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0號令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9號令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0號令
制定機關: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日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1號令
來自臨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防疫一級響應和省、台州市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據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形勢需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個體工商戶(店鋪)執行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消殺等防疫規定不到位的,經警示後仍不整改的,根據相關規定,由屬地鎮(街道)防控應急指揮部給予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
  2. 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啟用前,都必須嚴格落實餐飲操作規範要求和場所清洗、消毒措施,加強防護宣教。所有從業人員需進行上崗健康檢查,上崗後需佩戴口罩及防護手套。所有進餐廳人員需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實行分餐制或自帶餐具打包就餐,不得集中就餐。

  全市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0576-85188300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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