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發〔2020〕111號
2020年11月27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發〔20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進一步壓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現就全面做好農村公路縣、鄉、村三級「路長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重要意義

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補齊農村公路管養短板的重要內容,是夯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建立規範化可持續管護機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提升農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面做好「路長制」工作,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支撐,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二、健全完善「路長制」工作機制

(一)制定「路長制」實施方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向省級人民政府匯報,在推動出台農村公路「路長制」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指導市、縣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儘快完善「路長制」運行機制,確保到2022年,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二)建立「路長制」組織體系。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分別成立農村公路「路長制」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兩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承擔。推動各縣(市、區、旗)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並分級設置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分別由相關負責同志擔任,有關工作由同級農村公路管理部門或相應的機構承擔。縣、鄉、村三級路長具體組織形式由各地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三)明確「路長制」工作職責。省級領導小組負責全省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統籌、指導、考核等工作,不斷健全農村公路「路長制」政策體系和保障制度,加強對市、縣兩級的監督考核。市級領導小組發揮承上啟下作用,有效落實省級領導小組的要求,對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考核,進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縣級總路長是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縣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組織研究確定農村公路發展目標、發展政策,建立保障機制,落實主要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等。縣、鄉、村三級路長在總路長的領導下,分別對所轄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負直接責任,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管理職責,完成總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落實保障措施,促進「路長制」工作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加強對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組織和統籌工作,強化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農村公路管理職責,細化縣、鄉、村三級路長具體職責和責任清單,制定「路長制」具體工作制度,完善「路長制」考核獎懲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路長制」相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技術支撐。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因地制宜制定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有關標準,加強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管理效能。要加強農村公路信息化建設,支撐「路長制」有效運行。

(三)加強信息公開。將「路長制」有關信息納入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公示範圍,通過設置公示牌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標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路段、監督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督促各級路長履職盡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認真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交通運輸部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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