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決定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決定
制定機關: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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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雲南省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2020年6月11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2020年6月11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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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的決定

(2020年6月11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為了在中共雲南省委領導下,組織動員全省各級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廣大人民群眾,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學習好、宣傳好、實施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切實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民事關係和諧,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法治雲南、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邊疆民族地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雲南高質量發展,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如下決定:

一、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

1.全省各級國家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的領導,把學習好、宣傳好、實施好民法典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和法治建設任務,帶頭學習、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學習宣傳民法典作為當前和「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要求,廣泛深入開展學習宣傳和普法活動。應用電視、報紙、網絡、微信、客戶端等各種渠道,採取製作學習宣傳冊、以案說法、組織專家宣講等形式,以及通俗易懂、生動活潑、我省各族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形式,宣傳普及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和規定內容,引導人民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範,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聚焦民法典總則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

各級領導幹部、人大代表、公職人員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各級各類幹部培訓學校要把民法典列為培訓學習課程,加強對全體公職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落實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要求,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企業、學校、社區、新聞媒體等要積極參與和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和普及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2.有關國家機關和部門要鼓勵和支持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法學會、大專院校和專家、學者、法治工作人員等,開展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為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作出雲南貢獻。

二、嚴格執法,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

3.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在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時,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要嚴格遵守和落實民法典規定的權利能力制度、監護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繼承制度、物權制度、合同制度和侵權責任制度等各項制度,切實維護各類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樹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理念,為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啟動清理修改完善相關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工作,若有與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要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管理機制改革,明確行政執法管理責任,正確處理民事法律關係、行政法律關係和經濟法律關係。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減少行政審批和不當行政干預,優化政府服務,維護平等交換、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充分尊重和保障各類民事主體的平等地位和發展權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社會創造力,用良好的民事商事環境保障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5.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結合民法典的實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六穩」「六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各類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障民生福祉。

6.全省各級監察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督促公職人員依法履職,帶頭遵守和執行民法典,保證行使的公權力為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

三、公正司法,維護公平正義、提高司法公信力

7.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法履行民事審判職責,行使民事審判職權,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加強對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婦女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多元解紛機制等改革,方便群眾訴訟,促進糾紛及時便捷有效解決;健全解決民事案件執行難長效機制,嚴格適用納入失信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的措施,強化規範公正文明執行;圍繞中心,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充分發揮和拓展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推進邊疆民族地區治理。

8.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升民事檢察質效,加強對民事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繼續強化民事檢察監督精準度,構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支持起訴並舉的多元化民事訴訟監督格局;健全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有機銜接機制,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落實民營經濟平等保護司法政策,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公開公平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堅決依法糾正侵犯群眾利益的民事案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圍繞大局履行檢察職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檢察機關在邊疆民族地區治理中的作用。

四、全民守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9.全省各族人民群眾、各類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要增強法治觀念,自覺遵守民法典的各項規定,在民事活動中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依法辦事,依法維權,在法律範圍內處理矛盾糾紛,不得侵犯、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律師等專業機構、專業人員,要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機構要發揮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10.全省各族人民群眾、各類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要增強道德意識,倡導契約精神,自覺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民法基本原則,自覺維護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弘揚雲南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踐行者。

五、依法履行地方人大立法監督職能,保證民法典的遵守和執行

11.省、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民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要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動落實民法典的全面實施。要對照民法典的規定和原則,對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變通規定進行專項清理,若有與民法典不一致的,及時修改和廢止,並依法及時制定需要配套的地方法規,保障地方立法與上位法有效銜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12.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推動民法典有效實施。要採取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詢問、專項調研等多種形式,監督「一府一委兩院」認真執行民法典;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撤銷和糾正與民法典的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規範性文件,保證民法典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性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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