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和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和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知
交辦科技函〔2020〕1918號
2020年12月2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

和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知

交辦科技函〔2020〕19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產品質量監管,提升道路運輸服務水平,保障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穩定運行,依據《公路水路行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交科技規〔2020〕2號,以下簡稱《辦法》)等,部組織實施了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以下簡稱北斗終端)和ETC產品(含路側設備、車載設備和複合通行卡)質量行業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部組建了監督抽查對象信息庫,隨機抽取了被抽查企業,並在監督抽查檢驗機構庫中隨機選取了國家交通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通州)、交科院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通信信息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具體承擔監督抽查工作。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牽頭技術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各檢驗機構隨機選派抽查人員,嚴格按照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標準規範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二、抽查結果

(一)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

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山東、廣東、陝西8個省(市),共抽取了27家企業生產的30個批次的產品,抽取樣品30個,最終確定合格樣品19個,不合格樣品8個(見附件1),主要不合格項指標為定位功能、盲區補報功能、休眠功能、CAN總線數據上傳、路線偏離提醒等,抽樣合格率為70.4%。與往年相比,北斗終端產品質量出現較為明顯的下滑(2014-2018年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2%、86%、80.6%、94.1%和97.6%)。有3家企業(深圳市思博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廣東途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煋鳥科技有限公司)沒有配合檢測,按照《辦法》規定視為拒絕接受監督抽查。

(二)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

在天津、內蒙古、上海、廣東、廣西、貴州、陝西、寧夏8個省(區、市),共抽取了13家生產企業的39個批次的產品,包括路側設備(RSU)4個批次、車載設備(OBU)28個批次和複合通行卡(CPC)7個批次,抽取樣品總數為892個,抽樣合格率為100%(見附件2~4)。

三、有關要求

北斗終端和ETC產品是行業重點監管產品,關係到交通運輸系統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積極配合部開展好監督抽查相關工作,認真對待監督抽查結果,切實提升本地區產品質量。

(一)要將本次抽查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督促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儘快開展整改,按照《辦法》要求及時提交複查申請和整改報告,配合有關檢驗機構做好複查工作。監督抽查結果同步在部「信用交通」網站公布。

(二)對於此次監督抽查發現的產品質量出現明顯下降的北斗終端產品,要加強相關標準宣貫和實施監督,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督促生產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強化質量管理,提升技術能力。要督促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單位積極採信監督抽查結果,嚴把產品「准入關」,確保符合標準的產品進入交通運輸市場。

(三)要切實落實好產品質量監管職責,密切關注本地區行業重點監管產品質量變化,創新工作方法,建立產品質量監測和監管長效機制,加大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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