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撤銷大理市下關鎮和調整鳳儀鎮部分行政區域設立街道的批覆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
撤銷大理市下關鎮和調整鳳儀鎮部分行政區域
設立街道的批覆

雲政復〔2019〕13號
2019年7月8日
發布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

大理州人民政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大理市下關鎮和鳳儀鎮部分行政區域設立下關、太和、滿江街道的請示》(大政專〔2018〕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大理市下關鎮;從鳳儀鎮劃出滿江、紅山、晉湖3個村委會,在原下關鎮和鳳儀鎮劃出的滿江、紅山、晉湖3個村委會行政區域範圍內科學合理設置街道。有關街道的設置,請你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審核批准,並報送省民政廳備案。

二、行政區劃調整各項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尊重和順應城鎮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

三、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州自行解決。

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嚴格執行中央、省委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省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五、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並在行政區劃調整事項批准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有關變更工作,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工作推進情況。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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