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2018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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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已於2018年11月9日經第18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李小鵬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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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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