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中國水運史(遠古~1840)》《中國水運史(1840~1949)》編纂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中國水運史(遠古~1840)》《中國水運史(1840~1949)》編纂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 [2018]1576號
2018年9月30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中國水運史(遠古~1840)

中國水運史(1840~1949)》編纂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 [2018]15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委、局),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中國水運史(1949—2015)>和<中國水運工程建設實錄(1978—2015)>編纂工作的通知]]》(交辦政研〔2017〕86號)有關要求,為全面梳理我國水路交通發展歷史進程,系統總結我國水路交通發展實踐經驗,經交通運輸部領導同意,決定在編纂《中國水運史(1949—2015)》《中國水運工程建設實錄(1978—2015)》(以下簡稱「一史一錄」)的同時,開展《中國水運史(遠古—1840)》《中國水運史(1840—1949)》(以下簡稱《中國水運史古近代部分》)編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寫任務

中國水運史》將分三冊編纂和出版發行,其中《中國水運史(遠古—1840)》(古代史部分)、《中國水運史(1840—1949)》(近代史部分)、《中國水運史(1949—2015)》(現代史部分)分別為第一、二、三冊。

中國水運史古近代部分》涵蓋遠古至新中國成立之前(1949年)中國水路交通的發展情況。編寫採用編年體,在編撰取材上堅持史論結合,以史為主,主次分明,詳略得當;在編排上堅持以時為經,以事為緯,縱貫橫分;在整體上做到分類合理、歸屬得當、層次分明、排列有序,並處理好航道、港口、航運和國家經濟社會事業等各個部分內容的比重關係。編纂任務在2021年底前完成,編寫字數150萬字左右。

二、組織方式和機構組成

部「一史一錄」編審委員會統籌負責《中國水運史古近代部分》的編纂工作,負責審定編纂大綱、定稿文本等,研究決定編纂工作重要事項。編審委員會下設組織協調委員會、編纂工作委員會。

組織協調委員會人員組成與「一史一錄」組織協調委員會一致。

編纂工作委員會由大連海事大學和招商局集團牽頭負責,人員組成如下:

主  任:孫玉清  大連海事大學校長

王  宏  招商局集團副總經理

副主任:王小勇  大連海事大學副校長

蘇新剛  招商局集團董事、招商輪船董事長

成  員:大連海事大學航海歷史與文化研究中心、招商局集團檔案館等單位人員。

編纂工作委員會下設專業編寫組,由大連海事大學牽頭負責。

三、任務分工

以大連海事大學和招商局集團為主,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和水運有關單位積極配合,共同承擔編寫任務。專業編寫組負責起草編纂大綱,開展相關專題的調研、收集資料,完成相關文稿的編寫。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和水運有關單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供本地已經出版的水運書籍,包括但不限於各地水運志、交通志、海關志、港口志、航運史和涉及水運的考古文獻資料等;

(二)配合協助做好地方博物館、檔案館、水運文化遺存等實地調研工作;

(三)推薦相關專家參與編寫內容研討和評審工作。

四、進度要求

第一階段: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確定編寫架構,開展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編纂工作,召開專家諮詢會徵求意見,完成中國水運史古代部分的修改稿。

第二階段: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開展中國水運史近代部分編寫工作,召開專家諮詢會徵求意見,完成近代部分的修改稿。

第三階段:2021年1月至3月,形成《中國水運史古近代部分》送審稿提交編審委員會審核定稿,提交至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行。

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編審委員會王婷,電話:13520778527;大連海事大學趙志壘,電話:18900982690;招商局集團盛樂,電話:1302613792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