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通知

交通運輸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通知
(第13號)
2020年1月30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通知

(第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決策部署,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提供堅強的應急物資保障,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實施應急物資運輸與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制度

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實施應急物資運輸與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制度,面向社會公開,24小時開通並安排人員值守,受理和解決防疫應急物資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督促各地嚴格貫徹落實對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保障優先通行」的政策,確保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時運輸。請各地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於1月31日15時前,將本省份應急物資運輸與公路保通保暢公開電話號碼報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由部統一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請各地建立並嚴格實施所公開電話值班值守制度,保證24小時開通並有人員接聽服務;請各地通過行業協會、新聞媒體、互聯網等媒介手段加強對疫情防控應急通行政策、有關公開電話進行廣泛宣傳、廣而告之,確保一線貨運經營者掌握政策、知曉公開電話。部將對各省份公開電話開通、值守情況進行不定時監督抽查,並將對監督抽查情況進行通報。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隊及車輛台賬

各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前期已開展疫情防控應急車隊建設、應急車輛統計台賬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紮實落實本省份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的底數和台賬。要在對本省份已統計造冊的應急運輸車輛台賬和實際情況再摸底、再核實的基礎上,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隊;要建立詳細車輛台賬,具體到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和駕駛員。要充分發揮大中型客貨運輸企業的組織優勢和運力優勢,在應急車隊建設中發揮骨幹示範作用;要督促應急保障車輛做好車輛技術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要建立順暢的車隊通訊聯絡機制,發揮衛星定位導航車載終端作用,確保上下聯絡順暢,隨時掌握最新運力動態分布。各地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1月31日晚9時前,將本省份應急運輸車隊的有關情況信息報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信息報送格式見附表)。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物流保障辦公室:

餘興源、曹磊,(010)65292831,傳真(010)65292830。

附 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道路客、貨運輸應急運力統計表

交通運輸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協調組

(交通運輸部應急辦代章)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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