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1〕23號
2021年1月19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

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和運輸相關作業單位和人員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77號)部署要求,我部制定了《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在當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下,抓好貫徹落實,有效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及其裝載貨物外包裝輸入風險。

交通運輸部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工作指南

一、依據和適用範圍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和運輸相關作業單位和人員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預防性消毒工作,預防從事公路、水路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和運輸相關作業人員受到新冠病毒感染,防止新冠病毒通過進口非冷鏈集裝箱運輸渠道傳播,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全面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95號)、《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29號)、《關於印發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77號)等部署要求,結合我部最新印發的《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工作部署,針對公路、水路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和運輸相關作業單位和運輸重點環節,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適用於從事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運輸等作業的公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以下統稱非冷鏈集裝箱物流企業),對國內運輸段裝運前後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載運輸工具實施消毒,以及受貨主委託在掏箱作業時組織對貨物外包裝實施預防性消毒工作。

危險化學品、糧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不適宜實施消毒的商品及無外包裝或外包裝易造成消毒液體滲透污染的商品,不實施集裝箱貨物預防性消毒。

水路運輸僅適用於來自寒冷國家或地區且全程運輸溫度低的航線進口集裝箱貨物。

二、工作職責

(一)作業單位。

企業按照「誰的貨物誰負責,誰作業誰組織消毒」的原則,貨主或受其委託的裝卸貨作業單位負責組織或委託消毒單位對進口載貨集裝箱在首次掏箱卸貨作業時實施預防性消毒。對進口空箱在裝運貨物、清理維修時實施預防性消毒。

非冷鏈集裝箱物流企業,應主動向貨主或貨代確認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是否來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負責組織或委託消毒單位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國內運輸段裝運前後的裝載運輸工具實施消毒,做好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作業單位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執行當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項工作部署。

(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負責督促指導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承運單位落實運輸環節的主體責任並實施相應的消毒處理措施,在國內運輸段落實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工具消毒、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等措施,配合檢查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倒箱過車(從進口集裝箱換裝至國內運輸車輛)過程中的消毒處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裝卸、運輸過程防控要求

(一)裝卸作業人員防控要求。

對來自於高風險國家和地區的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進行掏箱作業時,應先與貨主溝通確認消毒事宜,經貨主委託對貨物實施預防性消毒後方可開展裝卸作業。作業過程中,要使用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等,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鼻,必要時佩戴護目鏡和面屏、穿防護服,避免貨物表面頻繁接觸體表。

如果掏箱作業過程中發生口罩、手套破損,應當立即更換。

(二)運輸人員防控要求。

運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作業人員及隨行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能隨意打開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包裝直接接觸貨物。車輛進出時,司機及隨行人員應當避免與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有不必要的接觸。

(三)運輸工具的防控管理。

應當確保車輛廂體、船舶內部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無污染,定期進行預防性消毒。

(四)中轉轉運設施的防控管理。

中轉轉運裝卸貨區宜設置特定區域,並配有與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車輛對接的特定區域。加強堆場及倉庫存放管理,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堆碼應當按規定單獨碼放、存放,避免與其他貨物混放。定期對貨物堆碼、存放區域內部環境、貨架、作業工具等進行清潔消毒。

四、裝卸、運輸過程消毒要求

(一)人員。

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運輸過程中,作業人員及隨行人員應當保持個人手部衛生,作業場所應當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消毒劑和紙巾,以確保在無清潔水洗手的條件下,對手進行定期消毒。

(二)運輸工具。

承運單位需確保運輸車輛、船舶、非冷鏈集裝箱等運輸工具及容器的清潔和定期消毒,重點加強非冷鏈集裝箱內壁及門把手等高頻接觸部位的預防性消毒工作。從事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運輸的運輸工具及容器運載一批貨物之前和之後,均要對運輸作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位進行徹底消毒。承運單位負責組織或委託消毒單位,對裝運前後的車輛船舶等裝載運輸工具和裝載過進口高風險非冷鏈貨物的集裝箱內壁組織實施消毒。

(三)消毒單位。

消毒單位應按照有關消毒技術規範開展具體的消毒作業,確保消毒效果,出具消毒處理證明,記錄消毒工作情況(包括消毒日期、人員、地點、消毒對象及消毒劑名稱、濃度、作用時間等內容,相關信息至少留存2年)。

五、從業人員安全防護要求

涉及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運輸的作業單位應當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和更新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一)上崗員工健康登記。

作業單位要做好員工(含新進人員和臨時工作人員)14日內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掌握員工流動及健康情況。鼓勵新員工上崗前自願接受核酸檢測。

(二)員工日常健康監測。

作業單位應當加強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原則上各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的作業場所及工作區域入口需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建立全體員工健康狀況台賬和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設置作業區域入口測溫點,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實行「綠碼」上崗制。

(三)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

儘可能減少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確需進入的,需詢問其所在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落實登記、測溫等措施並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如佩戴口罩等),方可允許其進入。車輛進出時,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和司機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四)從業人員防護。

1.健康上崗。上崗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並向作業單位報告健康狀況信息,主動接受體溫檢測,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立即主動報告,並及時就醫。

2.做好個人防護。作業單位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消毒用品和裝備,按照最新版《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針對患病海員緊急救助處置指南》《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進一步加強對船代等登輪人員、港口作業人員以及司機、裝卸工、船員、引航員等一線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降低感染風險。作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從事貨物裝卸、集裝箱清理和消毒處理作業人員定期核酸檢測措施,督促指導作業人員工作期間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崗。工作服保持乾淨整潔,定期清洗,必要時消毒。直接接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一線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至少應上下崗前各測量一次體溫。其中,道路貨運企業應按照《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關高風險區域的規定執行。

非冷鏈集裝箱物流企業要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本單位直接接觸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集裝箱拆箱作業人員、與國際航行船舶上船員近距離接觸的船代等登輪人員、引航員等高風險崗位人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進行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檢查,確保關鍵防護措施到位。同時,按照衛健部門有關規定,工作結束後,對工作服、一次性用具進行消殺處理。

3.注意個人衛生。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採用肘臂遮擋。不隨地吐痰,擤鼻涕時注意衛生。儘量避免用手觸摸口、眼、鼻。

4.加強手衛生。在處理貨品時或雙手觸碰過貨架、扶手等公用物體時,要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五)健康異常報告程序。

員工一旦發現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疑似症狀,應當及時上報作業單位的最高管理者,可視情況採用逐級上報或直報的方式。作業單位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上述健康異常症狀,無論其呈現出的健康狀況如何,均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將其及與其密切接觸的員工迅速排除在工作環境之外。新冠肺炎傳播風險高的地區,建議根據當地主管部門防控規定,要求健康員工進行「零」報告。

(六)從業人員返崗程序。

根據作業區域上崗人員登記和健康檔案,及時追蹤健康異常、身體不適、疑似或者已感染新冠病毒(患者或無症狀感染者)員工的治療和康復狀況,在其康復後科學評定是否符合返崗條件。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症狀消退,並且間隔至少24小時的兩次PCR核酸檢測均呈陰性的,可解除隔離。對屬於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者的從業人員返崗前也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七)加強防控知識宣傳。

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相關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六、應急處置要求

作業單位應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及時處置和報告疫情情況,有效預防新冠病毒的傳播。

(一)出現健康狀況異常人員的應急處置。

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相關作業區域一旦發現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異常狀況人員,必須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並對該人員作業和出現的區域及其貨物進行採樣和核酸檢測。如有空調通風系統,要同時對其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根據疫情嚴重程度,可暫時關閉工作區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後再恢復生產。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斷傳播途徑、隔離密切接觸者等措施,同時按規定處置污染物。

(二)發現樣品核酸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

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樣品的通知,作業單位應當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根據當地要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及時對相關物品和環境採取應急處置,對相關物品臨時封存、無害化處理,對工作區域進行消毒處理,對可能接觸人員按規定採取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等措施。相關物品處理時避免運輸過程溢灑或泄露。參與相關物品清運工作的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

對於核酸檢測陽性產品,應當按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處置。

七、裝卸運輸常用消毒劑及使用方法

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等裝卸、運輸過程中常用的消毒劑及使用方法見附表。

八、退出機制

在適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傳播風險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對進口集裝箱貨物實施檢測和預防性消毒措施。2021年3月底,交通運輸部將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要求,相應調整有關政策措施。

九、其他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和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路、水路裝載進口貨物的貨艙、貨櫃、車廂、集裝箱等內壁和把手採集環境樣本開展核酸檢測,根據檢測情況開展主動預防性消毒。一旦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對這些運輸工具裝載的貨物及相關裝卸人員、駕駛員等進行追溯檢測。

附表

裝卸、運輸常用消毒劑及使用方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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