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年度航道管理與養護檢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年度航道管理與養護檢查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2018〕394號
2018年3月14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年度航道管理與養護檢查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2018〕3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提高航道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服務交通強國建設,根據《航道法》《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發展綱要(2016—2020年)》《航道養護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以及交通運輸部2018年重點目標任務工作安排,部決定開展航道管理與養護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2017年度航道養護技術考核工作情況。主要包括航道(含通航建築物)基本情況、養護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年度養護計劃執行情況等。

(二)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包括《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發展綱要(2016—2020年)》的落實情況,航道執法情況,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制度落實情況,航道保護範圍劃定工作開展情況,生態航道建設和綠色養護工作的推進情況,通航建築物運行、維護、管理情況,通航建築物運行方案審批情況,存在的問題與採取的措施,《航道法》實施後相關法規制度制修訂情況等。

(三)航道應急搶通工作情況及內河航道應急搶通補助資金使用情況;涉及界河航道的省份,開展界河航道養護工作情況及界河航道養護補助資金使用成效檢查;涉及沿海航道的省份,開展沿海航道養護工作情況檢查。

二、檢查組組成

成立分別由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黑龍江省航務管理局擔任組長單位的3個檢查組,具體考核檢查工作由組長單位會同其他參加單位組織實施(檢查分組安排見附件)。

三、檢查時間

2018年5—6月。

具體檢查時間由組長單位根據工作安排確定,並提前將本組檢查具體安排書面通知受檢省份,同時抄報部水運局。

四、檢查步驟和方法

(一)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召開座談會聽取受檢省份的工作匯報,查閱案卷材料,對相關檢查內容進行評價、核實。

(二)查看現場。根據工作需要,檢查組深入受檢省份1—2個基層單位,實地查看航道現場,對照《航道養護管理規定》要求,檢查、了解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開展情況。

(三)形成評價意見。根據檢查情況,檢查組按照檢查內容和相關要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對受檢省份的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四)與受檢省份交換意見。檢查組組長代表檢查組與受檢省份交換意見,通報檢查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工作建議。

五、結果公布

部水運局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匯總,並通報檢查情況。

六、有關要求

(一)檢查組組長單位應安排廳局級領導任組長,各參檢單位要安排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檢查。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要認真負責,嚴格履行職責。

(二)受檢省份要高度重視,按照檢查要求,提前準備書面匯報材料及相關台賬資料,積極配合檢查組的工作,統籌協調安排好檢查有關事宜。

(三)檢查工作應於6月20日前完成,檢查組於7月2日前向部水運局提交檢查情況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檢查的基本情況,受檢省份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的總體評價,主要做法和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加強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檢查組成員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承擔,檢查期間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的要求。

聯 系 人:水運局航道處 鄒永超

聯繫電話:010-65292824

傳  真:010-65292841

郵箱地址:syshdc@mot.gov.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檔附件:

檢查分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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