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臨滄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2023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臨滄市人民政府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臨翔區劉御故居(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臨翔區鳳翔石窟寺遺址(古遺址)、滄源自治縣龍乃湯不拉遺址(古遺址)公布為臨滄市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加強文物保護管理,深化文物研究闡釋與價值挖掘,積極拓展文物展示利用,讓文物活起來蔚然成風。對公布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要逐處做出標誌說明或樹立界樁,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確定專人負責管理,要對本行政區內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編制保護與利用的詳細規劃,納入城鎮規劃之中。管理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文物保護單位及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拆除,並保護好與文物保護單位有關的人文和自然環境風貌。從發文之日起,未經市人民政府和省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設;違反規定建設的建築物和設施,必須無條件拆除,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建設單位和個人負責。發文之前已有的其他建築物和設施,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工作,逐步清除。

臨滄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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