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2年春運期間客貨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2年春運期間客貨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2〕10號
2022年1月14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22年春運期間客貨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交運明電〔202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22年春節期間有關工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2022年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2022年春運期間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部在總結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實施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春運期間人流密集、疫情傳播風險大等特點,研究制定了《2022年春運期間客貨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傳貫徹力度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處於高位運行,國內疫情呈現局部高度聚集、全國多點散發局面,加之春節期間境外歸國人員增多,境內人員流動性增大,疫情輸入和傳播風險增加,防控形勢嚴峻複雜。同時,2022年春運與北京冬奧會、全國兩會等重大活動服務保障時段重疊,疫情防控任務更加艱巨。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春運期間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指導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加大《指南》宣貫力度,堅持科學精準、分區分級的原則,引導旅客出入交通運輸公共場所、乘坐各類公共交通工具期間嚴格落實戴口罩、手衛生、「一米線」等防護措施,保持安全距離,減少走動。

二、落實落細防控舉措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及城市交通經營者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規範細化操作流程、適時開展測試演練,嚴格按照《指南》要求落實落細道路水路客運、道路貨運、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汽車租賃、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領域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測溫驗碼、遠端查驗、信息登記、防疫宣傳等防疫舉措,確保各個崗位職責清晰、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要督促參與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等重點人員轉運工作的客運經營者全面落實《指南》要求,強化人員防護和場所、車輛消毒等防控舉措。指導運輸場站經營者督促場站內餐飲、零售等經營主體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三、切實強化監督指導

春運前及春運期間,各地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組織開展道路水路運輸和城市交通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全面加強監督指導,壓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廣泛深入查擺問題,並加強公開曝光。要督促道路水路運輸場站和運輸經營者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毫不放鬆抓好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通過交通運輸傳播擴散。要積極爭取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支持,為執行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員等重點人員轉運和醫療物資、能源物資等重點物資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運輸場站和運輸經營者提供防疫物資保障。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春運期間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部署。

附件:2022年春運期間客貨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交通運輸部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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