和不干涉其內政,尊重伊拉克人民的意願及其對未來的自主選擇,譴責針對伊拉克人民、基礎設施、民主進程的恐怖主義活動和對外交人員的綁架行徑。強調國際社會在伊拉克的重建和部門建設進程中的重要作用。

(七)雙方一貫支持通過友好協商和和平談判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各種爭端。雙方支持一切根據國際法準則和平解決大通布,小通布和阿布穆薩島三島問題的努力。

(八)強調蘇丹的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歡迎2006年5月5日在阿布賈簽署的關於達爾富爾問題的和平協議,呼籲所有有關各方落實協議,實現和平。歡迎為落實蘇丹政府與蘇丹人民解放運動2005年1月9日在內羅畢簽署的全面和平協議所採取措施,要求雙方加緊落實協議。高度重視阿盟在此問題上擔負着與非盟協調的重要責任。

(九)強調尊重索馬里的統一和國家主權,支持索馬里政府實現和平、重建和穩定。

(十)相互支持按照本國國情自主探索發展道路的努力,相互交流執政經驗和發展經驗。

三、維護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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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論壇框架下就雙方共同關心的重大地區和國際問題進行政治磋商,密切協調與配合,促進國際關係民主化,推動建設和諧世界。

(二)倡導對話和協商,鼓勵通過政治手段處理有關熱點問題和分歧。

(三)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推動多邊主義,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進行必要的改革,提高效率,增強依據國際法原則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的能力,保障發展中國家以更有效的方式參與聯合國的決策過程,尤其是在安理會擴大問題上。

(四)支持建立中東無核區。所有國家都應遵守有關禁止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公約。

(五)譴責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民族宗教掛鉤,加強雙邊、地區和多邊領域的反恐合作。肯定在聯合國主持下召開國際反恐大會的呼籲。支持沙特國王阿卜杜拉提出的於2005年2月5—8日在利雅得召開的世界反恐大會上提出的建立國際反恐中心的建議。

四、促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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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過擴大貿易規模,改善貿易結構,確保相互間更好的便利的市場准入和雙方產品開拓市場,爭取實現雙邊貿易的平衡與升級。

(二)努力擴大相互投資,逐步建立鼓勵投資與技術轉讓機制。

(三)中國支持阿拉伯國家致力於實現阿拉伯經濟發展的努力,願與阿拉伯國家開展有利於雙方的經濟合作,推動中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自貿區建設進程。

(四)加強在能源勘探和利用、市場、環保等領域的合作與對話,加強在國際能源機構中的磋商與協調。

(五)強調加強在人力資源開發領域進行合作的重要性。中國將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阿拉伯國家培養更多的各類人才。

(六)共同推動建立開放、公平、規範的多邊貿易體制,改革和完善國際金融體制,維護共同利益。中國支持阿拉伯國家加入世貿組織的努力。

(七)致力於根據2005年11月在突尼斯召開的信息社會世界峰會通過的各項決議,縮小數字鴻溝。

五、開展文化和人文交流和文明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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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雙方研究機構和大學和教育機構在科研領域的合作。

(二)擴大新聞記者往來,加強新聞媒體合作。

(三)相互為對方開設文化中心提供便利。

(四)高度評價在華舉辦的阿拉伯藝術節,積極推動開展形式多樣的中阿文化交流與合作。

(五)加強雙方在傳染病、新發現疾病、傳統醫藥及醫療護理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六)雙方相互創造條件,促進中阿旅遊業合作。逐步將更多的阿拉伯國家列為中國公民旅遊目的地。

(七)開展文明對話活動,倡導以相互理解和包容的態度看待不同文明之間的差異,相互借鑑,取長補短,共同促進世界文明的對話與交流。

六、建設中阿合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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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落實論壇宣言、行動計劃所確定的目標及原則。

(二)根據需要和可能,相互照顧彼此關切,循序漸進,探索符合雙方實際及中阿關係特點的論壇建設模式。

(三)支持論壇與雙方各自參與的其他區域或多邊合作機制建立橫向聯繫,拓寬合作空間。

(三)中阿合作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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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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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麥納麥)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的外長們和阿盟秘書長,於2008年5月21日至22日在巴林王國首都麥納麥召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

雙方高度評價近年來中阿雙方建設平等、全面合作的新型夥伴關係取得的豐富成果;回顧了第二屆部長級會議召開以來論壇框架下舉辦的各項活動,對高官委員會、中阿企業家大會、中阿關係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中阿環境合作、中阿友好大會、中阿能源合作大會、中阿新聞合作論壇等機制建設和重要活動取得的成果感到滿意;決心進一步豐富合作內涵,推動論壇建設深入發展。

認為當今世界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之中,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是大勢所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國家間相互依存日益緊密,各國應共同應對,趨利避害。傳統安全威脅依然突出,非傳統安全威脅日益上升,迫切需要國際社會加強合作,共同應對。

強調新形勢下加強中阿對話與合作,提升中阿關係整體水平,符合中阿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於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為此,雙方決定繼續加強平等互信、全面合作、面向和平和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夥伴關係,並達成以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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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申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促進國際關係民主化,推動建設和諧世界。尊重各國在不違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和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的前提下,維護本國領土完整和安全。

2.加強雙方領導人和政府官員的互訪與溝通,密切接觸和聯繫,增進友誼和互信。

3.促進雙方議會、政黨的交往,推動民間組織的往來,增進相互了解,深化傳統友誼。

4.保持雙方外交部間的政治磋商和論壇框架內的集體磋商。

5.阿拉伯國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汶川縣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向中方表示同情和慰問,讚賞中國政府和人民抗震救災和重建家園的努力。中國政府和人民對阿拉伯國家和人民給予的同情、支持和幫助表示衷心感謝和歡迎。阿拉伯國家支持中國北京2008年舉辦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祝願奧運會圓滿成功。

6.阿拉伯國家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台灣當局以任何名義和形式加入聯合國等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和會議,支持中國政府和人民為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作的努力。

7.中國支持阿拉伯國家堅持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和平倡議和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實現中東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戰略選擇。中國支持阿拉伯和平倡議,認為該倡議是全面解決中東問題的重要原則,呼籲以色列回應阿拉伯國家的和平願望,在倡議基礎上與有關阿拉伯國家進行談判,結束對1967年以來全部阿拉伯被占領土的占領。支持根據阿拉伯和平倡議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解決難民問題,以恢復阿拉伯人民的合法權利,從而實現中東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

呼籲國際社會致力於解除對巴勒斯坦的封鎖,採取切實措施改善加沙人道主義狀況,停止修建定居點和一切加劇局勢緊張的行動,為中東和平進程向前推進創造有利條件。

8.強調支持敘利亞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在1991年馬德里和會成果和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議基礎上,根據和平進程的原則基礎,收復被占領的戈蘭高地。

9.強調全力聲援黎巴嫩並向其提供政治和經濟支持。在卡塔爾國埃米爾哈馬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殿下、首相兼外交大臣哈馬德·本·賈西姆·本·賈巴爾·阿勒薩尼殿下、阿盟秘書長阿姆魯·穆薩閣下、阿拉伯部長級委員會各位成員的努力下,多哈黎巴嫩民族對話會議在有關解決黎巴嫩政治危機的阿拉伯倡議基礎上達成了協商一致的解決方案,雙方對他們表示熱烈祝賀。

10.強調伊拉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應得到充分尊重,不干涉其內政,尊重伊拉克人民自主決定其未來,譴責針對伊拉克人民及其機構的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行為。支持伊拉克政府旨在穩定安全局勢、推進民族和解進程的努力,從而實現民族和解,鼓勵為伊拉克重建進行合作。歡迎阿盟發揮作用,歡迎通過伊拉克周邊國家外長會議擴大會議等國際合作,尋求解決伊拉克當前問題的必要機制,希望伊拉克與其鄰國解決彼此關切。

11.強調支持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倡議和努力在內的所有旨在通過和平談判、根據國際法準則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和平努力。

12.強調支持蘇丹的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支持蘇丹民族團結政府落實《全面和平協議》、推動北南和平進程繼續向前發展。歡迎2008年2月9日簽署的《混合部隊地位協定》以及蘇丹政府為使混合行動取得成功所作出的努力。強調應根據聯合國安理會1769號決議在達爾富爾地區部署混合行動,支持蘇丹、非盟和聯合國三方協商機制繼續發揮主渠道作用,主張平衡推進達爾富爾地區維和行動和政治進程,呼籲反對派與蘇丹政府加緊談判,早日達成達爾富爾全面和平協議,支持阿盟繼續在該問題上發揮重要作用。譴責正義與平等運動在恩圖曼市發動的襲擊。

13.強調繼續推動索馬里和平進程對於地區安全與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尊重索馬里的統一和國家主權,支持索馬里儘快實現民族和解與國內和平。

14.相互支持維護國家主權、獨立和民族尊嚴,尊重和支持根據本國國情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相互交流執政經驗和發展經驗。

15.強調雙方重視以論壇的宗旨和原則為基礎,加強中國全國人大與阿拉伯各國議會、協商會議和阿拉伯過渡議會之間的友好關係。

16.在論壇框架下就雙方共同關心的重大地區和國際問題進行政治磋商,密切協調與合作。

17.倡導對話和協商,鼓勵通過政治途徑和和平手段處理熱點問題和分歧。

18.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中東地區核問題,以維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支持建立中東無核區,支持阿拉伯國家在協商基礎上為此作出的積極努力,以儘快實現這一目標。所有國家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應予尊重和維護,反對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規定擁有和發展軍用核能力。

19.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的民族、宗教掛鉤。認為反恐必須堅持以《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為基礎,堅持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的主導與協調作用,反對雙重標準。支持兩聖地的僕人、沙特阿拉伯王國國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阿勒沙特在2005年利雅得世界反恐大會上提出的建立國際反恐中心的建議。歡迎並支持突尼斯共和國總統宰因·阿比丁·本·阿里倡議由聯合國舉辦國際會議,制訂各方共同遵守的反恐行動準則,促進不同信仰、文化和文明間的對話。繼續加強在雙邊領域和聯合國等多邊框架下的反恐合作。就此,雙方支持由聯合國舉辦,伊斯蘭會議組織等國際組織參加的國際會議,探討界定、預防並打擊恐怖主義,呼籲各方儘快完成全面反恐公約的談判。

20.同意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推動多邊主義,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進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提高效率,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使命,增加其有效應對新威脅和挑戰的能力。支持安理會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發揮主要作用,安理會改革應優先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由會員在廣泛討論、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就安理會改革達成協商一致。

21.主張通過對話和外交手段在國家間達成諒解、解決分歧,以解決阻礙國家間關係改善的問題。反對將國內法凌駕於國際法準則之上、以損害他國主權和利益為目的的法律。

二、促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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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雙方積極促進貿易便利化,繼續擴大貿易規模,改善貿易結構,規範貿易秩序,提升貿易水平,爭取實現雙邊貿易綜合、有序、平衡發展。

23.擴大雙向投資,推動雙方企業在更廣領域加強投資合作,並鼓勵技術轉讓。

24.加強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合作,將各自的資金、技術與工程優勢互補,探討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民生和提高自主發展能力的項目。

25.促進在金融領域的合作,鼓勵雙方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共同為雙方投資、承包工程項目和貿易提供金融支持和便利,鼓勵雙方在符合各國相關法律規定條件下開展銀行業領域的互利合作。

26.加強雙方在人力資源開發領域的合作,相互學習,相互借鑑。

27.雙方在國際經貿領域和機構中協調配合,共同致力於建立開放、公平、規範的多邊國際貿易體制,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

28.加快中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自貿區談判進程,爭取儘快達成協議。

29.支持在互利基礎上開展石油、天然氣產業的相互投資項目,加強並擴大現有合作,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採、運輸和煉化方面的合作;通過互訪、舉辦聯合研討會和進修班、參加對方組織的有關活動,進行在能源及能源相關項目的環保等領域的經驗交流和技術轉讓。

30.加強在環保、防治沙漠化等領域的合作與對話,就國際環境事務保持密切的磋商和協作,促進雙方在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互利合作。

31.通過密切交往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在海水淡化、環保技術、高效農業技術、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等方面開展聯合研究、技術轉讓等形式的科技合作。

32.雙方認識到人類在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問題上面臨嚴峻挑戰,願本着開放務實的態度,與國際社會共同加強合作應對挑戰;支持聯合國在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共同為推動全球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事業作出積極貢獻。

33.雙方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願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雙方強調,任何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都應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各項原則和規定,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為基礎。雙方願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合作,包括技術交流、提高能效和開發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

三、開展人文交流和文明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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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鼓勵雙方研究機構、大學和教育機構在教育、科研、學術交流等領域的合作,包括雙方進行漢語、阿拉伯語教學。

35.鼓勵和支持中阿文化機構進行官方和民間的交流項目,利用信息通訊技術保護文化遺產及整理、出版文化作品,重視從文化上的相互借鑑,實現共同發展。

36.建立由雙方定期輪流舉辦的藝術節機制。

37.鼓勵在華開設阿拉伯文化中心及在阿拉伯國家開設中國文化中心,並就此相互提供便利。

38.創造條件,鼓勵中阿旅遊合作,積極考慮將阿拉伯國家陸續列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

39.加強不同文明間的交流與對話,促進各國人民間的相互理解和互動,尊重各國人民的文化特性,以平等、相互尊重和包容的精神兼容並蓄,交流互鑒。

40.強調雙方重視參與旨在加強不同文明、文化、宗教間合作的地區和國際倡議,來應對一切形式的相互排斥、煽動暴力現象,不應以言論自由為藉口詆毀和醜化各國人民的宗教、信仰、宗教聖物和人物。

四、增進中阿新聞機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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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密切雙方新聞、出版領域的合作,通過各種大眾傳媒(電視、報刊、廣播)增進中阿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五、建設中阿合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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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落實論壇公報和行動執行計劃所確定的原則及目標,為雙方人民創造更多的共同發展實惠。

43.堅持創新,不斷充實中阿合作,完善論壇機制,探索符合雙方實際及中阿雙邊關係特點的論壇建設模式。

44.支持論壇與雙方各自參與的其他區域或多邊合作機制建立橫向聯繫,拓寬共同合作空間。

45.對巴林王國承辦中阿合作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表示感謝和讚賞,對2010年在中國舉行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及2009年在中國舉行論壇下屆高官會表示歡迎。

(四)中阿合作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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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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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阿雙方建立戰略合作關係的天津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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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3-14日,天津)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於2010年5月13日至14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舉行。

與會代表本着對話、合作、和平、發展的宗旨,回顧了半個多世紀中阿關係的發展進程,特別是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成立6年來的建設成就,對中阿合作取得的豐碩成果表示滿意,決心進一步發揮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的作用。

我們強調,中阿深厚的傳統友誼和發展中阿關係的共同意願是雙方合作的堅實基礎。進一步提升中阿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我們需要共同努力,加強發展中國家團結與合作、維護世界的和平與安全。

我們看到,當前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謀求和平、可持續發展和促進世界各國和各國人民之間的平等互利合作已成為時代的要求之一。經濟全球化和世界多極化趨勢不可逆轉,國與國相互依存更加緊密,開展國際合作是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的重要有效途徑。

因此,我們共同倡導世界各國秉持和平、發展、公正、民主、合作、包容理念,團結應對各種全球性挑戰,依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本着推動對話與合作的精神,在平衡、公正的國際關系所遵循的原則和基礎上,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我們呼籲各國攜手推動國際安全合作,通過政治外交途徑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地區衝突,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反對把恐怖主義與特定的民族、宗教掛鉤。

我們主張加強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致力於推動經濟全球化更快地朝着均衡、普惠、共贏方向發展,着力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代表性,營造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國際環境。

我們呼籲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倡導開放包容精神,促進不同文明間的對話與交流,推動不同文明共同發展。

鑑於上述,我們宣示,在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框架內建立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中阿戰略合作關係;並為此:加強各層次互訪,開展戰略對話和磋商,共同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繼續在各自核心和重大利益問題上相互支持;加強各領域合作,交流治國理政和發展經驗;發揮雙方經濟互補優勢,推動雙方互利合作,促進共同發展;支持不同文明間對話,致力於不同種族、宗教、信仰和文化間的相互尊重與和諧共處;加強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建設,充分發揮論壇各項機制的作用,並根據形勢發展和雙方共同利益,拓展新的合作領域。

我們認為,建立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中阿戰略合作關係,是中阿雙方的共同願望,符合雙方利益,有利於增進發展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也有助於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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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天津)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的外長或其代表和阿盟秘書長,於2010年5月13日至14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召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

與會代表回顧了在論壇框架下政治、經貿、投資、能源、高教、科研、新聞、文化、文明對話領域的各項機制和重要活動,對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以來中阿雙方建設面向和平和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夥伴關係取得的豐富成果表示滿意;決心進一步豐富中阿友好合作內涵,推動論壇基礎和組織建設深入發展。

強調新形勢下,應加強中阿對話與合作,提升中阿各領域關係水平,以實現中阿人民的共同利益,推動世界的和平與發展;雙方鄭重宣示,在論壇框架內建立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中阿戰略合作關係。

經過討論,雙方達成以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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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申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尊重和支持各國根據本國國情自主選擇發展道路。

2.加強領導人和各級政府官員之間的互訪與溝通,相互交流治國理政和發展領域的經驗。加強雙方議會、政黨和民間組織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在論壇框架內,保持雙方在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的雙邊和集體政治磋商,以促進雙方合作、交流、友誼和互信。

3.阿拉伯國家強調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不同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支持台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反對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恐怖主義勢力從事反華分裂活動。

4.中國強調支持阿拉伯國家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和平倡議」以及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實現中東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戰略選擇;呼籲儘快重啟各線和談。雙方支持在國際社會達成共識的「兩國方案」框架下,在聯合國有關決議和阿拉伯和平倡議的基礎上,建立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恢復阿拉伯合法權利,徹底結束以色列1967年以來對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阿拉伯領土的占領,在中東實現全面、公正、持久的和平;呼籲以色列響應阿拉伯國家的和平願望,在「阿拉伯和平倡議」基礎上與有關阿拉伯國家進行談判,全面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呼籲國際社會繼續對巴勒斯坦提供政治和經濟支持,改善巴勒斯坦人道主義狀況;解除以色列對加沙的封鎖,開放口岸,促進加沙重建;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阿拉伯被占領土修建定居點等行動;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解決巴勒斯坦難民問題;要求以色列停止一切加劇緊張局勢的行動,以維護地區穩定,為中東和平進程向前推進創造有利條件。

讚賞中國為聯合國在中東地區維和使命作出的貢獻,和對包括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在內的阿拉伯國家為實現巴勒斯坦內部和解所作積極努力的支持。

中國支持敘利亞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收復被占領的戈蘭高地,呼籲繼續落實安理會關於從黎巴嫩南部被占領土撤軍的第425號和第1701號兩個決議。

5.強調尊重伊拉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其內政,尊重伊拉克人民自主決定其未來,譴責針對伊拉克人民、機構和基礎設施,威脅伊穩定和政治制度的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行為。支持伊拉克政府致力於穩定安全局勢、堅決打擊恐怖主義、制止破壞穩定和政治進程的企圖。強調必須推動民族和解和經濟重建。歡迎2010年3月在伊拉克舉行的議會選舉,以及國際社會為支持和幫助伊拉克及伊拉克人民發揮的積極作用。

6.強調支持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倡議和努力在內的所有旨在通過和平談判、根據國際法準則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和平努力。

7.強調支持蘇丹的主權、安全、領土完整與穩定。應充分發揮蘇丹、非盟和聯合國三方磋商機制的主渠道作用,推進達爾富爾地區聯合國非盟混合行動的部署,維護並鞏固安全與穩定,推動達爾富爾的和平努力和政治進程。歡迎在卡塔爾埃米爾哈馬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殿下主持下,蘇丹政府於2010年2月23日在多哈同正義與平等運動達成的框架協議以及2010年3月18日在多哈同解放與公正運動達成的框架協議和停火協議;歡迎哈馬德埃米爾關於注資20億美元成立達爾富爾發展銀行的倡議;歡迎卡塔爾國、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等有關各方在阿拉伯—非洲委員會框架下為解決達爾富爾問題所作努力。讚賞中國為實現蘇丹安全、穩定與發展所發揮的作用。強調支持蘇丹民選政府為落實《全面和平協議》,推動北南和平進程繼續向前發展所作出的努力。歡迎2010年4月在蘇丹舉行的總統和議會選舉。歡迎巴林王國關於由阿盟組織召開蘇丹南方發展大會的倡議,阿方希望中國與會。

8.強調繼續推動索馬里和平進程對於地區安全與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尊重索馬里的統一和國家主權,呼籲國際社會進一步支持索馬里政府和索馬里民族和解,以實現和平與穩定、消除地區海盜問題。加強中阿雙方在地區和國際場合就索馬里問題的協調,鼓勵和支持和解努力,推動索馬里實現和平與穩定,參與索馬里重建。

9.倡導對話和協商,鼓勵通過政治途徑和和平手段處理熱點問題和分歧。

10.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主張通過外交談判解決核問題,以維護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呼籲中東地區所有國家無一例外地加入核不擴散條約,使中東成為無核武器區,支持儘快實現此目標的國際努力。承認所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在嚴格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和承諾前提下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

11.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的民族、宗教掛鉤。認為反恐必須堅持以《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為基礎,堅持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的主導與協調作用,反對雙重標準。繼續加強在雙邊領域和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內的反恐合作。呼籲各方儘快完成「全面反恐公約」的談判。

12.同意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推動多邊主義原則,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通過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強權威和效率,提高應對各類威脅和挑戰的能力,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支持安理會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揮首要職責,安理會改革應優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代表性,通過廣泛、民主討論,就各類問題找到「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達成協商一致。雙方反對任何國家強行推動改革方案。

13.呼籲改革國際經濟、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反映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化,更好地應對全球經濟、金融領域的挑戰。改革的重點是增加包括中國和阿拉伯國家在內的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發言權和代表性。繼續加強宏觀經濟金融政策協調,推進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抵制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給予發展問題更多關注,為世界經濟全面復甦作出貢獻。

14.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應對氣候變化的嚴峻挑戰。強調《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是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與合作的主渠道,重申對《公約》和《議定書》確立的目標、原則的承諾。重申支持《公約》和《議定書》兩特設工作組談判在哥本哈根會議已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巴厘路線圖」談判,並於2010年《公約》第十六次締約方會議和《議定書》第六次締約方會議上達成進一步的安排,促進《公約》和《議定書》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雙方應在有關談判進程中繼續加強溝通和協調,堅持「共同但有區別」原則,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

15.促進不同文明間的對話,增進各國人民間的相互理解;尊重各國人民的文化特性,以平等、相互尊重和包容的精神兼容並蓄,交流互鑒;積極參與旨在加強不同文明、文化、宗教間對話的地區和國際倡議。為此雙方支持沙特阿拉伯王國國王陛下關於不同宗教和文明之間開展對話的倡議,認為這有助於在不同宗教和文明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也有助於遏止極端思想的傳播,加強不同宗教和文明之間的相互包容和對話。

二、經貿和發展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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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積極擴大中阿貿易規模,規範貿易秩序,提升貿易水平。按照雙方現行體制,根據有關國際法準則,推動包括涉及雙方傾銷案件在內的貿易爭端的解決。

17.積極拓展投資合作領域。改善投資環境,鼓勵雙方企業進行投資,發揮雙方資金、技術、人才、市場的互補優勢。強調根據雙方現行的協議和法律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18.共同推動核能、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為雙方相關企業開展合作創造有利的環境。

19.加強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合作,實現共贏,一方面為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的能源,另一方面為阿拉伯國家的石油和天然氣提供穩定的市場。

20.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合作,規範和促進雙邊勞務合作,根據雙方現行法律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

21.擴大人力資源開發領域的合作,擴大培訓規模,創新培訓方式,拓寬培訓領域。

22.本着互利、互讓的精神,繼續推動中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自貿區談判進程,爭取儘早達成協議。

23.繼續加強海關雙邊交流與合作,中方願與阿盟開展貨物貿易統計領域的技術合作。

24.鼓勵雙方在符合各國相關法律規定條件下開展金融領域的互利合作。鼓勵雙方金融機構共同為雙方投資、承包工程項目和貿易提供金融支持和便利。

25.促進雙方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26.加強在環保、防治荒漠化等領域的合作與對話,應對人類在此領域面臨的嚴重挑戰;支持聯合國在推動全球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27.阿拉伯國家歡迎中國舉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希望此項重要活動有助於增進中國同阿拉伯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交流。

三、開展人文交流和文明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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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鼓勵雙方研究機構、大學和教育機構在教育、科研、學術交流等領域的合作,包括雙方進行漢語、阿拉伯語教學。

29.鼓勵和支持中阿文化機構進行官方和民間的交流項目,利用信息通訊技術保護文化遺產及整理、出版文化作品,重視從文化上的相互借鑑,實現共同發展。

30.繼續完善雙方定期輪流舉辦藝術節的機制。

31.鼓勵中阿雙方互設文化中心,並就此相互提供便利。探討在中國舉辦阿拉伯文化年和在阿拉伯國家舉辦中國文化年的可行性。

32.支持中阿友好組織和民間團體加強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加深雙方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誼。

33.歡迎聯合國大會通過突尼斯共和國總統宰因·阿比丁·本·阿里總統提出的將2010年作為世界青年年的倡議,呼籲阿拉伯國家和中國積極參與由聯合國主辦的世界青年大會,並通過舉辦各種國家和地區層面的活動為慶祝世界青年年作出貢獻。

34.密切雙方新聞、出版領域的合作,通過各種大眾傳媒(電視、報刊、廣播)增進中阿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四、加強「中阿合作論壇」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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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加強協調與合作,共同努力落實論壇公報和行動執行計劃所確定的原則及目標,為雙方人民創造更多的共同發展實惠。

36.堅持創新,不斷充實中阿合作內涵,完善論壇機制,探索符合雙方實際及中阿雙邊關係特點的論壇建設模式。

37.支持論壇與雙方各自參與的其他區域或多邊合作機制建立橫向聯繫,拓寬共同合作空間。

38.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辦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表示感謝和讚賞,對2012年在突尼斯舉行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及2011年在阿拉伯國家或阿盟秘書處舉行論壇第八次高官會表示歡迎。

(五)中阿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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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公報

(2012年5月31日,突尼斯)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的外交部長和阿盟秘書長,於2012年5月31日在突尼斯共和國召開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

雙方圍繞「深化戰略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的會議主題,滿意地回顧了第四屆部長級會議(2010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以來雙方在推動建設「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戰略合作關係方面取得的豐碩成果;雙方強調,無論國際和地區局勢如何變化,發展中阿友好關係都是雙方堅定不移的戰略選擇;雙方決定在二十一世紀第二個十年裡,着力深化着眼長遠的互信,開展以共同發展為基礎的務實合作,使中阿傳統友誼世代傳承,為中阿關係穩步、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雙方高度評價中阿合作論壇成立八年來對中阿關係發展所發揮的重要引領作用,致力於不斷完善論壇機制建設,加強論壇框架下各領域合作,推動中阿戰略合作關係不斷深入發展。

經過深入討論,雙方達成以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1、雙方注意到當前國際形勢正發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複雜變化,國際力量對比正發生顯著的變化,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強調和平、發展與合作的重要性,雙方一致主張應努力推動國際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雙方重申應堅持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並尊重和支持各國根據本國國情和能力自主選擇發展道路。

2、繼續加強雙方在重大國際、地區問題上的磋商與合作,加強雙方領導人和官員之間的互訪與溝通,相互交流治國理政和發展領域的經驗。保持雙方外交部政治磋商機制以及論壇框架內的集體磋商,加強雙方議會、政黨和民間組織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3、阿拉伯國家強調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不同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支持台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認為涉藏問題屬於中國內政,支持中國政府在此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和政策;反對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恐怖主義勢力從事反華分裂活動。

4、中國重申支持阿拉伯國家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和平倡議」以及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實現中東地區全面、公正、持久和平的戰略選擇;呼籲儘快重啟中東和平進程。雙方呼籲以色列響應阿拉伯國家的和平願望,在「阿拉伯和平倡議」基礎上與有關阿拉伯國家進行談判,全面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雙方支持在國際社會達成共識的「兩國方案」框架下,在聯合國有關決議和「阿拉伯和平倡議」基礎上,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恢復阿拉伯民族合法權利,結束以色列1967年以來對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所有阿拉伯被占領土的占領。

雙方呼籲國際社會繼續對巴勒斯坦提供政治和經濟支持,改善巴勒斯坦人道主義狀況;要求以色列解除對加沙的封鎖,開放口岸,允許必要的醫藥援助、食品以及重建所需材料進入,確保所有被封鎖地區的人道主義援助可以順利地進行提供和分發;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阿拉伯被占領土上修建定居點,認為此行為非法;強調以色列過去和現在正在採取的單方面改變被占領的東耶路撒冷現狀的行為是非法的;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並通過和平談判解決巴勒斯坦難民、水資源等問題。

雙方讚賞卡塔爾埃米爾哈馬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和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等為捍衛耶路撒冷提出的有關倡議和努力。

雙方重申支持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正式成員國,歡迎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成員國,強調應保護巴勒斯坦人民的人文、文化和文明遺產。阿方讚賞中方為此做出的努力,讚賞中方支持並積極參與聯合國駐中東地區有關維和行動。

歡迎法塔赫與哈馬斯於2011年5月4日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的主持下在開羅宣布簽署巴勒斯坦民族和解協議,並就雙方的分歧達成諒解文件。讚賞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為主持雙方達成並落實共識所做出的重要而真誠努力,歡迎「多哈宣言」及為落實「開羅協議」由獨立愛國人士組成過渡政府的共識,期待此舉有助於彌合巴勒斯坦內部分歧,加強巴勒斯坦團結,成立民族和解政府。

中方呼籲以色列釋放在押巴人,改善在押巴人的生活和醫療條件,以緩和局勢、釋放善意、重建與巴互信,為重啟巴以和談創造積極條件。歡迎阿拉伯國家推動聯合國大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在以色列監獄中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國家在押人員問題。

5、中方支持敘利亞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通過和平談判收復被占領的戈蘭高地。

6、雙方強調尊重和支持黎巴嫩的主權、領土完整及收復被占領土的合法權利,呼籲繼續落實安理會第425號和第1701號決議,要求以色列從黎巴嫩尚未撤出的被占領土上撤軍。

7、呼籲尊重阿拉伯國家主權、不干涉其內政,強調地區國家之間的關係應建立在睦鄰友好的基礎上,應根據《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以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通過包容、和平的政治途徑解決爭端;支持海合會國家為維護其安全和穩定所採取的措施;支持阿盟、海合會繼續在恢復地區和平穩定方面發揮積極和建設性作用。

8、強調支持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倡議和努力在內的所有旨在通過雙邊談判、根據國際法準則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和平努力,雙方支持根據國際法解決該問題。

9、強調支持蘇丹的主權、安全、領土完整與穩定。歡迎阿拉伯國家聯盟、非洲聯盟和聯合國提出的解決達爾富爾危機的倡議。讚賞卡塔爾為解決達爾富爾問題、支持達區發展所付出的努力。呼籲所有尚未簽署達爾富爾多哈和平文件的蘇丹各派別加入談判,以恢復該地區和平。讚賞蘇丹政府提出的有關實現達爾富爾全面和平、安全與發展的新戰略,該戰略已得到聯合國、地區組織和所有相關夥伴的明確歡迎和支持。讚賞中方為推動達爾富爾問題政治解決所發揮的建設性作用。

10、雙方對北南蘇丹邊境地區爆發衝突表示嚴重關切;強調應尊重北南蘇丹在1956年1月1日邊界基礎上劃定的邊界,並完全遵守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停止兩國間一切形式的敵對行動,重啟談判;支持聯合國、地區組織和國家和平解決危機的努力。雙方歡迎北南蘇丹在非盟主持下重啟談判。

11、強調支持索馬里的統一、主權和穩定。支持在聯合國、阿盟和非盟主持下,根據《吉布提協議》進行的索馬里民族和解進程。譴責所有阻礙和解進程的企圖。呼籲所有各方摒棄暴力、實現穩定、尊重人權,呼籲國際社會支持索馬里政府為實現不排斥任何一方的民族和解所做出的努力。表達對非盟駐索馬里特派團的支持。讚賞2012年2月23日在倫敦召開的索馬里問題國際會議取得的成果,該會議是國際社會推動索馬里實現和平與穩定的重要一步。

12、索馬里海域、亞丁灣的海盜活動影響了國際航運的自由開展。雙方支持根據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以及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打擊索馬里海域、亞丁灣海盜活動及其他對航運安全、國際貿易、地區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機遇、國際地區安全和平構成威脅的行為。歡迎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於2012年6月27日至28日在迪拜舉辦打擊索馬里海域海盜國際會議。

13、強調尊重利比亞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尊重利比亞人民自主選擇政治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權利,支持利政府和人民為完成政治過渡進程所做努力,從而支持利實現穩定、民族團結和經濟發展,呼籲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繼續為利重建提供各種形式的必要支持。

14、中方重視阿盟在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讚賞並支持阿盟為此所做的積極努力。雙方呼籲敘利亞有關各方全面執行聯合國與阿盟聯合特使安南「六點建議」和敘利亞與阿盟達成的共識,包括立即停火,保護平民,釋放本次事件中有關被捕人員,從城市和居民區全面撤出武裝力量,尊重集會自由與和平示威的合法權利,保障記者在敘利亞境內行動自由。雙方強調,應允許阿拉伯和國際救援機構向敘利亞人民提供人道主義(食品和醫療)援助,加強聯合國在協調人道主義救援方面發揮的主導作用。

雙方強調應避免敘利亞遭受外部干涉、陷入混亂和內戰的危險,應尊重敘利亞的主權、獨立、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反對外國干涉,實現敘利亞人民自由、民主和政治改革的訴求。

雙方歡迎科菲·安南先生被任命為聯合國與阿盟聯合特使,強調全力支持其斡旋努力。雙方要求包括敘利亞政府和反對派在內的有關各方完全、全面、立即執行聯合特使的「六點建議」,履行安理會第(2012/2042)號和(2012/2043)號決議的規定。

雙方強烈譴責針對敘利亞平民的血腥屠殺和襲擊,特別是已造成數十名婦女兒童死亡的胡拉屠殺事件,呼籲對此次屠殺事件進行調查,懲治兇手。

阿方關注中方為解決敘利亞危機所做的努力,並對此表示讚賞,期待中方為此發揮更大作用。

15、支持巴林王國為維護民主成果、國家穩定與發展、推動改革和現代化進程所做出的努力,歡迎巴方近期對其憲法所做修訂,這體現了進行對話、推動民族共識和民主實踐的道路。

16、支持也門各政治派別做出努力,以落實海合會倡議的剩餘內容及其執行機制,根據2012年5月23日在沙特首都利雅得召開的也門之友會議的成果和決議,再次呼籲向也門提供支持和援助,幫助其克服和消除因政治危機所導致的經濟影響。雙方高度讚賞也門共和國政府和人民克服自身能力不足,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的堅定原則立場,呼籲國際社會向也門提供其所需的實質支持。

17、雙方重申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努力,主張通過外交談判解決中東地區核問題,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呼籲中東地區所有國家無一例外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使中東成為無核武器區,支持為儘快實現該目標的國際努力,包括即將於2012年舉行的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國際會議。指出和平利用核能、核裁軍、核不擴散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支柱,三者相輔相成。認為所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在嚴格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前提下均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強調應加強中國與阿拉伯國家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的合作,並在國際場合就核不擴散、核裁軍及和平利用核能的相關問題進行協調。

18、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根源和滋生恐怖主義的因素,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的國家、民族和宗教掛鉤,反對在反恐中使用雙重標準。反恐必須堅持以《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為基礎,堅持聯合國及安理會的主導與協調作用。繼續加強在雙、多邊領域的反恐合作,促進《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的實施。呼籲各方儘快完成《全面反恐公約》的談判。歡迎在聯合國框架下成立國際反恐中心,此舉響應了沙特阿拉伯王國國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阿勒沙特在2005年利雅得國際反恐大會上提出的有關建議,旨在支持國際合作打擊並消滅恐怖主義,呼籲與該中心進行合作。

19、歡迎伊拉克於2012年3月在巴格達成功舉辦第23屆阿盟首腦會議。

20、同意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推動多邊主義原則,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導作用。支持聯合國通過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強權威和效率,提高應對各種威脅和挑戰的能力,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支持安理會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揮主要職責,安理會改革應優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代表性,通過廣泛、民主討論,就各類問題找到「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達成協商一致。雙方反對任何國家強行推動改革方案,反對採取「零散處理」的做法。

21、呼籲國際社會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以反映國際經濟格局發生的變化,更好地應對全球性挑戰,推進國際金融體系改革,重點是增加包括中國和阿拉伯國家在內的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發言權和代表性。加強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加強大宗商品生產國和消費國對話,維護大宗商品價格穩定。共同推動建立均衡、普惠的多邊貿易體制,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加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監督職能,抵制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儘快完成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給予發展問題更多關注,為世界經濟全面復甦和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22、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應對氣候變化的嚴峻挑戰。歡迎氣候變化德班會議取得的成果,敦促附件一締約方如期提交量化減限排指標以便通過關於議定書附件B的修正案,強調《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應涵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附件一所有締約方,並應在第一承諾期結束後立即於2013年1月1日無縫進入第二承諾期。呼籲發達國家兌現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以及到2020年每年1000億美元的資金承諾。為此確定明確的依據、制定適宜的標準,確保在發展中國家間公平分配資金,就發達國家融資比例達成一致。重申在德班啟動的進程須堅持和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原則和規定,特別是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的原則。對加拿大在德班會議結束後不久即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表示遺憾。堅決反對歐盟將非歐盟國家航空公司進出歐盟的國際航班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對部分發達國家考慮在國際海運領域採取類似單邊措施表示強烈關切。承諾將於2013年在多哈舉行的第18屆氣候變化締約方會議上就相關討論加強相互間的協調與合作,共同推動多哈會議取得積極、平衡的成果。

23、促進不同文明間的對話,增進各國人民間的相互理解;尊重各國人民的宗教和文化特性,以平等、相互尊重和包容的精神兼容並蓄,交流互鑒;積極參與旨在加強不同文明、文化、宗教間對話、遏止極端思想的傳播、加強不同宗教和文明之間相互包容的地區和國際倡議。為此,雙方歡迎2011年10月13日在維也納開設的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世界不同宗教文化人士對話中心,並強調同該中心的合作十分重要。雙方讚賞約旦哈希姆王國阿卜杜拉二世國王於2010年提出的關於設立「世界不同宗教和諧周」的倡議,該倡議得到聯合國大會的一致通過,旨在根據安曼倡議所體現的伊斯蘭教溫和與中道精神推動不同宗教間對話。

二、經貿和發展領域

24、加強經貿和金融合作,實現互利和共同發展,強調應繼續為投資和貿易提供便利,發揮雙方在技術、人才、資金、市場的互補優勢,鼓勵雙方企業在傳統能源、農業、製造業、新能源以及清真食品等領域加強投資合作。強調根據雙方現行的協議和法律,保障企業、投資者和工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在雙邊和集體層面建立解決雙方貿易摩擦的機制,其中包括解決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原則提起的針對雙方產品的傾銷案件等貿易問題。

25、歡迎2010年6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在北京簽署的關於開展戰略對話的諒解備忘錄,鼓勵努力完成關於建立中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自貿區的談判,實現互利,爭取儘快就此達成並簽署協定。

26、雙方積極評價論壇企業家大會自機制建立以來各次會議取得的成果,重視加強其在提升經貿合作水平方面發揮的平台作用。讚賞2012年1月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迦召開的第四屆中阿企業家大會暨投資研討會取得的成果。歡迎2013年在中國四川成都舉辦第五屆中阿企業家大會暨投資研討會。

27、推進雙方海關雙邊交流與合作,逐步開展貨物貿易統計領域的雙邊技術交流與合作。

28、加強雙邊及多邊層面的質檢合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同阿拉伯工業發展與礦產組織在論壇框架下簽署諒解備忘錄,成立中阿聯合委員會,制定諒解備忘錄合作內容的落實和跟蹤機制。

29、鼓勵中國同阿拉伯國家在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領域開展互利合作,雙方開展技術合作和經驗交流,推動可再生能源各領域合作。研究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的可能性。

30、致力於建立中國—阿拉伯國家農業合作機制。

31、加強環保、防治荒漠化和保護自然資源領域的合作。

32、鼓勵雙方在互利基礎上開展工業合作,特別是中小企業、技術轉讓和積極增加雙方工業領域投資。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同阿拉伯工業發展和礦業組織簽署諒解備忘錄。

33、繼續加強雙方在旅遊領域的合作,中方歡迎阿拉伯國家提出成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的申請。

34、雙方強調,阿克薩清真寺、岩石清真寺、復活教堂、聖誕教堂等宗教、歷史遺蹟是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的遺蹟。

35、考慮在突尼斯建立面向中國和阿拉伯國家旅遊市場的中阿旅遊、飯店培訓中心的可行性。

36、繼續擴大人力資源開發領域的合作,擴大培訓規模,創新培訓方式,拓寬培訓領域。讚賞中方積極組織各領域的年度阿拉伯人才培訓班。

37、加強雙方科技領域的合作,包括開展經驗交流、人員互訪、聯合研究開發、建立技術示範項目、技術轉讓等。

38、歡迎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申辦2020年世界博覽會。

三、加強文化、社會、人文交流和文明對話

39、完善中阿文化藝術合作機制,歡迎2010年6月在中國舉辦的第二屆阿拉伯藝術節和2012年3月在巴林舉辦的第二屆中國藝術節取得的成果,強調雙方應繼續輪流舉辦中阿藝術節。推動執行中阿典籍互譯出版項目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40、對中方提出的有關建立中阿絲綢之路文化論壇的建議表示原則歡迎,積極在中國舉辦阿拉伯文化年和在阿拉伯國家舉辦中國文化年,中方將向阿方提供舉辦上述活動的具體設想。

41、鼓勵中國與各阿拉伯國家互設文化中心,並就此相互提供必要便利。

42、強調中阿文明對話對加強中阿人民相互了解的重要性,歡迎2011年12月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布扎比召開的第四屆中阿關係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所取得的成果。歡迎2013年上半年在中國舉辦第五屆中阿關係暨中阿文明對話研討會。

43、鼓勵雙方大學等教學機構及研究機構在教育、科研、學術交流等領域開展合作。繼續推廣中國的阿拉伯語教學和阿拉伯國家的漢語教學。

44、加強雙方衛生領域合作,推動中阿衛生機構在公共衛生、傳染病和非傳染病防控、傳統醫藥等領域開展合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阿拉伯國家聯盟就此簽署諒解備忘錄,同意於2012年在中國召開首屆中阿衛生領域高官和專家聯席會議。

45、鼓勵新聞合作,就加強雙方新聞合作、鞏固合作成果定期磋商,不斷完善中阿新聞合作論壇機制,歡迎2012年4月在中國廣州舉辦的第三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取得的成果。歡迎科威特於2014年承辦第四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

46、支持中阿友好組織和民間團體之間的合作,加深中阿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誼。歡迎2010年10月在利比亞召開的第三屆中阿友好大會取得的成果,積極做好將於2012年在中國召開的第四屆中阿友好大會的籌備工作。

47、研究雙方僑民在對方國家的情況,更好地維護雙方僑民的合法利益。

48、加強中阿體育領域的合作,在國際體育事務中協調立場。

49、歡迎卡塔爾承辦2022年世界盃足球賽,並設立體育日作為全國性假期。

四、中阿合作論壇建設

50、加強協調與合作,實現論壇公報和行動執行計劃所確定的原則和目標,為雙方人民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共同利益。

51、弘揚創新精神,豐富中阿合作內涵,完善論壇機制,探索改進論壇工作的方式,以符合雙方實際和中阿雙邊關係特點。

52、支持論壇與雙方參加的其他地區和多邊合作機制建立聯繫,擴大合作範圍。

53、感謝和讚賞突尼斯共和國承辦中阿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歡迎於2013年、2014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別召開論壇第十次高官會和第六屆部長級會議。歡迎2016年在卡塔爾舉行第七屆部長級會議。

(六)中阿合作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編輯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

(2014年6月5日,北京)

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的外長及阿盟秘書長,於2014年6月5日在北京舉行中阿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閣下和科威特國首相賈比爾·穆巴拉克·哈馬德·薩巴赫殿下蒞臨了開幕式。

我們回顧了過去十年間中阿關係在「論壇」框架下的發展歷程,對「論壇」自2004年成立以來,作為中阿雙方間開展集體對話、推動中阿整體戰略合作關係的有效平台,為契合雙方的根本和戰略利益、促進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發展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深感滿意。

我們對中阿雙方近年來在經濟、社會領域取得的發展成就以及在地區和國際層面支持和平與發展的努力表示讚賞。阿方高度讚賞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和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的努力以及為世界和平穩定和經濟增長所作的貢獻,中方高度評價阿方在實現發展與進步、促進經濟增長、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

當今世界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經濟全球化、社會全球化加速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正在朝着均衡的方向發展。國際社會應當共同努力,推動國際秩序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變,促進各國共同發展與世界和平。

強調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推動多邊主義原則,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在國際事務中的主導作用的重要性。支持聯合國通過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強權威和效率,提高應對各種威脅和挑戰的能力,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支持安理會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揮主要職責,安理會改革應優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代表性,通過廣泛、民主討論,就各類問題找到「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達成協商一致。雙方反對任何國家強行推動改革方案,反對採取「零散處理」的做法。

考慮到當前世界經濟復甦脆弱,存在較多不確定性,我們強調應協調宏觀經濟政策,反對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努力在雙邊和集體層面建立解決雙方貿易摩擦的機制,其中包括解決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原則提起的針對雙方產品的傾銷案件等貿易問題。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改革,增加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組織中的代表性。

我們強調,不同文明都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是崇高的人道宗旨,應當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增進彼此人民的相互交流與友誼,致力於實現人類不同文明和諧與和平共處,我們歡迎2012年11月26日在維也納開設的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世界不同宗教文化人士對話中心,我們呼籲與該中心開展合作。歡迎2014年5月5日至7日在巴林王國召開的人道主義文明大會,呼籲建立文明聯盟,使人道主義與共同的價值體系相適應,消除仇視敵意、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

我們重申,譴責和反對一切形式和手段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反對將其與特定的國家、國民或宗教掛鉤,反對分裂主義,重申國際社會應在這一領域共同努力,致力於切斷恐怖主義資金來源。我們歡迎在聯合國框架下建立國際反恐中心,沙特阿拉伯王國為此捐款1億美元,我們強調支持該中心的重要性,譴責近期在中國和阿拉伯國家所發生的恐怖事件。我們還歡迎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關於建立國際反暴力極端主義卓越中心的倡議。

我們就共同關心的最突出的國際和地區問題進行了政治磋商,在這一框架下,我們重申往屆「論壇」會議達成的以下政治共識:

我們呼籲國際社會肩負起責任,根據國際法和安理會有關決議和阿拉伯和平倡議尋求巴勒斯坦問題的公正、全面解決,從而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擁有完全主權的巴勒斯坦國。我們要求以色列停止定居點建設這一非法行為,釋放在押巴勒斯坦人,解除對加沙以及巴勒斯坦其它地區的封鎖,我們還呼籲以色列在聯合國決議基礎上,通過和平談判解決難民、水資源等問題。我們強調,以色列過去和現在所採取的改變被占領的東耶路撒冷現狀的措施是非法的,不能破壞耶路撒冷的聖地及宗教屬性。在此,我們讚賞約旦根據約旦哈希姆王國和巴勒斯坦國2013年3月31日所簽署的歷史性協議,在捍衛耶路撒冷、支持耶路撒冷居民堅守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該協議重申約旦對耶路撒冷聖地的保護。同樣,我們讚賞摩洛哥王國國王、耶路撒冷委員會主席穆罕默德六世為維護耶路撒冷法律地位,保護耶路撒冷宗教聖地,加強耶路撒冷居民在該城堅守所發揮的重要作用。我們支持巴勒斯坦內部和解及由此宣布成立的巴勒斯坦共識政府,強調反對為該政府履行職責設置障礙、實施制裁的措施,強調國際社會承認提高巴勒斯坦國的地位,並以聯合國觀察員國和非會員國身份融入國際大家庭。我們歡迎並支持巴勒斯坦國加入國際條約和組織。

我們強調,應維護敘利亞統一、主權、穩定和領土完整,實現敘利亞人民對自由、民主和政治改革的合理訴求。我們強調應努力尋求這一危機的政治解決,停止敘利亞人的流血,並根據第一次日內瓦會議公報,建立一個擁有完全行政權力的過渡管理機構。我們歡迎2014年安理會關於敘利亞人道主義局勢的第2139號決議,呼籲全面、均衡落實這一決議的全部條款。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國際機構、聯合國下設組織及其成員國向接收難民的敘鄰國提供支持和幫助。我們讚賞科威特國埃米爾薩巴赫·艾哈邁德·賈比爾·薩巴赫殿下在承辦2013年第一屆和2014年第二屆敘利亞人道主義問題認捐會議方面發揮的作用,我們讚賞聯合國-阿盟敘利亞問題聯合特別代表普拉希米先生為此付出的努力。

我們呼籲在聯合國有關決議的基礎上通過和平談判收復敘利亞被占領的戈蘭高地。

我們強調,尊重並支持黎巴嫩主權、領土安全與完整及其收復被占領土的合法權利。我們呼籲繼續落實聯合國安理會第425號及第1701號決議,要求以色列從黎其餘被占領土撤離。

在跟蹤一些阿拉伯國家的政治發展方面,我們為突尼斯共和國在全國共識基礎上取得民主過渡進程的積極進展感到高興,我們強調支持突尼斯這一階段的重要性;對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在繼續落實未來路線圖相關規定方面通過新憲法並完成總統選舉選出新的總統表示歡迎,歡迎兩聖地的僕人沙特國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關於召開埃及之友捐助者大會的倡議,幫助埃及克服當前經濟困難;對利比亞國為實現安全與穩定、在重建、振興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機制建設方面所作努力表示支持;強調根據海合會倡議及其執行機制,維護也門共和國的統一、安全與穩定,對也門共和國包容性全國對話會議為在共識、民族夥伴和良政原則基礎上建立一個現代民主國家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歡迎,呼籲也門之友為也門在該階段提供必要支持;歡迎伊拉克進行的議會選舉取得成功。

強調支持所有和平努力,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為根據國際法準則,通過雙邊談判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島、小通布島和阿布穆薩島)問題所提出的倡議和作出的努力。雙方支持根據國際法準則解決該問題。

強調支持科摩羅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努力,呼籲科摩羅和法國雙方通過對話協商和平解決馬約特島這一問題。

歡迎蘇丹政府同正義與平等運動簽署和平協議,支持為實現蘇丹共和國和平與發展以及全國共識所作的努力,應認真致力於幫助蘇丹共和國與南蘇丹共和國根據有關協議規定解決雙方懸而未決的問題。

我們歡迎索馬里聯邦共和國在政治進程方面取得的成功,支持實現民族和解,促進安全、穩定、發展與國家機構建設所做出的努力,國際社會應共同致力於打擊海盜。

我們重申,支持一切旨在維護國際防止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體系的努力,其中關鍵是實現《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普遍性,要求未加入該條約的國家——特別是中東地區的國家——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支持目前一切旨在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區和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努力,儘早召開國際會議使中東地區成為無核武器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我們重申,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不可剝奪的權利,以保證這些國家不受歧視、無一例外地實現可持續發展。

雙方決定進一步深化「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戰略合作關係,並強調:

——密切雙方高層政治磋商,加大在各自重大利益問題上的相互支持,交流治國理政和發展領域經驗。

——增加經濟合作機會,發揮雙方各自經濟優勢,實現互利共贏。在此框架下,阿方歡迎中方關於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倡議,雙方願進一步擴大中阿雙邊貿易和相互投資,並重點在以下領域積極開展合作: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中阿產業合作發展,特別是深化能源、金融、人力資源領域合作。

——歡迎2014年至2015年為中阿友好年,通過開展經貿、文化、教育、科技、新聞、衛生、青年、婦女等各領域合作活動,增進中阿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

——推動「論壇」框架下各項合作機製發展,以「論壇」成立十周年為契機,根據明確的發展規劃,將合作拓展至更廣泛領域。

——根據本《宣言》和精神,雙方通過了《中阿合作論壇2014年至2016年行動計劃》和《中阿合作論壇2014年至2024年發展規劃》。

最後,雙方對本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深表滿意,阿方讚賞並感謝中方的熱情接待和為本次會議所作的精心準備,認為這為推動會議成功並取得豐碩成果作出了貢獻。

雙方對2016年在卡塔爾國舉行第七屆中阿合作論壇部長級會議、2015年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國舉行第十二次「論壇」高官會表示歡迎。

(七)中阿合作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編輯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多哈宣言

(2016年5月12日,多哈)

中阿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於2016年5月12日在卡塔爾國多哈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的外長及阿盟秘書長出席了會議。

雙方讚賞論壇2014年6月5日在北京成功召開的第六屆部長級會議及其積極成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閣下提出的中阿共建「一帶一路」重大倡議,這有助於論壇在下一個發展階段深化和拓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水平。阿方對中國國家主席2016年1月21日對阿盟總部進行的歷史性訪問表示讚賞與感謝。

雙方高度重視本屆會議,這是論壇第二個十年的首次部長會,其召開也正值中國同阿拉伯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六十周年紀念及中方以此為契機發布《中國對阿拉伯國家政策文件》,雙方期待下階段能成為彼此間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新起點,以鞏固國際和地區層面的安全與穩定,開展共建「一帶一路」行動,攜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雙方回顧了第六屆部長級會議以來在論壇框架下舉辦的各項活動,對在落實《論壇2014年至2016年行動執行計劃》規定活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表示滿意。

為深化戰略合作關係,鞏固政治互信,繼續在涉及對方核心重大利益的問題上相互支持,加強雙方就重大和突發政治問題及危機的政治磋商與協調,中阿雙方第二次高官級戰略政治對話和第十三次高官會於2016年5月11日在多哈舉行,會上討論了當前的政治問題與危機。

雙方就共同關心的、最突出的國際和地區政治問題進行了深入磋商,探討了如何加強和深化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合作,肯定了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論壇2014年至2024年發展規劃》和《論壇2014年至2016年行動執行計劃》的內容,並達成如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1、強調應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尊重和支持各國根據其國情和國力自主選擇發展道路。

2、強調應在聯大第62/557號決議基礎上,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支持聯合國進行必要、合理改革的努力,以增強其權威和效率,提高其應對各種威脅和挑戰的能力。關於安理會改革進程,強調應優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通過充分、民主的討論就各類問題找到全面解決方案,並達成協商一致。在此,雙方反對任何國家強行推動改革方案或採取「零散處理」的做法。

3、中國同阿拉伯集團就列入安理會議程的所有問題,尤其是涉及中東的、特別是巴勒斯坦問題進行各層次協調。

4、雙方回顧了中國和阿拉伯國家作為聯合國維和行動的重要出兵國,在維和領域發揮的先進作用。雙方願擴大在維和領域的共同合作。

5、阿拉伯國家強調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一切形式的「台獨」,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官方關係或進行任何官方往來,支持台海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反對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從事反華分裂活動。

6、阿拉伯國家支持中國同相關國家根據雙邊協議和地區有關共識,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和平解決領土和海洋爭議問題;強調應尊重主權國家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

7、強調應在國際法決議,特別是安理會1967年第242號決議、1973年第338號決議等聯合國有關決議,以及1991年馬德里和會精神和2002年貝魯特峰會通過的阿拉伯和平倡議的基礎上實現巴以爭端的全面、持久解決,並根據「兩國方案」原則,建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擁有主權的獨立巴勒斯坦國,在一個安全、公認的邊界內,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同以色列國和平共處,根據聯合國大會第194號決議和阿拉伯和平倡議,尋求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公正、全面解決,這要求保證實現地區所有國家的安全、穩定與和平。肯定由阿拉伯埃及共和國主持的關於採取行動結束以色列占領的阿拉伯部長委員會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呼籲以色列結束對所有1967年被占阿拉伯巴勒斯坦領土的占領,強調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有關決議,占領當局的定居點政策包括建立在1967年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的定居點是非法的,是兩國方案的威脅,要求以色列占領者停止在包括東耶在內的所有被占阿拉伯巴勒斯領土上建設定居點。呼籲召開中東和平國際大會,根據國際法院2004年發表的諮詢意見,反對在巴勒斯坦國土地上修建隔離牆,同時呼籲以色列釋放所有以監獄內的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俘虜和在押人員,制止以色列定居者針對巴勒斯坦平民的侵犯和罪行,呼籲聯合國安理會向巴人民提供國際保護制止一切損害被占東耶法律地位、企圖改變其阿拉伯文化特徵和屬性的行為以及旨在改變阿克薩清真寺現有歷史地位的企圖,這是對國際法、聯合國有關決議和日內瓦四公約的公然違背。讚賞約旦哈希姆王國根據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二世陛下同巴勒斯坦國總統馬哈茂德·阿巴斯簽署的關於強調耶路撒冷的各處聖地受哈希姆家族保護的歷史性協議,在耶路撒冷及保護其聖地方面發揮的重大作用。同時讚賞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陛下作為耶路撒冷委員會主席所發揮的重大作用,肯定聖城財富之家在向巴人民提供援助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讚賞在兩聖地的僕人薩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領導下的沙特阿拉伯王國為捍衛耶路撒冷各處聖地所付出的努力,沙特通過向耶路撒冷及其機構和居民持續提供慷慨的支持,使耶路撒冷居民能夠應對以色列占領當局將耶路撒冷猶太化的企圖。歡迎2014年10月在開羅召開的加沙重建會議所取得的成果,呼籲捐助國信守承諾,同時呼籲解除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封鎖。歡迎科威特在2016年第二季度召開關於巴勒斯坦兒童由於實際占領者以色列違反《兒童權利公約》而飽受苦難的國際會議。

8、對敘利亞局勢深表憂慮,強調應維護敘利亞的統一、主權、穩定和領土完整,強調以色列應撤離被占敘利亞阿拉伯戈蘭高地,應達成該危機的政治解決,以保護敘利亞人的生命,並根據2012年6月30日的日內瓦會議公報、2015年10月、11月敘利亞國際支持小組發表的兩份維也納公報及安理會第2254(2015)號決議、第2268(2016)號決議和敘利亞國際支持小組外長共識,組建過渡管理機構,固化停火止暴,加快推進敘政治進程。強調支持聯合國秘書長及其特使的努力,應協調阿拉伯和國際層面為該問題所作出的努力,強調安理會關於譴責在敘利亞使用有毒氯氣的第2209(2015)號決議,以及關於敘利亞人道主義局勢惡化的第2139(2014)號和第2165(2014)號決議,呼籲全面落實上述兩項決議。敦促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各國際機構及聯合國下屬組織及其成員國向接納敘難民的敘阿拉伯鄰國提供支持與幫助,這些國家包括約旦、伊拉克、黎巴嫩、埃及和蘇丹。在此,讚賞科威特國為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別舉辦首屆、第二屆和第三屆國際捐助大會所發揮的作用,及擔任2016年2月在倫敦召開的第四屆捐助大會的共同主席。

9、強調堅持黎巴嫩共和國的民族團結、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呼籲全面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要求以色列從剩餘的黎被占領土上撤出,並立即停止對黎領土、領海和領空主權的侵犯。強調應支持黎巴嫩,特別是黎軍對抗恐怖組織的襲擊。

10、強調尊重伊拉克共和國的獨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干涉伊拉克內政。反對破壞上述原則,強烈譴責各類恐怖主義組織,特別是「伊斯蘭國」恐怖組織對所有伊人民犯下的罪行,要求國際社會向伊政府進行的反恐戰爭提供一切形式的支持,執行為此作出的國際決議並保證將其落到實處。譴責「伊斯蘭國」恐怖組織使用化學武器襲擊基爾庫克省塔扎區。

11、強調堅持利比亞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以符合不干涉其內政的原則。對恐怖組織活動在利比亞的蔓延深表擔憂,支持現有的政治對話及聯合國秘書長利比亞問題特別代表馬丁·科布勒先生在這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歡迎由利比亞大多數政治力量2015年7月主動提出的關於達成利危機政治解決的斯希拉特協議,對摩洛哥王國為促成該協議所作的努力表示讚賞,對《利比亞政治協議》於2015年12月17日得以簽署、安理會通過第2259(2015)號決議對其予以核可以及民族團結政府於2016年1月19日宣告成立表示歡迎。歡迎利民族團結政府總理委員會入駐首都的黎波里,呼籲利各政治派別與其合作推動政治過渡進程,呼籲國際社會根據安理會第2259號決議向利民族團結政府提供支持與幫助,讚賞突尼斯、阿爾及利亞、蘇丹和埃及等利阿拉伯鄰國為促進利各派對話所作出的努力。

12、強調應切實堅持維護也門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尊重其主權和獨立,反對干涉也門內政,支持也門人民對自由、民主和社會公正的期待。重申安理會相關決議,特別是第2201(2015)號和第2216(2015)號決議,後者特別強調支持以阿卜杜拉布·曼蘇爾·哈迪總統為代表的也門合法政府,譴責胡塞組織破壞也門政治過渡進程的單方面行動。呼籲也門各方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分歧,呼籲胡塞組織及阿里·阿卜杜拉·薩利赫武裝恪守其承諾採取的建立信任措施,遵守國際法理決議,為人道救援行動提供便利,譴責對城市特別是塔茲市的封鎖,在此,歡迎「薩勒曼國王救援與人道主義工作中心」的設立。強調應落實海灣合作委員會倡議及其執行機制和全國對話會議成果,歡迎於2015年5月17至19日應也門共和國總統阿卜杜拉布·曼蘇爾·哈迪要求召開、由也門各派參與的利雅得會議成果,支持聯合國所作努力及其也門問題特使所發揮的作用,歡迎也門各派參與第一次和第二次日內瓦談判,讚賞科威特國接待也門衝突各方,強調全面支持正在進行的和談,以達成和平解決,停止也門兄弟的流血。

13、強調支持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倡議和努力在內的所有旨在根據國際法準則,通過雙邊談判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和平努力,支持根據國際法理解決該問題。

14、強調阿拉伯國家與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間的合作關係應遵循睦鄰友好的原則,不干涉內政,尊重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分歧,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15、以最強烈言辭對沙特阿拉伯王國在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境內的駐德黑蘭使館和駐馬什哈德總領事館遭受攻擊予以譴責,襲擊導致沙特外交、領事機構館舍遭到侵犯和嚴重破壞。回顧《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規定的外交和領事機構館舍不可侵犯這一基本原則,並指出,東道國政府有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保護外交和領事機構館舍不受任何侵犯或破壞,以及防止使領館安寧受到打擾或尊嚴受到損害的義務。雙方在針對這些襲擊表達深切關注的同時,呼籲伊朗當局保護外交和領事機構館舍的財產和人員,全面遵守其在這方面的國際義務。

16、歡迎在蘇丹召開的全國對話,呼籲各武裝組織響應奧馬爾·哈桑·艾哈邁德·巴希爾總統的倡議,停止爭鬥並加入全國對話。呼籲國際有關各方信守承諾,免除南蘇丹國分離後蘇丹的外債,以支持蘇丹經濟發展,努力維護和平。敦促國際社會將蘇丹納入重債窮國計劃(HIPCs),並重新向其提供與其他衝突後國家相同標準的發展援助。呼籲解除對蘇實施的阻礙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侵犯蘇人民發展權的不公正的單邊制裁。歡迎達爾富爾公投結果。

17、對索馬里聯邦共和國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表示支持,歡迎政治進程和民族和解所取得的成功,這有助於鞏固安全與穩定,支持所有在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國家機構建設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同時對國際社會通過與索馬里政府開展有效合作以打擊索馬里海域海盜、解救被綁架船員所作出的努力表示完全支持。支持非盟通過其駐索馬里特派團(AMISOM)和索國民軍維護索安全與和平的努力。支持科威特國於2016年舉辦關於索馬里教育的國際捐助大會的努力。

18、強調尊重科摩羅聯合共和國的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

19、支持突尼斯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和反恐方面付出的努力,讚賞突尼斯民主過渡進程中體現出的協商和對話精神,讚賞突全國對話四方會議為此發揮的積極作用。

20、對阿爾及利亞通過多次舉辦馬里共和國各方對話,促成其於2015年5月15日在巴馬科簽署和平與和解協議過程中所發揮的積極有效的基礎性作用表示讚賞。

21、讚賞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在國際斡旋框架內為恢復馬里共和國的和平與安全所作出的努力。

22、譴責數名卡塔爾公民在伊拉克遭綁架事件,認為這是對其人權的侵犯。對卡塔爾國政府表示強烈聲援,支持其為確保公民獲釋所採取的法律措施。希望卡塔爾國與伊拉克共和國政府之間的聯繫能取得積極效果,確保這些人的安全並立即結束扣押。

23、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的宗教、民族或文化掛鉤,強調地區和國際層面應共同努力打擊恐怖主義,解決問題根源,阻斷一切恐怖主義融資來源,同時打擊跨境有組織犯罪。支持聯合國反恐怖主義委員會(CTC)的努力,以及儘快通過《關於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CCIT)。在此,強調安理會第2170(2014)號、第2178(2014)號、第2199(2015)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與已故兩聖地的僕人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倡議在聯合國主持下建立的國際反恐中心開展合作並從中受益。從阿爾及利亞非洲恐怖主義研究中心的工作中受益。歡迎2015年7月22至23日在阿爾及利亞舉辦的去極端化國際會議的成果。歡迎摩洛哥王國和荷蘭王國共同擔任全球反恐論壇主席,讚賞摩洛哥王國在管理宗教事務及在周邊阿拉伯和非洲地區樹立傳播寬容和溫和伊斯蘭價值觀榜樣方面採取的有效政策,讚賞建立穆罕默德六世伊瑪目培訓學院,讚賞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總統阿卜杜勒阿齊茲·布特弗利卡為鞏固和平與民族和解所採取的包容性政策。歡迎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總統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出的旨在應對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的希望與行動倡議「HAND」。歡迎2014年11月在巴林王國舉辦的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國際會議的成果,同時歡迎2015年11月在巴林王國舉辦的關於慈善捐助、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和極端暴力的研討會所取得的成果。歡迎沙特阿拉伯王國組建伊斯蘭反恐軍事聯盟的積極努力,歡迎阿布扎比去極端化國際甄別中心和利用社交網絡打擊「伊斯蘭國」活動的阿布扎比薩瓦卜中心。雙方對巴林王國遭受的恐怖活動表示譴責,這些活動導致數名安全人員及無辜平民傷亡,全力支持巴林王國為應對這一危險現象、維護其安全與穩定所採取的所有措施與行動。

24、重申支持一切旨在防止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努力,其中關鍵是加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普遍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要求未加入該條約的國家,特別是中東地區的國家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支持目前一切旨在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區和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努力,包括儘早召開國際會議使中東地區成為無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強調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不可剝奪的權利,以保證這些國家不受歧視、無一例外地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經貿與發展領域:

25、強調應繼續加強經貿合作機制,深化貿易、投資和金融領域的戰略合作關係,密切雙方工商聯合會/商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支持2015年聯合國發展峰會決議。

26、中方支持阿拉伯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

27、強調應在互利基礎上大力發展能源領域合作,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設立投資項目。積極加強在和平利用核能及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借鑑中方在上述領域的經驗,在研究領域開展合作,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實施聯合項目。

28、阿方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閣下關於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倡議意義重大,應就此通力合作,促進以下重點領域的合作:基礎設施、貿易投資便利化、核能、航天衛星和新能源等高新技術領域,加強中阿產能合作。

29、加強環保領域合作,繼續在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特別是通過「77國集團加中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談判及《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下保持協調。歡迎2015年12月在巴黎達成的氣候變化協議。歡迎摩洛哥王國於2016年11月在馬拉喀什舉辦第22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2)。

30、加強防治荒漠化領域合作,歡迎在摩洛哥王國建立中阿防治荒漠化中心,同時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與阿拉伯國家聯盟簽署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歡迎雙方專業人員參加2016年在蘇丹召開的荒漠化和乾旱治理研討會。積極建立機制,促進農業領域合作。

31、積極加強旅遊領域合作,鼓勵雙方旅遊機構和企業進行旅遊合作和推介,加快完成對在突尼斯建立中阿旅遊和酒店業培訓中心進行可行性研究。

32、繼續與中方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及阿拉伯人才培訓合作,對中方近年來為阿方各領域人才組織培訓班表示讚賞。

三、促進人文、社會、新聞交流及文明對話領域:

33、強調繼續深化文化領域交流與合作,保護中阿文明和文化遺產,歡迎沙特阿拉伯王國提出的在不同宗教、文化和文明之間進行對話的倡議,此舉旨在傳播寬容與溫和的價值觀、構建合作與和平的關係,以應對封閉與狹隘的挑戰,該倡議成功促成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世界宗教文化對話中心於2012年在維也納成立。肯定愛資哈爾機構在傳播寬容和溫和中道的伊斯蘭價值觀,應對極端思想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歡迎伊斯蘭教科文組織鑑於科威特國在傳播寬容的伊斯蘭文化及更新其內涵、重塑其使命方面的貢獻,評選科威特為伊斯蘭文化之都,讚賞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舉辦「2015年君士坦丁阿拉伯文化之都」活動,歡迎突尼斯共和國斯法克斯當選「2016年阿拉伯文化之都」。

34、強調聯合國關於反對醜化宗教形象、宗教人士不受侵犯、促進寬容並尊重天啟宗教的決議,其中首個決議為2006年1月20日出台的第60/150號決議,最近的決議為2010年4月出台的第65/224號決議。歡迎授予巴林王國國王哈馬德·本·伊薩·阿勒哈利法陛下宗教與文明共存組織獎,以讚賞其在加強不同宗教和文化間有針對性的對話、促進不同人民與社會間的相互尊重、建立信任、相互理解和摒棄仇恨方面的貢獻和作用。歡迎2014年5月在巴林王國舉行的文明和文化對話會的成果。讚賞約旦哈希姆王國國王阿卜杜拉二世·本·侯賽因提出並得到聯大一致通過的「宗教和諧周」倡議,已確定每年二月的一周時間來促進宗教間的和諧。

35、繼續加強教育和科研領域合作,鼓勵雙方教育和研究機構,特別是高教機構、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間的交流。

36、加強技術轉移與推廣領域合作,一致贊同深化科技創新領域合作,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處簽署建立中阿技術轉移中心的諒解備忘錄,同時歡迎阿拉伯信息通信技術組織與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簽署關於「北斗」衛星導航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37、繼續在衛生領域合作,加強醫療、預防與抗擊傳染性和非傳染性疾病、醫學研究及傳統醫學領域的合作與經驗交流。

38、繼續在新聞領域合作,加強新聞機構間的交流並鼓勵雙方新聞工作者互訪,舉辦培訓班,參加雙方舉辦的新聞活動,包括籌備於2016年舉辦第四屆中阿新聞合作論壇。

39、雙方繼續在廣播影視領域加強合作,開展聯合採訪、聯合製作、節目交換等內容交流與合作,開展影視節目譯製和授權播出,開展人員互訪、交流培訓、互辦電影周等活動。開展廣播影視產業合作。鼓勵雙方代表團互訪,參加在對方國家舉辦的廣播影視節展論壇。

40、繼續在圖書館和信息領域合作,落實秘書處(秘書處圖書館)與中國國家圖書館在圖書館與信息領域的諒解備忘錄條款。積極為雙方的專業和技術人員舉辦圖書館與信息學分支學科的專業培訓項目,同時努力在2016年4月利雅得會議上啟動中阿電子圖書館門戶網站。支持國際檔案理事會阿拉伯地區分會收回流散在世界各國的阿拉伯國家檔案的努力。

41、繼續鼓勵雙方享有合法地位且依本國法律行事的友好團體、民間組織和公民社會組織間的合作,加強中阿青年交流。

42、加強在提升婦女能力相關事業領域的合作,努力提升婦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地位,鼓勵並支持雙方婦女機構和婦女組織開展友好往來與務實合作。

雙方通過了《中阿合作論壇2016年至2018年行動執行計劃》。

最後,雙方對本次會議取得的成功深表滿意,讚賞並感謝卡塔爾國的熱情接待和盛情款待及其為本次會議所作的精心準備,這為推動會議成功並取得豐碩成果作出了貢獻。

在阿盟秘書長納比勒·阿拉比博士任期結束之際,雙方對其為發展中阿合作論壇機制,加強中阿合作關系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謝與讚賞。

雙方對2018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第八屆中阿合作論壇部長級會議、2017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第十四次高官會和第三次中阿高官級戰略政治對話表示歡迎。

(八)中阿合作論壇第八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編輯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八屆部長級會議北京宣言

(2018年7月10日,北京)

中阿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八屆部長級會議於2018年7月10日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以下稱「雙方」)的外長及阿盟秘書長出席了會議。高度讚賞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科威特埃米爾薩巴赫殿下出席部長會開幕式。

阿方讚賞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閣下於2016年1月21日對阿盟總部進行訪問,並就中阿關係和中阿集體合作發展方向發表重要演講。雙方積極評價2016年5月12日在卡塔爾多哈成功召開的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及其積極成果,回顧了第七屆部長級會議以來在論壇框架下舉辦的各項活動,對活動所取得的成就表示滿意。

雙方高度讚賞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閣下提出的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及其為互利合作帶來的廣闊前景,一致認為應在中阿共建「一帶一路」框架下進一步共商、共建、共享,拓展合作領域,服務雙方共同利益。

雙方強調,將中阿關係提升至「全面合作、共同發展、面向未來的中阿戰略夥伴關係」,實現共同發展和互利共贏。雙方努力推動治國理政理念交流,發揮優勢互補,深化發展戰略對接,相互借鑑彼此文化的優秀成果,共同開創中阿關係美好未來。

雙方認為,中阿合作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對實現中東安全與穩定、維護阿拉伯國家統一、主權與穩定、不干涉內政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強調,中阿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目標加強合作,對實現世界安全與和平意義重大,不把一國的安全建立在別國的動盪之上,不把一國的發展建立在別國的落後之上。

為深化戰略夥伴關係,鞏固政治互信,繼續在涉及對方核心和重大利益的問題上相互支持,加強雙方就重大和突發政治問題及危機的政治磋商與協調,論壇第15次高官會和第四次高官級戰略政治對話於2018年7月9日在北京成功舉行。

雙方就共同關心的、最突出的國際和地區政治問題進行了深入磋商,探討了如何加強和深化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並達成如下共識:

一、政治領域

1.重申堅定捍衛《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尊重和支持各國自主選擇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的分歧和爭端。

2.重申在聯合國框架內加強對話與合作,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重申願就安理會、聯合國大會及聯合國下屬組織議程中的所有問題,特別是涉及中東地區的問題進行密切溝通與協調,強調應政治解決地區的問題和危機。

3.支持聯合國改革的努力,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提高聯合國應對全球威脅和挑戰的能力,加強聯合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作用。重申安理會改革應增加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和發言權,應通過廣泛民主協商,尋求兼顧各方利益和關切的「一攬子」解決方案,達成共識。反對強行推動改革進程、強加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或採取「零散處理」的做法。

4.阿拉伯國家強調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一切形式的「台獨」,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官方關係或進行任何官方往來,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反對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從事反華分裂活動。

5.阿拉伯國家重申支持中國同相關國家根據雙邊協議和地區有關共識,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和平解決領土和海洋爭議問題;強調應尊重主權國家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

6.雙方重申願保持中阿協調,支持巴勒斯坦問題以及巴勒斯坦人民一切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命運自決權和建立以1967年6月4日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國家的權利,支持巴勒斯坦國獲得聯合國完全會員國地位。堅持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有關決議,特別是安理會第242(1967)號決議、第338(1973)號決議、第1515(2003)號決議和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議的全部原始要素,在「兩國方案」基礎上實現中東地區公正、全面、持久的和平,支持根據聯大第194號決議和阿拉伯和平倡議,尋求建立在回歸權基礎上的巴勒斯坦難民問題的公正解決,支持馬哈茂德·阿巴斯總統2018年2月20日在安理會提出的實現和平計劃,強調依據國際法和聯合國相關決議,以色列在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1967年巴勒斯坦被占領土的定居點政策是非法和不公的,這使「兩國方案」處境危險,無法建立地理上相連的巴勒斯坦國。反對以色列一切旨在實現定居點合法化的立法和法律,要求以色列占領方停止這一非法政策並消除其影響。呼籲落實安理會第2334(2016)號決議。要求各國恪守安理會第476(1980)號、第478(1980)號決議和聯大第A/RES/ES-10/19(2017)號決議,不將外交機構遷往耶路撒冷,強調反對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決定,認為該決定是無效的,認為美國將使館遷往耶路撒冷是違反關於被占耶城國際共識的危險先例,是對國際法和聯合國有關決議的公然違反,將滋長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決議的行為。反對任何類似決定。敦促以色列占領方停止違反國際法、日內瓦第四公約及包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執委會歷次會議決議在內的聯合國有關決議,停止一切損害被占東耶路撒冷法律和歷史地位、企圖改變其人口結構、阿拉伯文化屬性的行為,堅持阿克薩清真寺現有歷史和法律地位,呼籲各方根據聯合國有關決議和國際共識,通過談判解決耶路撒冷最終地位問題。譴責以色列占領軍對加沙地帶災難日紀念期間舉行和平大遊行的巴勒斯坦和平遊行群眾進行野蠻侵犯,造成數十名手無寸鐵的平民死亡和數千人受傷,這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日內瓦第四公約和國際人權法。歡迎人權理事會就此成立國際調查委員會,要求支持委員會開展工作,確保執行問責和審判肇事者的明確機制。呼籲聯合國安理會為巴勒斯坦人民提供國際保護。歡迎聯大關於保護巴勒斯坦平民的第A/RES/ES-10/20(2018)號決議,呼籲解除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封鎖,這導致當地經濟和人道狀況惡化。呼籲以色列釋放所有以監獄內的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俘虜和在押人員。呼籲國際社會恪守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授權,確保其預算和活動有充足和可持續的資源、配給和必要金融保障網絡,使其能進一步發揮作用,為災難日受害者提供基本服務,這是國際社會根據聯大第194(1948)號決議應該履行的義務。

讚賞約旦哈希姆王國國王阿卜杜拉二世陛下作為耶路撒冷伊斯蘭教和基督教聖地監護者,根據同巴勒斯坦國總統馬哈茂德·阿巴斯簽署的關於強調耶路撒冷的各處聖地受哈希姆家族保護的歷史性協議,在保護其聖地方面做出的努力。讚賞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陛下作為耶路撒冷委員會主席為捍衛耶路撒冷和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堅守所做出的努力。讚賞耶路撒冷委員會聖城財富之家的努力。讚賞兩聖地的僕人薩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陛下在支持巴勒斯坦問題方面所做努力,包括將2018年4月15日在達蘭召開的第29屆阿拉伯峰會命名為「耶路撒冷峰會」,及指示向阿克薩清真寺和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提供2億美元等在各方面支持巴勒斯坦問題及巴人民的努力。高度讚賞布特弗利卡總統領導下的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全力支持巴勒斯坦問題的努力,並堅持一直向巴勒斯坦國家財政提供支持。感謝並讚賞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為改善加沙局勢,特別是提供緊急援助和在埃及醫院安置以色列侵略造成的傷員方面所做努力,以及為拉法陸路口岸的人員往來提供便利。支持並讚賞科威特國作為安理會阿拉伯非常任理事國在關注巴勒斯坦問題進展、捍衛巴人民合法權利方面所做積極努力,最近一次努力是召開安理會緊急會議,討論以色列對加沙地帶巴勒斯坦遊行群眾犯下的罪行,以及其提交關於確保向1967年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巴平民提供國際保護決議的努力。

讚賞習近平主席2017年7月提出的關於推動巴勒斯坦問題解決的「四點主張」以及中方為推動中東和平進程所作的努力。

7.對敘利亞局勢深表擔憂,強調應維護敘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強調應進一步努力尋求政治解決敘利亞危機,以保護敘利亞人的生命安全,實現敘人民的夙願,根據日內瓦第一次、第二次會議成果、安理會第2254(2015)號決議,維護敘統一、主權和獨立,清除敘所有恐怖主義團伙和組織,強調反對軍事解決敘問題,反對一切對敘人民的暴力和殺戮,包括恐怖組織的各類行徑。再次強調支持通過日內瓦進程達成和平政治解決方案、通過阿斯塔納談判努力鞏固敘全境全面停火的和平努力。強調支持聯合國秘書長及其特使的努力,強調應協調阿拉伯和國際社會在此方面所作努力。強調有關全面停火併尋求政治解決敘問題的安理會第2254(2015)號決議,關於譴責在敘利亞使用有毒氯氣的安理會第2209(2015)號決議,以及關於敘利亞人道主義局勢惡化的安理會第2139(2014)號和第2165(2014)號決議,呼籲全面落實上述決議和安理會其他有關涉敘利亞問題決議,包括第2170(2014)號決議、第2199(2015)號決議、第2249(2015)號決議和第2401(2018)號決議,敦促國際社會和所有政府機構、國際機構、聯合國下屬組織及其成員國為接納敘難民的阿拉伯國家提供更多支持和援助,使其與這些國家承受的負擔相稱。要求捐助國儘快履行在科威特(2013-2014-2015)、倫敦(2016)和布魯塞爾(2017)召開的敘利亞人道支持捐助國大會所做承諾。國際社會應重視並積極支持敘利亞重建,為敘利亞長治久安提供保障。一旦安全形勢允許,儘快使在周邊國家的敘利亞難民安全回到自己的國家。強調以色列應從敘被占領戈蘭高地撤軍。

8.強調堅持黎巴嫩的統一、主權、穩定和領土完整。呼籲全面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要求以色列從剩餘的黎被占領土上撤出,並立即停止對黎領土、領海和領空主權的侵犯。強調應支持黎巴嫩利用其海洋邊界內油氣自然資源的權利,歡迎國際社會在羅馬和巴黎召開兩次國際會議中堅持支持黎政治和經濟穩定。

9.強調尊重伊拉克共和國的獨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其內政。祝賀伊拉克收復被「伊斯蘭國」恐怖組織占領的全部領土,支持伊方剿滅其殘餘勢力。支持伊拉克政府旨在實現和平穩定、民族和解和全面重建的努力。呼籲有關各方在伊拉克憲法框架下,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彼此分歧,達成兼顧各方關切和利益的解決方案。敦促國際社會繼續向伊政府提供支持和人道援助,維護伊拉克和地區穩定。讚賞2018年2月12至14日在科威特召開的伊拉克重建國際會議取得的成果,對承諾提供近300億美元支持伊拉克重建的國家表示感謝。

10.強調尊重利比亞國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其內政,對利面臨的安全挑戰和恐怖主義威脅深表擔憂,支持應對上述挑戰和威脅的努力,呼籲通過對話和民族和解推進政治解決,強調支持落實在摩洛哥王國斯希拉特簽署的《利比亞政治協議》,反對軍事解決,呼籲向利民族團結政府總理委員會提供支持。肯定阿盟及其秘書長利問題特別代表所作的努力,讚賞聯合國及其特使,聯利支助團團長,利周邊國家機制、突尼斯、阿爾及利亞和埃及組成的三方倡議及其在2018年5月21日在阿爾及利亞召開的最近一次會議,由阿盟、聯合國、歐盟和非盟組成的支持利比亞四方機制以及利問題非洲高級別特設委員會發揮的作用。不同平行機構交往,解除對外國銀行中所有利資金和資產的凍結。

11.強調堅持也門的統一、主權、安全、穩定和領土完整,支持阿卜杜拉布·曼蘇爾·哈迪總統領導的也門合法政府。支持重啟政治磋商,在海合會倡議及其實施機制、也門全國對話會議成果文件、安理會第2216(2015)號決議等安理會有關決議三大基礎上,實現也門問題政治解決。強調支持聯合國秘書長也門問題特使為重啟也門政治進程所做的努力。警告也門人道、衛生及經濟局勢有惡化的危險,呼籲進一步向也門人民提供人道及醫療援助。支持也門合法政府的重建努力,其中包括沙特和阿聯酋為支持2018年也門人道主義行動框架下全面人道主義計劃所承諾提供的15億美元支持。

12.鑑於紅海、曼德海峽和霍爾木茲海峽是世界貿易的重要樞紐,強調應根據國際法原則維護上述海域的航行自由。

13.強調支持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倡議和努力在內的所有旨在根據國際法準則,通過雙邊談判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和平努力,支持根據國際法解決該問題。

14.強調阿拉伯國家與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間的合作關係應遵循睦鄰友好,不干涉內政,尊重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分歧,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15.歡迎蘇丹政府為實現民族和解所作的不懈努力,特別是蘇丹總統奧馬爾·哈桑·艾哈邁德·巴希爾提出的旨在促進蘇丹和平、安全與穩定,以「包容的蘇丹」為主題的全國對話倡議,並成功組建民族團結政府。歡迎美國政府決定解除自1997年起對蘇丹實施的經濟制裁,強調此舉將對蘇經濟形勢產生積極影響。支持蘇丹全境重建、發展和穩定的努力,包括成功實施總統關於糧食安全的倡議。呼籲將蘇丹從支恐國家名單中移除,以呼應蘇丹在反恐領域的努力和全面配合。支持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2363(2017)號決議縮減聯非達團(UNAMID)規模,支持蘇丹政府的訴求,為支持達爾富爾地區發展計劃、促進達區和平、安全與穩定調配更多資源。歡迎蘇丹政府收繳全境武器的決定,認為這是促進達區和平、安全與穩定的進步舉措。支持蘇丹政府藉助重債窮國計劃(HIPCS)為免除外債所作努力。支持蘇丹政府加入世貿組織的努力。讚賞蘇丹政府推動南蘇丹各派達成和平協議所作的努力。

16.強調支持索馬里聯邦共和國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歡迎索馬里政治進程和民族和解取得新進展,支持索馬里政府維護和平與安全、鞏固和平進程良好勢頭的努力。歡迎2017年4月16日索馬里聯邦政府與聯邦成員州就旨在整編州和聯邦部隊的國家安全架構達成政治協議。強調國際社會應有針對性地幫助索馬里政府維護國家穩定,加強能力建設,實現社會和經濟發展,開展國家重建。支持聯合國、非盟在索馬里的維和及援助行動。歡迎國際社會和索馬里政府為避免氣候變化引發的災害和減少其對索馬里社會的影響所作出的努力。讚賞2017年5月11日在倫敦召開的索馬里問題國際會議取得的成果。支持根據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及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打擊索馬里海域、亞丁灣海盜活動,同意國際社會應重點支持打擊索馬里海域的非法捕魚活動和推動索馬里經濟社會發展,以消除貧困等造成索馬里海盜產生的根源問題的努力,支持索馬里政府打擊極端思想和恐怖組織。

17.強調尊重科摩羅聯盟的民族團結和領土完整。

18.重申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動和恐怖組織,譴責任何人在任何時間、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實施恐怖活動。積極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並剷除其根源,斷絕其資金來源。反對將恐怖主義同任何民族、宗教、國家和文明掛鉤,加強不同文明、人民和宗教間的對話、包容與互諒,呼籲各國不向涉恐實體或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不向恐怖主義提供資金,反對恐怖組織威脅、殺害人質或要求贖金等各種形式的訛詐行為。強烈譴責旨在破壞阿拉伯國家安全穩定的恐怖活動。

19.譴責導致巴林王國多名安全人員和無辜平民死亡的恐怖活動,堅決支持巴林王國為維護其安全與穩定所採取的所有措施和安排。

20.重申支持一切旨在防止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努力,其中關鍵是加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權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要求未加入該條約的國家特別是中東地區國家儘早以無核武器國家身份加入條約,並儘快召開國際會議使中東地區成為無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以落實1995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和延期大會一致通過的關於中東問題的決議。呼籲國際社會全面平衡推進條約核不擴散、核裁軍與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支持不斷加強以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在現有機制內務實有序推動核裁軍進程,並維護條約締約國特別是其中發展中國家不受歧視地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基本權利。

二、經貿與發展領域

21.強調應繼續加強經貿合作機制建設,持續深化貿易、投資和金融等領域的戰略合作關係。中方願與更多阿拉伯國家探討建立雙邊產能與投資合作機制;結合雙方意願和需要探討在雙邊經貿聯委會框架下建立貿易等專項工作組;鼓勵雙方貿易投資促進機構互相設點,開展貿易投資促進交流與合作活動。

22.強調中方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意義,歡迎部分阿拉伯國家簽署有關諒解備忘錄。共同努力促進雙方經濟合作,將雙方互補優勢轉化為務實合作、持續增長的動力,提高雙方互相開放水平,擴大投資雙向開放、貿易雙向流動,鼓勵雙方企業合作建設經貿合作區,支持雙方企業創新投資合作方式,按照互利共贏原則,並根據各方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深化能源、基礎設施、貿易投資便利化等領域的合作,發揮中國產能優勢和阿拉伯國家能源豐富多樣的特點,不斷加強核能、航天衛星和新能源等高新技術領域的合作。

23.中方歡迎阿方參加2018年11月5至10日在中國上海舉辦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阿方讚賞中方舉辦該博覽會,鼓勵阿方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參會。

24.強調推動中阿企業間交流與合作,阿方支持中方與更多阿拉伯國家建立企業家定期互訪機制,並通過舉辦展會、洽談會等多種形式,鼓勵中阿企業間加強溝通與合作,在傳統工業和社會經濟領域交流經驗和實踐,以推動該領域發展並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

25.根據雙方相關法律法規並在雙方監管機構合作框架內,加強雙方在金融領域的互利合作,支持雙方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

26.探討深化中阿在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開展金融合作的可能形式。強調在中阿金融機構間深化務實合作和互惠共享。原則上支持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相關阿拉伯國家銀行在中阿合作論壇框架下共同發起建立「中國-阿拉伯國家銀行聯合體」,呼籲雙方完成成立手續,共同探討為中阿重大項目提供金融支持。

27.強調加強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內的合作,強調中方支持致力於加入世貿組織的阿拉伯國家加快其加入進程。強調世界貿易組織在規範和促進國際貿易方面的重要作用,強調該組織成員應遵守其規則,維護爭端解決機制,並為多邊貿易體制提供支持和幫助。

28.加強中阿油氣、電力、核能、可再生能源、能效和核電領域的務實合作(應用方面),讚賞2016年在中國召開的第五屆中阿能源合作大會成果。對阿盟秘書處同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GEIDCO)於2017年5月14日在北京簽署諒解備忘錄表示歡迎。

29.在互利基礎上加強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合作,交流在核能與核技術方面的經驗,推動核能發電、海水淡化、資源勘探、科學研究、人員培訓以及其他核技術應用領域的合作。

30.合作加快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特別是通過實施共同項目實現能源領域的第七目標。

31.阿方強調將繼續與中方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及阿拉伯人才培訓合作,對中方近年來為阿方各領域人才組織培訓班表示讚賞。

32.加強環保領域合作,推動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阿拉伯國家聯盟秘書處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加強雙方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對話,共同提升環境保護能力。繼續在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特別是通過「77國集團加中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的框架下保持協調。歡迎2015年12月在巴黎達成的氣候變化《巴黎協定》,讚賞摩洛哥王國於2016年11月在馬拉喀什舉辦的第22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2)。中方歡迎阿方參與綠色絲綢之路建設。

33.積極建立加強農業領域務實合作的機制。推動在阿聯酋建立農牧漁業批發市場,歡迎中國農業農村部和阿聯酋氣候變化和環境保護部簽署關於加強農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以及中國原農業部和蘇丹農業和林業部在2016年簽署的農業領域合作備忘錄,歡迎中國農業農村部和埃及農業和農墾部簽署農業合作行動計劃(2018—2020)。

34.加強林業經貿與防治荒漠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鼓勵雙方開展荒漠化和土地退化治理方面的專業探討,歡迎雙方專業人員參加對方舉辦的荒漠化、乾旱與土地退化防治座談與研討活動,繼續探討在摩洛哥建立中阿荒漠化防治中心。

三、促進人文、社會、新聞交流及文明對話領域

35.阿方讚賞中方成立中阿改革發展研究中心,認為加強治國理政經驗交流,推進改革發展理念互鑒,有助於拓展發展中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途徑,有助於阿拉伯國家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發展道路。

36.讚賞2017年8月在中國成都舉辦的中阿文明對話暨去極端化圓桌會議取得積極成果,強調繼續努力深化文明對話,堅持平等交流,增進中阿文化間的相互理解,加強去極端化合作。在此提及巴林王國於2018年3月成立的哈馬德國王和平共處全球中心。

37.加強旅遊領域合作,鼓勵雙方旅遊機構和企業進行旅遊合作和推介。繼續對在突尼斯建立中阿旅遊和酒店業培訓中心進行可行性研究。

38.繼續加強教育和科研領域合作,鼓勵雙方教育和研究機構,特別是高教機構、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間的交流,中方努力向阿拉伯國家提供獎學金名額。支持中阿雙方科研小組和實驗室參與國際科學合作計劃,加強在中阿高校及科研機構間科研創新成果轉化領域的合作。

39.雙方同意深化科技創新合作,在中阿科技夥伴計劃框架下,開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與技術轉移等多種形式的合作,共同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歡迎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與阿拉伯信息通信技術組織根據簽署的關於北斗衛星導航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依託中阿北斗/GNSS中心,在北斗增強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教育培訓、聯合研發及應用產業化領域加強合作。加強在氣象衛星領域的合作。

40.繼續在衛生領域合作,加強醫療、預防與抗擊傳染性和非傳染性疾病、醫學研究及傳統醫學領域的合作與經驗交流。

41.繼續在新聞領域合作,加強新聞機構間的交流並鼓勵雙方新聞工作者互訪,舉辦培訓班,參加對方舉辦的新聞活動。落實中方與有關阿拉伯國家新聞管理部門簽署的媒體合作促進計劃諒解備忘錄,為 2018年在摩洛哥召開的中阿新聞合作論壇做準備。

42.雙方繼續在廣播影視領域加強合作,開展聯合採訪、聯合製作、節目交換等內容交流與合作,開展影視節目譯製和授權播出,開展人員互訪、交流培訓、互辦電影周等活動。開展廣播影視產業合作。鼓勵雙方代表團互訪,參加在對方國家舉辦的廣播影視節、展出和論壇。

43.雙方繼續加強在出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繼續鼓勵中阿出版機構互相參加對方國家國際書展;繼續推動落實中國與阿盟成員國開展圖書互譯出版項目合作;繼續鼓勵雙方出版代表團開展互訪。

44.雙方認識到知識產權在激勵創新、加強國家與企業競爭優勢、推動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願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合作。

45.繼續鼓勵雙方享有合法地位且依本國法律行事的友好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組織間的合作。

46.繼續鼓勵雙方政府青年機構、民間青年組織間的合作,加強中阿青年交流。

47.繼續加強婦女領域的合作,鼓勵並支持雙方婦女機構和婦女組織開展友好往來與務實合作,努力提升婦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地位。

48.推進中阿在包括數字圖書館在內的圖書館領域合作,保存歷史文獻,鼓勵中阿國家圖書館及專業圖書館間結成友好夥伴關係。歡迎於2018年啟動中阿數字圖書館。

49.支持中阿城市間的合作和經驗實踐共享,歡迎摩洛哥王國在2018年舉辦第二屆中阿城市論壇。

雙方通過了《中阿合作論壇2018年至2020年行動執行計劃》和《中阿合作共建「一帶一路」行動宣言》。

最後,雙方對本次會議取得的成功深表滿意,阿方讚賞並感謝中方的熱情接待和盛情款待以及為本次會議所作的精心準備,這為會議成功並取得豐碩成果作出了貢獻。

雙方對2020年在約旦哈希姆王國舉行中阿合作論壇第九屆部長級會議、2019年在阿拉伯國家舉行第16次高官會和第五次中阿高官級戰略政治對話表示歡迎。

(九)中阿合作論壇第九屆部長級會議文件

編輯

中國—阿拉伯國家合作論壇第九屆部長級會議安曼宣言

(2020年7月6日)

一、中阿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第九屆部長級會議於2020年7月6日通過視頻連線召開。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和約旦哈希姆王國外交大臣共同主持,阿拉伯國家聯盟成員國的外長及阿盟秘書長出席了會議。

二、雙方積極評價2018年7月10日在北京成功召開的論壇第八屆部長級會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科威特埃米爾薩巴赫共同出席了此次會議。雙方回顧了第八屆部長級會議以來在論壇框架下舉辦的各項活動,對活動所取得的積極成就表示滿意。

三、雙方強調,應進一步加強「全面合作、共同發展、面向未來的中阿戰略夥伴關係」,實現共同發展和互利共贏,努力攜手打造面向新時代的中阿命運共同體,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貢獻。將此議題提交未來的中阿峰會。

四、雙方同意召開中阿峰會,以拓寬中阿戰略夥伴關係前景,服務於雙方的共同利益。歡迎沙特阿拉伯王國主辦該峰會,會期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五、雙方再次讚賞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閣下提出的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及其為互利合作帶來的廣闊前景,一致認為雙方應在中阿共建「一帶一路」框架下進一步共商、共建、共享。

六、雙方就共同關心的、最突出的國際和地區政治問題進行了深入磋商,探討了如何加強和深化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並對此前達成的共識與發表的宣言表示肯定。

七、通過合作夥伴機制,雙方強調,應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國際關係,這對實現中東安全與穩定、維護阿拉伯國家統一、主權與穩定、不干涉內政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強調應加強中阿合作,推動實現世界和平與穩定,並根據聯合國各項原則,支持在國際關係中推行多邊主義,摒棄霸權主義。

八、強調各國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尊重和支持各自選擇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的分歧和爭端,加強在聯合國框架內的對話與合作,支持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願就安理會、聯合國大會及聯合國下屬組織議程中的所有問題,特別是涉及中東地區的問題進行密切溝通與協調,強調應政治解決地區的問題和危機。

九、雙方強調支持聯合國改革的努力,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提高聯合國應對全球威脅和挑戰的能力,加強聯合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作用。中國支持通過安理會改革增加阿拉伯國家等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並通過廣泛民主協商,尋求兼顧各方利益和關切的「一攬子」解決方案,達成共識。反對強行推動改革進程,強加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或採取「零散處理」的做法。

十、阿拉伯國家強調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定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一切形式的「台獨」,不與台灣建立任何官方關係或進行任何官方往來,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反對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從事反華分裂活動。

十一、阿拉伯國家支持中方在香港問題上的立場,支持中方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反對干涉內政。

十二、雙方強調,雙方為關懷少數民族做出了重要努力。

十三、中方歡迎阿盟及成員國代表團適時訪問包括新疆在內的中國省份。

十四、阿拉伯國家重申支持中國同相關國家根據雙邊協議和地區有關共識,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和平解決領土和海洋爭議問題。強調應尊重主權國家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

十五、雙方強調繼續開展協調以支持巴勒斯坦事業,支持巴人民各項不可剝奪權利,包括命運自決權、建立以 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巴勒斯坦國的權利,以及聯大第194號決議規定的巴勒斯坦難民回歸權和賠償權。支持巴勒斯坦國獲得聯合國完全會員國地位,堅持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安理會242號、338號、1515號、2334號等有關決議及阿拉伯和平倡議,在結束以色列占領和「兩國方案」基礎上實現中東地區公正、持久的和平。反對任何違背國際法與和平進程原則的計劃或交易,其中包括將定居點合法化的決定。支持巴勒斯坦總統馬哈茂德·阿巴斯於2020年2月11日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的和平計劃。

雙方強烈反對以色列占領當局吞併任何巴勒斯坦被占領土的計劃,認為實施該計劃是敵對政策和行為的嚴重升級,是針對巴勒斯坦人民的嚴重侵犯,應予以制止,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因為這公然違背了《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聯合國有關決議。雙方要求以色列占領當局及支持其計劃的任何方面停止以色列的非法吞併計劃。

雙方譴責並反對以色列在1967年巴被占領土上非法興建定居點,以及以色列一切旨在實現對其合法化的立法和對巴勒斯坦人的歧視。雙方強調應落實安理會第2334號決議,除雙方商定的改變外,不承認任何對1967年邊界的改變。雙方強調,應根據包括安理會第476、478號決議和聯大第10/19(2017)號決議在內的聯合國有關決議,反對在耶路撒冷設立外交使團等一切企圖改變被占東耶路撒冷法律和歷史地位、人口結構和阿拉伯文化屬性的無效行為和政策。雙方強調堅持阿克薩清真寺現有歷史和法律地位。

雙方支持約旦哈希姆王國國王、耶路撒冷伊斯蘭教和基督教聖跡保護者阿卜杜拉二世陛下為保護耶城聖跡所做努力,支持耶城伊斯蘭宗教基金會的管理工作,支持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陛下作為耶路撒冷委員會主席所做努力。

雙方要求以色列解除對加沙地帶的封鎖,譴責以方針對巴平民使用武力和肆意行政拘留,要求以色列釋放所有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俘虜和在押人員。雙方敦促落實聯大第10/20(2018)號關於保護巴勒斯坦平民的決議。

雙方強調應根據包括194(1948)號決議等聯合國相關決議,公正解決巴勒斯坦難民問題,歡迎聯合國大會關於延長三年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UNRWA)任務期限的專門決議,對救濟處長期面臨資金缺口深表憂慮,呼籲國際社會保障該機構預算及活動所需的可持續財政資源,使其能夠繼續獲授權發揮救濟巴難民的作用。雙方強調應根據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巴解組織的計劃實現國家和解,支持埃及在此方面所做努力。讚賞習近平主席提出的關於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四點主張」,讚賞中方為推動和平進程和支持UNRWA 所做努力。

十六、雙方堅決反對美國承認敘利亞被占戈蘭高地是以色列領土的決定。強調該決定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和聯合國有關決議,重申戈蘭高地是阿拉伯敘利亞的被占領土。雙方要求以色列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242號、第338號和第497號決議,從阿拉伯敘利亞被占戈蘭高地和所有被占阿拉伯領土全面撤離至1967年6月4日的邊界線。

十七、雙方強調堅持黎巴嫩的統一、主權、穩定和領土完整,要求以色列從剩餘黎巴嫩被占領土撤離,立即結束對黎巴嫩領土、領空和領海的侵犯。強調堅持支持黎巴嫩政治穩定,幫助其應對經濟、財政和貨幣領域的挑戰。雙方對黎巴嫩接收巴勒斯坦和敘利亞難民所作努力表示讚賞。

十八、雙方強調,應在國際和地區層面共同努力,根據聯合國決議、相關協議和原則政治解決地區問題和危機。為此,雙方強調,應維護敘利亞、利比亞和也門等阿拉伯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應加強阿拉伯國家安全及其對領土和自然資源的主權,停止殺戮,促進政治解決,反對針對阿拉伯國家的外部干涉,支持聯合國和阿盟為此所做努力。

十九、雙方表示,將繼續支持黎巴嫩共和國、伊拉克共和國、索馬里聯邦共和國和蘇丹共和國為實現和促進安全、穩定、發展、繁榮及反恐所作的努力。

二十、根據國際法和國際海洋法公約的一貫規定,雙方強調國際水域航行自由原則。強調應確保在海灣、阿曼灣、紅海、霍爾木茲海峽和曼德海峽的航行安全,保障能源供應路線安全。雙方譴責所有破壞在海灣和其他航道航行安全、海洋設施、能源供應、石油管線和設施的行徑。強調應合作保護該地區環境,尤其要防止「薩菲爾」號油輪事件可能導致的環境災難。

二十一、雙方強調,所有河流沿岸國家都應遵守國際法原則,應通過對話協商及有關共識化解分歧,達成一致,以實現互利共贏。

二十二、雙方表示支持一切和平努力,包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旨在根據國際法準則進行雙邊談判以和平解決三島(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薩)問題的倡議和努力,從而根據國際法理解決該問題。

二十三、雙方強調阿拉伯國家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間的合作關係應遵循睦鄰友好和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尊重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根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分歧,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二十四、雙方重申支持一切旨在防止核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努力,其中關鍵是加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權威性、普遍性和有效性,要求未加入該條約的國家特別是中東地區國家儘早以無核武器國家身份加入條約。應落實1995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與延期大會做出的有關中東問題的決議,該決議在實現其目標前將一直有效。肯定2000年、2010年兩次審議大會成果,歡迎根據聯大第A/73/546號決議,由約旦哈希姆王國於2019年主持召開的首屆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及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會議,讚賞中國參與此次會議,歡迎科威特國主持召開第二屆會議。呼籲國際社會全面平衡推進條約核不擴散、核裁軍與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支持不斷加強以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在現有機制內務實有序推動核裁軍進程,並維護條約締約國特別是其中發展中國家不受歧視地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基本權利。

二十五、雙方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動,不論由誰實施、發生在何時何地、出於何種動機。積極打擊極端思想、恐怖主義和煽動恐怖主義的行為,剷除恐怖主義根源,斷絕其資金來源。反對將恐怖主義同任何民族、宗教、國家和文明掛鉤,加強不同文化、人民和宗教間的對話、包容與互諒,呼籲各國不向涉恐實體或個人提供任何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支持,包括不為恐怖主義注資,不向包括外國恐怖武裝分子在內的恐怖分子提供安全庇護所,不向其提供武器,不為其轉移提供便利,以免威脅地區和國際安全與和平。應尊重國際法和安理會有關決議,尤其是2396(2017)號決議、2370(2017)號決議、2462(2019)號決議和2354(2017)號決議。反對恐怖組織所有旨在破壞阿拉伯國家安全穩定的訛詐行為。支持阿拉伯國家反恐努力,為其遭受恐怖活動後開展重建提供幫助。支持中國採取的預防性反恐措施和去極端化努力。

二十六、雙方強調應進一步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與新聞合作,特別是貿易、投資、金融、工業與交通運輸、能源、自然資源與環境、農業、旅遊、人力資源開發、知識產權、文化與文明對話、圖書館與信息、教育與科研、科學與技術、衛生與社會發展、新聞、民間合作、婦女、青體、可持續發展與人口政策領域的合作。

二十七、雙方歡迎通過「中阿合作論壇2020至2022年行動執行計劃」及其涵蓋的在各領域共同舉辦的活動,這將進一步鞏固雙方戰略夥伴關係基礎,實現全面合作和共同發展。

二十八、雙方歡迎2022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辦中阿合作論壇第十屆部長級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