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遊輪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遊輪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水明電〔2020〕231號
2020年8月1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遊輪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水明電〔2020〕231號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重慶市交通局、長江航務管理局、海南海事局:

當前,我國汛期仍未結束,且颱風多發,為加強遊輪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工作,科學合理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遊客遊輪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統籌做好遊輪復航與疫情防控、運營安全工作

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視汛期、颱風對船舶航行的影響,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形勢,深入開展航線復航評估,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紮實做好遊輪復航各項準備工作,經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同意並在做好遊輪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工作的前提下,穩慎推進遊輪復航。要加強與地方應急管理、水利、衛生健康、文化和旅遊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加強汛期和颱風期間遊輪運營、疫情防控等信息共享,確保運營安全。遊輪運輸企業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密切跟蹤轄區內遊輪復航情況,在遊輪復航發船前將相關信息報部,長江幹線遊輪復航信息同時抄送長江航務管理局。

二、強化落實,加強遊輪復航後常態化疫情防控

各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督促遊輪運輸企業深入落實疫情防控和運營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內遊輪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要加強遊輪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督促已復航的遊輪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我部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認真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執行實名制規定、公共場所通風消毒和人員體溫檢測、載客率控制要求等,引導遊客落實戴口罩、手衛生、「一米線」,加強個人健康防護,一旦發生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遊輪復航初期的載客率不超過乘客定額50%,復航兩周並經評估論證疫情防控措施可行的,載客率可提高至不超過70%。

三、堅守底線,全力做好遊輪運營安全工作

長江入汛以來的部分河段超歷史水位,部分颱風在我國沿海登陸,對船舶航行安全帶來較大影響。各單位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防範意識,密切關注汛情、氣象預警變化,切實把遊輪運營安全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針對局部地區可能出現的高洪水位、大流量和颱風等極端天氣,及時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按規定採取禁限航措施。要加強遊輪運輸安全現場監管,規範旅客上下船、遊輪靠離泊等管理,加強三峽壩區和聯動控制水域航道測量和航標巡查,適時優化航標配布;要督促遊輪運輸企業制定完善應對汛期和颱風的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客運船舶禁限航管理和錨泊、通航要求,根據水上交通管控信息及時調整航線航班,杜絕遊輪冒險航行。

聯繫人:部水運局 張同戌,電話:010-65292657。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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