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 489—2019)有關問題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 489—2019)有關問題的通知
交辦公路〔2019〕65號
2019年7月2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

行業標準(JT/T 489—2019)有關問題的通知

交辦公路〔2019〕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各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已發布。為做好新舊標準銜接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車型分類。嚴格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落實本行政區域內收費公路車型分類調整工作,並會同發展改革(價格)、財政部門重新核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統一從2020 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加快ETC車載裝置安裝。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新的車型分類標準,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對車型分類發生變化的既有ETC用戶,要通過定向通知、預約安裝等方式,開展針對性服務,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

對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可按照新分類標準安裝、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啟用非現金支付功能,並繼續按照現行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收費;從2020 年1 月1 日起,啟用電子不停車收費功能,ETC單卡用戶(未安裝車載裝置的ETC 用戶)不再享受原則上不小於5% 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對車長小於6 米的8 座和9 座小型客車,繼續按照現有車型分類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從2020 年1 月1 日起,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並安裝、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

三、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廣泛宣傳車型分類標準修訂對規範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優化提升公路服務水平的重要意義,重點解讀專項作業車和貨車車型分類標準及有關規定,引導公眾正確理解和支持車型分類調整工作,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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