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紮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紮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95號 2020年3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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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紮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通知
交運明電〔202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精準有序紮實推動復工復產工作部署,精準有序恢復運輸服務,有力支撐復工復產、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運輸服務需求動態研判
(一)認真研判運輸服務動態需求。隨着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積極向好,企業復工復產將快速推進,由此帶來的人員流動和物資運輸需求將快速增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運輸需求變化趨勢動態研判,指導運輸企業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提前做好運力準備工作,紮實做好農民工運輸、生產物資和原材料運輸、農業生產資料運輸,確保不因運輸環節影響企業復工復產。
(二)精準對接重點群體運輸需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將來一段時期全國範圍內援鄂醫療隊返回、大學生返校、農民工返城等重點運輸任務,積極主動與當地衛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門,以及高等院校、重點用工企業溝通協調,及早對接運輸需求,精細做好運輸服務保障。
二、分區分級精準恢復運輸服務
(三)堅持分區分級恢復運輸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當地疫情防控機制領導下,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科學做好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84號)要求,分區分級精準恢復道路客運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務。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中風險地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儘快恢復城鄉道路運輸服務。高風險地區,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護人員、公共事業運行一線人員等重點群體必要出行,穩妥有序恢復交通運輸服務。隨着返城人員增多,中、高風險地區,要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情況,有序保障高鐵站、機場、公路客運站等樞紐接駁運輸服務。
(四)保障重點地區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繼續實施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和進京管理。對於武漢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區,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運輸方式,集中精準、安全可控地做好運輸保障,幫助外地滯留在鄂人員逐步有序返回。
三、科學合理控制客座率
(五)分區分級控制客座率。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運輸企業按照《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相關要求,科學合理控制客座率。出入中、高風險地區(不含途經)的省際、市際客運班車、包車,繼續將客座率控制在50%以內。高風險地區城市公共汽電車每平方米不得超過4人,中風險地區每平方米不得超過6人。高風險地區城市軌道交通滿載率要控制在50%以內,中風險地區要控制在70%以內。低風險地區之間的「點對點」運輸任務,可逐步有序放開客座率限制要求。
四、加強入境人員交通運輸防控
(六)嚴格入境人員交通運輸防控。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當地外事、海關、移民管理、民航、口岸等部門,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和信息共享,建立應急疏運保障車隊,指導運輸企業科學合理制定運輸方案,根據不同規模、不同目的地旅客轉運需求,靈活組織運力,分類做好境外返回人員疏運保障工作。要按照高風險地區的疫情防控標準,嚴格落實車輛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等措施,進一步細化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遏制入境人員境內轉運過程中通過交通運輸工具交叉感染風險,嚴防疫情境外輸入。
五、加快推動物流園區復工復產
(七)分區分級推動物流園區復產。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切實把物流園區復工復產提高到更高優先級。低風險地區物流園區要全面復工復產,鼓勵引導尚未返城的農民工在就近物流園區擇業。中、高風險地區內,對於影響全國範圍內物資集散和不同運輸方式轉運的主要物流樞紐和重點物流園區,要在加強園區從業人員防護、採取通風消毒等防疫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有序恢復生產,確保不因樞紐結點銜接不暢影響物流運輸總體效率。
六、加快推動維修駕培行業復工復產
(八)推動機動車維修行業復工復產。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對執行疫情防控、應急運輸等車輛開通維修救援「綠色通道」,優先予以重點保障。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恢復維修作業,有效滿足人民群眾修車需求。中、高風險地區要充分發揮全國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作用,鼓勵維修企業和互聯網配件銷售平台融合發展,採取電話、網絡預約等便民措施提前預約,減少車主在維修點聚集和等待時間。鼓勵開展線上車輛故障診斷諮詢、車輛技術維護提示等非接觸式維修。
(九)推動駕培培訓行業復工復產。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疫情形勢變化,認真研判、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分類有序推動駕培機構復工復產。低風險地區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衛生防疫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復所有科目駕駛培訓。中、高風險地區要科學合理制定復工復產計劃,做好人員信息登記、體溫檢測、教練員和學員防護、教學車輛和教學設施設備消毒等工作,逐步有序恢復部分科目培訓。鼓勵推行理論課程遠程網絡教學和實際操作技能「一人一車」的培訓教學服務。
七、創新推出便利經營措施
(十)積極推廣網上辦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廣運輸服務業務網上辦理,充分發揮全國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作用,開展道路運輸業務網上辦理,優化辦理流程,對普通貨運車輛年審、道路運輸證換發、從業資格證審驗換證等相關運政業務一網通辦,切實做到便民利民。
(十一)提升車輛技術管理便民服務水平。鼓勵汽車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通過網上平台申報達標車型。技術支持單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技術審查,主動協調解決問題,做好技術服務工作,確保達標車型申報一個、審查一個、發布一個。統籌考慮疫情影響、汽車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復工復產現狀,《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第二階段實施條款、《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2部分:牽引車輛與掛車》第一階段實施條款,從2020年5月1日順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實施。
八、推動落實運輸企業扶持政策
(十二)推動落實財政金融優惠政策。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交通運輸企業財稅金融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交財審明電〔2020〕79號)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將各項財政稅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實處,幫助運輸企業渡過難關。要指導貨運企業和出租汽車企業及時與金融機構和融資租賃公司對接,落實貨車司機、出租車司機等特殊群體個人經營性質貸款,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根據自身經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對企業和個人客戶實施臨時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十三)積極落實保險優惠政策。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銀保監部門按照《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險部函〔2020〕36號)、《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關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中保協函〔2020〕37號)相關要求,指導運輸企業主動對接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通過雙方或者多方協商的方式,明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營運車輛,延長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險車險保單保障期限。鼓勵社會化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台服務商,降低或減免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服務運維費用。
九、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力度
(十四)加大已出台政策宣傳力度。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全面梳理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扶持政策,通過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網絡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中國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交通運輸新業態平台企業,要通過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全國道路公共貨運平台、交通運輸新業態平台等信息化系統,及時將相關扶持政策傳遞到企業和駕駛員,引導企業和駕駛員按規定程序申請申報。鼓勵中國交通運輸協會、中國道路運輸協會、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中國維修協會等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與會員企業緊密聯繫優勢,大力宣傳國家出台的對交通運輸的扶持政策以及在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和復工復產中表現突出的會員單位。
十、確保行業安全穩定
(十五)加強行業安全監管。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經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對車輛和司乘人員的統一管理和動態監控,長途客運班車和包車嚴格執行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要會同公安機關加大聯合監管執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從嚴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非法營運、違規異地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十六)維護行業穩定。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入了解運輸服務企業困難,切實做好小微企業、貨運司機、出租汽車司機等重點群體幫扶工作。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和駕駛員、工會加強溝通協商,階段性減免出租車「份子錢」,維護行業穩定。加強對貨運物流行業監測分析,引導物流企業、貨車司機有序復工復產,合理引導運輸價格預期,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交通運輸部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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