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地區重點時段群眾出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地區重點時段群眾出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函〔2021〕93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6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運輸服務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各直屬海事局:

近年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農村地區運輸服務網絡日趨完善,農村客運通達深度、覆蓋廣度持續提升,但部分地區重點時段農村運輸服務保障能力仍顯不足,非法營運、貨車載人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給農村群眾出行帶來安全隱患。為着力解決農村群眾出行「急難愁盼」問題,進一步優化農村客運服務供給,現就加強農村地區重點時段群眾出行服務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目標,以適應和滿足農村地區農忙時節、農民工集中返鄉返崗等重點時段群眾出行需求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協同推進、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的原則,在鞏固拓展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成果基礎上,挖潛力、補短板、強弱項,努力構建供需匹配、組織靈活、模式多樣、服務適宜的農村客運供給體系,推動實現重點時段農村群眾「行有所乘」,全面提升農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水平,持續增強農村客運服務吸引力,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實的運輸服務保障。

二、加強農忙時節出行服務保障

各地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結合當地農業生產總體布局、種植結構和生產經營模式,分析春耕秋收等農忙時節農村群眾出行特點,加強客運服務供給的針對性和適配性。對農業生產集中用工、集中運送需求較大的地區,在農忙出行重點保障時段,要以縣(區)或鄉鎮為單元,通過組建互聯網聯絡群、開通預約熱線或平台、組織村委會或重點種植業戶報送等方式,暢通信息渠道,動態、精準掌握群體性用工及出行需求。要組織農村客運經營者提前制定運輸保障方案,在保障連續服務的基礎上,對既有農村道路客運班線通過加密客運班線服務頻次、靈活設置停靠站點、開展預約響應服務等方式,最大程度滿足農村群眾群體性、潮汐性出行需求。以水路交通為主要出行方式的地區,要根據農忙、節假日等特殊時期客流高峰情況,在保障運輸安全的前提下,採取提前預約、調配其他航線客船運力、加密航班、延長運營時間等措施,增加供給能力。客流稀少地區、山嶺重丘等地形複雜地區可積極借鑑四川省「金通工程」統一標識、可持續運營等經驗做法,規範發展區域經營、預約響應等農村客運組織模式。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指導農村客運經營者依託自有運力依法申請包車客運經營業務,滿足農忙、節假日、趕集日等包車運輸需求。

三、做好農民工返鄉返崗出行服務保障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返崗「點對點」服務保障機制及有關做法,做好春運等重點時段農民工返鄉返崗服務保障,通過包車、定製客運等形式,組織引導時間段相近、目的地相近的農民工集中出行,有序返鄉返崗。要積極借鑑廣州市機場、火車站夜間抵達旅客接駁服務經驗做法,統籌運用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和道路客運班線等資源,合理調配運力、安排運營時間和班次,做好與鐵路、民航、水運班次的銜接,暢通農村、城市兩端「最先和最後一公里」。

四、提升農村客運安全應急保障能力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有關直屬海事管理機構要聚焦農村客運途經線路、客運場站、渡口等重點區域,以及農村群眾出工收工、農民工返鄉返崗集中抵離等時段,加強執法力量投入,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大非法營運等違法經營行為查處力度。要督促指導客運經營者針對農村地區通行條件、天氣條件等實際,強化駕駛員、船員安全意識、防禦性駕駛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車輛、船舶技術狀況維護,保障車船安全。要統籌地方開展的服務質量、安全生產等專項檢查,將重點時段農村客運服務保障情況納入檢查範圍,加強工作督促指導。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重點時段農村群眾出行規律,加強客流監測和趨勢研判分析,針對客流激增、惡劣天氣、夜間集中抵達等情形,研究制定應急預案,合理儲備運力、物資、裝備,建立健全信息通報、應急響應、指揮調度體系,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有關直屬海事管理機構要強化重點時段的值班值守,一旦發生突發情況,確保能夠快速響應、妥善應對、高效處置。

五、引導農村群眾選乘合規交通工具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通過廣播、宣傳單、海報、短視頻等方式,依託鄉村廣播系統、公示欄、文化廣場、超市、新媒體等渠道,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公布重點時段客運服務的開通時間、班次安排、乘車乘船地點、預約方式等信息,方便農村群眾獲取相關客運服務信息。要積極引導農村群眾提升安全出行意識,自覺選擇合規交通運輸工具出行,拒絕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船舶。

六、加大農村群眾出行服務支持力度

各地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大對重點時段客運組織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借鑑相關省份利用農村客運油補退坡資金促進道路水路農村客運結構調整,以及吉林等省份利用退坡資金專項支持農忙時段農村客運的經驗做法,多渠道強化資金、政策扶持,切實保障客運服務「開得通、留得住」。鼓勵各地在春運期間積極爭取農民工輸出、輸入地人民政府政策、資金支持,並引導有條件的用工企業分擔包車費用,降低農民工返鄉返崗出行成本。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或配套政策,並報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水運局、海事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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