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通海縣舊縣和御城街區列為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批覆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通海縣舊縣和御城街區列為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的批覆
雲政復〔2015〕23號
2015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認定通海縣舊縣和御城為歷史文化街區的請示》(玉政發〔2015〕3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通海縣舊縣和御城街區列為省級歷史文化街區。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儘快組織編制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和重要地段的詳細規劃,以此指導舊縣和御城街區的保護和建設。

三、高度重視舊縣和御城街區保護工作。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係,注重街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築修繕維護,保持街區傳統風貌和格局,實現歷史文化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傳承發展。增強公眾的保護意識,完善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文物局要加強對通海縣舊縣和御城街區保護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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