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2018〕71號
2018年6月8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開展

「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2018〕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總工會:

道路貨運行業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服務業。為進一步改善貨車司機工作條件,根據《交通運輸部等十四個部門關於印發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交運發〔2017〕141號)有關要求,經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同意,將在河北、遼寧、吉林、江蘇、浙江、江西、廣東、山東、河南、貴州等10個省份組織開展「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需求導向、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因地制宜,按照邊探索、邊建設、邊完善原則,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站)、骨幹物流通道貨物集散地、物流園區等地試點建設「司機之家」,為貨車司機提供舒適便捷、經濟實惠的休息場所,讓貨車司機在外工作能夠「喝口熱水、吃口熱飯、洗個熱水澡、睡個安穩覺」,切實改善貨車司機的工作休息環境和條件。各試點省份分別試點建設3至5個「司機之家」,探索形成具有典型示範意義和帶動作用的「司機之家」建設、運營、管理和服務模式。在此基礎上,總結歸納典型經驗和做法,制定完善相關標準規範,逐步在全國推廣建設一批功能實用、布局合理、經濟實惠、方便快捷的「司機之家」。

二、「司機之家」基本功能

「司機之家」建設應當具備餐飲休息、停車安保、宣傳教育、配套服務等基本功能,同時應符合消防、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一)餐飲休息功能。應當具備清潔衛生、價格適宜的休息服務設施,提供全天候的休息服務,滿足貨車司機停車休息需要。能夠提供乾淨衛生、價格適宜的餐飲服務,在正常供餐時間外,能夠提供簡單餐飲服務,保障全天候的開水供應。

(二)停車安保功能。應當具備一定數量的停車位,結合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安保人員和監控設施,加強安全巡查。

(三)宣傳教育功能。應當設置覆蓋黨建文化、安全教育、工會知識等內容的宣傳欄,配備相關書刊、視頻資料等宣傳資料,能夠通過視頻、廣播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四)配套服務功能。應當具備經濟、便利的淋浴、洗衣服務設施和一定數量的公共衛生間;應當提供微波爐、愛心藥箱、手機充電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司機之家」提供免費WiFi服務,設置便利店、加油站、汽車維修等配套設施設備,開展多樣化服務。淋浴、洗衣、公共衛生間、便利店、加油站、汽車維修等服務功能場所應為貨車司機和車輛提供全天候服務。

三、試點工作主要任務

(一)合理優化試點布局,促進持續健康發展。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會組織要結合本省貨車司機集散特點和服務設施基礎條件,指導「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科學合理選擇「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各試點單位要根據試點工作要求,按照「經濟實用、節能環保、整潔美觀」的原則,綜合考慮貨車司機使用需求,合理設置各功能區位置和面積,提升人性化服務水平,為貨車司機提供舒適便捷、經濟實惠的停車休息服務,探索實現「司機之家」可持續運營。

(二)完善服務功能設置,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試點單位在滿足「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基本功能要求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域特色,加強主題和特色服務建設,促進「司機之家」建設服務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度融合。各試點單位要加強經營性項目的專業化、品牌化經營管理,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公開餐飲、客房、淋浴、洗衣、便利店、加油、汽車維修等經營性項目的內容、標準和價格;要保障公益性服務的可持續運作,拓展愛心服務功能,鼓勵提供無償服務,為司機提供便利和溫暖;要在顯著位置設置監督公示欄,公開服務承諾、服務內容和監督電話;要加強服務設施的日常管養,確保各類設施設備齊全、維護維修及時、功能完好、正常運行,保障服務質量。

(三)加強運營秩序維護,保障運行安全有序。各試點單位要結合場地條件及進出車型構成情況,優化停車區域設置,確保交通標誌標線齊全清晰。要完善停車廣場照明設施和公共場所的監控設施,保障監控設施設備完好、監控圖像清晰完整。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聯動機制,加強停車場、食品、飲用水、油品、消防等區域安全防範。要配備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守,加強夜間巡邏。試點單位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公安等部門的支持,協調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盜搶車貨和偷油等違法犯罪行為,優化貨車通行治安環境。

(四)發揮宣傳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試點單位要充分利用「司機之家」的有效空間以及視頻廣播等多種載體,採用圖文並茂、生動有趣的方式,大力宣傳規範經營、依法裝載、安全駕駛、文明出行等政策法規標準,宣揚傳播行業正能量,引導貨車司機守法經營。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會組織要以「司機之家」為載體,組織開展關愛貨車司機系列活動,營造關愛貨車司機群體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試點跟蹤研究,健全完善標準規範。各試點單位要根據市場運營實際和貨車司機需求,加強對「司機之家」建設營運模式的探索創新,不斷優化完善「司機之家」服務功能和運營模式。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會組織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跟蹤監測,指導試點單位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務管理制度,不斷規範管理,提升服務質量;要及時總結梳理「司機之家」建設運營經驗,研究制定「司機之家」建設、服務和評價的標準規範和技術要求,進一步提升「司機之家」服務質量。

四、時間安排

「司機之家」建設試點工作,從2018年6月開始,至2019年6月結束,分四個階段推進。

(一)制定方案階段。2018年6月。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擇優選取試點單位,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責任主體、具體措施和時間要求,迅速部署開展實施工作,實施方案於6月底前報交通運輸部。

(二)集中建設階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單位,按照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高質量地完成「司機之家」建設工作,於11月底將「司機之家」建設情況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將向試點單位發布「司機之家」建設的標識標牌規範。

(三)運營服務階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各試點單位按照試點工作要求,開展「司機之家」運營服務,為貨車司機提供質優價廉服務,探索形成「司機之家」可持續健康發展模式。

(四)總結推廣階段。2019年5月至6月。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將試點工作情況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專家對試點進行評估驗收,並向社會公布,在全國範圍內宣傳推廣「司機之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會組織要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細化任務表,迅速部署開展實施工作。各試點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升建設服務質量。

(二)完善保障機制。各試點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工會組織可對「司機之家」建設和運營給予政策支持和經費補貼,並引導社會力量加大投入,形成工作合力。要結合公路服務區文明創建活動等政策,對符合相關要求的試點項目,優先予以支持。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作為技術支持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技術研究和評估驗收工作。

(三)強化宣傳報道。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充分利用報刊、互聯網、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形式,廣泛宣傳「司機之家」服務功能,營造全社會關愛貨車司機群體的良好氛圍。要積極鼓勵貨車司機參與「司機之家」服務監督,共同促進「司機之家」服務能力與水平的持續改善和提升。

未列入試點範圍的省份,可參考「司機之家」建設試點要求,組織開展本省「司機之家」建設服務工作。

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孟文戟,電話:010-65293400;中國海員建設工會 劉鴻志,電話:010-6859145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8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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