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服務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服務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0〕204號
2020年6月20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服務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電〔2020〕2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相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19〕10號)印發以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為符合政策規定的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等運輸車輛提供預約通行服務,保障了車輛不停車快捷通行並充分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目前貨車ETC安裝和使用率以及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預約通行率較低,為保持相關政策平穩過渡和有效銜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延長預約通行過渡期。鑑於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運輸車輛普及ETC和熟悉預約方式還需要一定時間,為確保預約通行政策平穩順利實施,充分發揮社會效益,部決定將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政策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期間,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未安裝ETC車載裝置,或者安裝ETC車載裝置但未通過互聯網預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符合條件的,也可免收車輛通行費。

過渡期結束後,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並預約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並依據信用記錄逐步降低查驗頻次;未安裝ETC車載裝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聯網預約,以及已安裝ETC車載裝置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或無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領取CPC卡通行的車輛,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因收費系統原因,導致安裝ETC車載裝置的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只能領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

二、強化政策宣傳。充分利用過渡期,組織ETC發行服務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媒體、情報板、折頁宣傳冊等方式,大力開展政策宣傳、業務解讀,重點宣傳安裝使用ETC享受通行費優惠和不停車快捷通行,以及如何進行通行預約和預約車輛在提高查驗速度、進行信用積累、降低查驗頻次等方面的益處。同時,通過多種方式培訓,幫助運輸業戶熟悉預約流程、熟練掌握預約要領,切實提高相關貨車司機對安裝使用ETC、預約通行的積極性。

三、優化貨車ETC發行服務。協調合作金融機構,為貨車辦理ETC車載裝置提供高效優質授信服務。在充分利用現有發行服務渠道基礎上,針對貨車流動性強、位置分散等特點,深入貨物裝卸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物流園區等地點,為貨車安裝ETC車載裝置提供便利。場地條件允許的收費站,應設立現場服務點,提供現場發行安裝服務。加強與大型物流企業、無車承運人平台和相關企業合作,結合自身優勢,切實解決部分貨車授信難的問題,組織開展預約上門、集中發行和現場安裝,進一步提升發行服務效率和貨車ETC安裝率。組織ETC發行服務機構和合作機構,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貨車及專項作業車ETC發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函〔2019〕1524號),認真核實貨車軸數和車輛類型,規範寫入相關信息,保障信息準確完整。結合用戶歷史數據,對無不合格查驗記錄的高頻用戶,探索實行預約後降低查驗頻次或免查驗的激勵措施。

四、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組織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緊急通知》(交公路發〔2010〕715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對仔豬及冷鮮豬肉恢復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77號)等有關規定,規範鮮活農產品品種查驗,確保全網政策統一,確保符合條件的運輸車輛通行費應免盡免。同時,對不符合免費要求的運輸車輛,包括階段性免費通行政策到期的種豬及冷凍豬肉運輸車輛,要耐心細緻做好政策解釋和正常通行服務保障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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