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降度牒修定州禁軍營房狀

乞降度牒修定州禁軍營房狀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元祐八年十月某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左朝奉郎知定州蘇軾狀奏。臣伏見定州近歲軍政不嚴,邊備小弛,事不可悉數,請舉一二。如甲仗庫子軍人張全,一年之間,持仗入庫,前後盜銅鑼十二面,監官明知,並不申舉。又有帳設什物庫子軍人田平等,二年之間,盜帳設什物八百餘件,銀二百五十餘兩,恣意典賣。軍城寨人戶采斫禁山,開耕為田,公然起稅,住坐者一百八十餘家。城中有開櫃坊人百餘戶,明出牌榜,召軍民賭博。若此之類,未易悉數。是致法令不行,禁軍日有逃亡,聚為盜賊,民不安居。

臣到任以來,備見其事,然不欲驟行峻治,但因事行法,無所貸舍。其上件張全、田平等,皆以付獄按治。侵斫禁山人逐次舉覺,依法勘斷張德等九人。其多年侵耕已成永業者,別作擘劃處置,申樞密院次,開櫃坊人出榜,召人告捉。有王京等四十家,陳首改業,其餘並走出州界。軍民自此稍知有朝廷法令,逃軍衰少,賊盜亦稀。

臣近令所辟幕官李之儀、孫敏行遍往諸營點檢,據逐官回申,營房大段損壞,不庇風雨,非惟久不修葺,蓋是元初創造,材植怯弱,人工因循,多是兩椽小屋,偷地蓋造,椽柱腐爛,大半無瓦,一床一竈之外,轉動不得。之儀等又點檢得諸營軍號,例皆暗敝,妻子凍餒,十有五六。臣尋體問得,蓋是將校不法,乞取斂掠,坐放債負。身既不正,難以戢下,是致諸軍公然飲博逾濫。三事不禁,雖上禁軍無不貧困,輕生犯法,靡所不至。若不按發其太甚者,無以警眾革弊。已體量得雲翼指揮使孫貴,到營四個月,前後斂掠一十一度,計入己贓九十八貫八百文。已送司理院枷項根勘去訖。

臣既目睹偷弊,理合葺治犯法之人,絲毫無貸。即須恤其有無,同其苦樂。豈可身居大廈,而使士卒終年處於偷地破屋之中,上漏下濕,不安其家?輒已差將官李巽、錢春卿、劉世孫將帶人匠,遍詣諸營,逐一檢計合修去處,具合用材料人工,估見的確錢數。仍差本司準備勾當供奉官石異躬親再行覆檢到,除與逐將所檢合修營房間架材木等並同外,又據本官檢料到,更合修蓋營房一十六間,謹具畫一奏聞如後。

一、河北第一將,檢計到本將下所管定州住營馬步禁軍八指揮,合行修蓋營房共四千一百一十七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一萬七千六百九貫六百八十文省。

一、河北第二將,檢計到本將下所管定州住營房馬步禁軍八指揮,合行修蓋營房共三千七百二十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一萬五千五貫二百八十一文省。

一、檢計到不隸將下所管定州營步軍振武第四十五指揮,合行修蓋營房一百一十八間,並合添井眼,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五百五十八貫一百六十七文省。

一、本司準備勾當供奉官石異檢料,更合修蓋第一、第二將下諸軍營房共一十六間,據合用材植物料紐估到,計使價錢七十四貫六百一十二文省。

右謹件如前。臣竊謂上件合用錢數,雖當破系省錢,又緣河北轉運司,近年財賦窘迫,必難支破。伏望聖慈深念河朔為諸路要重,而定武控扼強鄰,又為河北屏捍,所屯兵馬,理當加意葺治。其上件營房,不可不於今年秋冬便行修蓋。欲乞特出聖斷,支賜空名度牒一百七十一道,委本司召人出賣,一面置場和買材料,燒造磚瓦,和僱人匠,節次不住修蓋施行。所有逐將及本司準備勾當官石異檢計至諸軍合蓋營房間架材植物料等細數文狀四本,繳進在前。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勘會度牒每道見賣錢二百貫文,今來所乞上件度牒一百七十一道,系將前項檢計到的確物料錢數,契勘合用道數外,計剩錢五十二貫二百五十八文,欲乞就整支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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