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21年6月29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思路,明確主要發展目標、重大政策舉措和重點工作任務,是未來五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文件。

第一章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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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

第一節 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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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將就業優先政策置於宏觀政策層面,並把就業作為「六穩」、「六保」首要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把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作為發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深化改革、穩中有進,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時期事業發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結構持續優化,就業方式更加多元,就業質量繼續提高,就業技能不斷提升,城鎮新增就業超過6000萬人,開展政府補貼性培訓近1億人次。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和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安全可持續,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近10億人,社會保障卡發行超過13.35億張。人才人事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持續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高技能人才新增1000萬人以上,人才人事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作用進一步發揮。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體制機制基本形成,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深化,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發、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從1%下降到0.16%,勞動者權益得到有力維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成果顯著,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人數實現翻番,3014萬貧困老人全部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行風建設持續推進,行風滿意度顯著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發生了全方位、深層次的轉變。「十三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持續快速發展,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專欄1 「十三五」時期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 標 2015年基數 「十三五」
規劃目標
2020年
完成數
一、就業
1.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6431] [>5000] [6564]
2.城鎮登記失業率(%) 4.05 <5 4.24
二、社會保障
3.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82 90 91
4.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億人) 1.73 1.8 2.17
5.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億人) 2.14 2.2 2.68
三、人才隊伍建設
6.專業技術人才總量(萬人) 7500
7.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比例 10:40:50
8.高技能人才總量(萬人) 4501 5500
9.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 90 >90 >90
10.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 64.7 >60 70.6
1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 95.2 >90 96.2
12.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 >95 99
四、公共服務
13.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口覆蓋率(%) 64.6 90 95.4
註:〔〕內為五年累計數。


「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機遇和挑戰都有新的發展變化。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深入人心。同時,國際環境日趨複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經濟陷入低迷期,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對世界和平與發展構成威脅。

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制度優勢顯著,治理效能提升,經濟長期向好,物質基礎雄厚,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發展韌性強勁,社會大局穩定,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同時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巨,創新能力不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面臨較大壓力:勞動力供求深度調整,就業壓力依然存在,結構性矛盾將成為就業領域的主要矛盾;人口老齡化程度持續加深,「十四五」期間新退休人數將超過4000萬人,勞動年齡人口淨減少3500萬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制約和影響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根除,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城鄉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偏低;產業轉型升級、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對協調勞動關係提出了新挑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尚有差距。面對發展的重大機遇和嚴峻挑戰,要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趨利避害,奮勇前進。

第二節 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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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促進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改革創新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勠力同心,擔當作為,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積極力量。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根本保證,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能力和水平,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新發展理念貫穿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全過程,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保障作用,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按照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的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深入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加大東西部合作與對口支援,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與各領域協同聯動,推動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良性互動、相互促進。

——堅持依法行政。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合理調節各方面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穩定和諧。

第三節 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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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安排,2035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遠景目標和「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如下。

2035年遠景目標:展望2035年,隨着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將更加科學完善。就業7質量顯著提升,保持較低的失業水平,勞動關係更加和諧穩定,滿足勞動者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實現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形成社會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發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積極更加開放,各類人才的創新活力競相迸發,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工資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體顯著擴大,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一體、均等可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高效優質。

「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就業容量不斷擴大,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就業創業環境不斷優化,勞動者技能素質不斷提升,重點群體就業基本穩定。「十四五」時期城鎮新增就業50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

——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法定人員應保盡保,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更加完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基金運行安全平穩。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補充養老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年金基金規模超過4萬億元。

——技術技能人才隊伍素質不斷提升。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結構更加合理、質量整體提升、創新活力進一步迸發。人才發展與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產業布局同步推進。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國工匠。

——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更加完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更加完善,工資合理增長機制更加健全,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資收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分配製度基本建立。

——中國特色勞動關係更加和諧穩定。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和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有效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鞏固,勞動關係治理能力明顯提高,勞動關係總體和諧穩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制度和標準體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務能力顯著提高,社會保障卡實現發行應用全覆蓋,基本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顯著增強,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專欄2 「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指 標 2020年 2025年 屬性
一、就業
1.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6564] [>5000] 預期性
2.城鎮調查失業率(%) 5.2 <5.5 預期性
3.城鎮登記失業率(%) 4.24 <5 預期性
4.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萬人次) [9693] [7500] 預期性
5.其中:農民工參加職業培訓人次(萬人次) [4430] [3000] 預期性
二、社會保障
6.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91 95 預期性
7.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億人) 2.17 2.3 約束性
8.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億人) 2.68 2.8 約束性
9.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資金總額(億元) 2077 >4000 預期性
10.補充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萬億元) 3.6 >4.0 預期性
三、人才人事
11.新增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人數(萬人) [1446] [1300] 預期性
12.博士後研究人員年招收數(萬人) 2.2 2.8 預期性
13.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次) [5373] [4000] 預期性
14.其中: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萬人次) [1307] [800] 預期性
四、勞動關係
15.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 70.6 60 預期性
16.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 96.2 90 預期性
17.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 99 96 預期性
五、公共服務
18.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億人) 13.35 14 預期性
19.其中:申領電子社保卡人口覆蓋率(%) 24 67 預期性
註:〔〕內為五年累計數。


第二章 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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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有利於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術技能素質。有效防範化解失業風險,確保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第一節 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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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將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將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宏觀調控的下限,健全財政、貨幣、就業等政策協同和傳導落實機制,強化就業影響評估,實現經濟增長與就業擴大良性互動。實施就業擴容提質工程,建立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考核評價體系。推進產業、區域發展與就業協同,建設一批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統籌城鄉就業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平等就業。政府優先投資崗位創造多的項目,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產業,培育新的就業增長極。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穩定拓展社區服務崗位。落實政府促進就業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縣以上政府就業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完善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風險協同應對機制。夯實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機制。

第二節 健全就業創業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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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建設一批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為勞動者和企業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用工指導等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重點補齊農村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區服務設施短板。提升城鎮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推動城鄉勞動者在就業地平等享受就業服務。健全勞務輸入集中區域與勞務輸出省份對接協調機制,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加強就業補助資金支持保障,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統籌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健全就業需求調查和失業監測預警機制,有效防範規模性失業風險。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社會民營機構的合作。建立創業指導專家、就業指導專家等服務團隊,為服務對象提供專業化服務。建立公共就業服務訓練基地,面向基層人員開展業務訓練。

第三節 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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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完善就業創業支持體系,結合實施產業升級、區域發展、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實施開發適合高素質青年群體的就業崗位,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完善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措施,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開展「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學習宣傳活動,引導更多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艱苦邊遠地區就業。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指導、就業見習,對困難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青年實施就業幫扶。便利台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及內地城市就業創業。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健全失業登記、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職業指導、生活保障聯動機制。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利用公益性崗位支持就業,對城鄉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着力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困難人員就業,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統籌做好婦女、退役軍人等群體就業工作,做好大齡勞動者就業幫扶。


專欄3 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01 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

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城鄉基層服務平台功能,開展公共就業服務人員隊伍培訓,加強覆蓋全國的智慧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建設,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智慧化、專業化水平。

02 青年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健全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完善精細化、差異化就業服務機制,提升就業能力,支持創業創新,常態化開展專項招聘,全面強化就業幫扶,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03 就業統計基礎提升計劃

建立就業崗位調查制度,完善城鎮新增就業、登記失業統計制度。加強就業大數據分析,加強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流動就業狀況和市場招聘需求變化跟蹤。

04 就業創業示範

開展創業型城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範城市、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創建,選樹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典型。

05 實施勞務品牌促就業計劃

健全勞務品牌建設機制,加強勞務品牌發現培育,加快勞務品牌發展提升,加速勞務品牌壯大升級,培育龍頭企業,發展產業園區,開展選樹推介,打造一批叫得響的勞務品牌。


第四節 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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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立健全創業帶動就業扶持長效機制,加大初創實體支持力度,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提供場地支持、租金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扶持。支持建設一批高質量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等創業載體和創業園區,提升線上線下創業服務能力,打造創業培訓、創業實踐、諮詢指導、跟蹤幫扶等一體化的創業服務體系。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創業推進和指導活動,培育構建區域性、綜合性創業生態系統。持續推動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個人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靈活就業的規定。推進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加快完善相關勞動保障制度。

第五節 全面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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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和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領健全勞務品牌建設機制,加強勞務品牌發現培育,加快勞務品牌發展提升,加速勞務品牌壯大升級,培育龍頭企業,發展產業園區,開展選樹推介,打造一批叫得響的勞務品牌。域專項培訓計劃,形成人力資本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良性循環。大力開展先進製造業產業工人技能培訓,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有效提高培訓質量。大力開展新職業培訓特別是數字經濟領域人才培養。探索引入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開展數字技能類職業培訓。廣泛開展新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發揮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金效能,創新使用方式,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依託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組織培訓機構依據國家職業標準,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支持開展訂單、定崗、定向培訓。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推動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推進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搭建新職業數字資源培訓線上服務平台。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做好培訓鑑定評價服務。完善新職業信息發布制度和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開發完善職業技能標準、培訓大綱、職業培訓包和職業技能培訓教材。


專欄4 職業培訓專項行動

01 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7500萬人次以上。

02 職業標準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由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等構成的多層次、相互銜接的職業標準體系。加快開發急需緊缺職業和新職業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每年制定修訂頒布50個以上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03 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行動

實施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行動,備案1萬家左右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的用人單位、30家面向全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800萬人次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六節 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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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加快建設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創新發展。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就業創業,服務人才流動,推動鄉村振興。實施國家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計劃。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發布和市場統計制度。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協同發展,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設,促進行業協會建設。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推動人力資源服務和互聯網深度融合。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誠信服務活動,選樹一批誠信人力資源服務示範典型。探索創新網絡招聘等領域監管手段,嚴厲打擊就業歧視、非法職介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專欄5 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

01 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計劃

新建一批國家級專業性、行業性、區域性人力資源市場,充分發揮專業行業優勢和區域性人力資源市場集聚發展和輻射帶動作用。實施西部和東北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援助計劃,推動西部和東北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02 骨幹企業培育計劃

重點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人力資源服務綜合性企業,加快發展有市場、有特色、有潛力的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骨幹企業,引導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細化專業分工,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03 產業園區建設計劃

加強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規劃和建設,新建一批國家級園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需要,培育建設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產業園。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評估。

04 「一帶一路」人力資源服務行動

穩步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對外開放,引進我國市場急需的海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支持國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分支機構,大力開拓國際市場,構建全球服務網絡。

05 促進就業創業行動

開展聯合招聘服務、重點行業企業就業服務、重點群體就業服務、促進靈活就業服務、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優質培訓服務、勞務協作服務、就業扶貧服務、供求信息監測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促就業綜合服務。


第三章 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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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權責清晰、保障適度、應保盡保原則,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第一節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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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群全覆蓋,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積極促進有意願、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完善對繳費困難群體幫扶政策,積極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工作,重點推動中小微企業、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積極參加失業保險。實現工傷保險政策向職業勞動者的廣覆蓋,將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制度。

第二節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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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範省級統籌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調劑力度基礎上,建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適當加強中央在養老保險方面的事權。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運行。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政策。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規範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優化籌資機制,指導地方調整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規範個人賬戶計息辦法。修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完善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推動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加強退役軍人保險制度銜接。

加快建設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制度。研究完善失業保險相關制度,進一步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完善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體系。健全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加強失業動態監測。實現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探索建立多層次工傷保險制度體系。研究完善工傷保險相關制度及配套辦法,以高危行業為重點,持續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推進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發揮工傷保險積極作用,推動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加強工傷康復工作。推動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全面實現統收統支目標。


專欄6 社會保險制度建設

01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

在全國範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待遇調整等政策,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和經辦服務管理體系,建立中央與省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適當加強中央事權。健全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建立中央對省級政府考核獎懲機制。

02 新就業形態群體參保

依託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為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提供網上參保登記申請等一系列便捷服務。支持靈活就業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在公共服務平台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等業務。適應我國新業態用工特點,制定職業傷害保障試行辦法,推進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第三節 健全社會保險待遇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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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聯動調整,綜合考慮物價變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財力狀況等因素,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水平調整機制。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健全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科學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失業保險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第四節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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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與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以及失業、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相適應的基金監督體制。健全政策、經辦、系統、監督「四位一體」的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探索開展智慧監督,提升風險識別、監測、防控能力。完善欺詐騙保行為懲戒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預測預警制度,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繼續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規模,每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新增結餘80%以上用於委託投資,促進基金保值增值。促進年金市場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探索建立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價評級體系和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監管制度。

第五節 提升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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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社會保險經辦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經辦隊伍服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建設國家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構建全國一體的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夯實完善社保經辦線上服務基礎,逐步拓寬線上服務範圍。探索利用區塊鏈等新技術,推進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順暢便利。加快推動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提升社保數據分析應用能力,提升社會保障經辦精確管理和精細化服務水平。建立與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適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逐步建成垂直管理的經辦組織架構,統一管理全國統籌基金。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建設,縮小城鄉經辦服務差距。統一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標準,優化待遇網上申領服務。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保障社保數據安全。

第四章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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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服務行動,優化人才創新創業創造生態,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

第一節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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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引領高質量發展和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導向,加快培養造就高水平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夯實創新發展人才基礎。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穩步擴大招收規模,着力提升培養質量,實施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和國際交流計劃,培養造就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後備軍。加強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建設,支持設立博士後創新崗位,舉辦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更好發揮博士後制度在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建設和企業技術創新中的作用。改革完善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堅持高端引領,強化榮譽激勵,注重發揮作用,帶動形成梯次銜接的高層次領軍人才培養選拔制度體系。推動出台地方和行業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體系。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開發新職業標準,開展新職業人才培養培訓,壯大高水平工程師隊伍。積極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高標準建設留學人員創業園,優化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服務。健全薪酬福利、社會保障等制度,為海外科學家在華工作提供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的環境。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深入實施專家服務基層行動。開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縣等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工作。全面完成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職稱管理配套政策,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動態優化職業資格目錄。推動職業資格國(境)內外互認。開展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表彰工作,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精神和專業精神,健全完善人才聯繫服務機制,營造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


專欄7 專業技術人才系列支持計劃

01 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依託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和重點科研平台,設立專項博士後創新崗位,每年擇優資助500名左右國內優秀博士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

02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

每年擇優引進資助500名左右畢業院校排名世界前列的外籍或留學回國博士,在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每年擇優資助100名左右國內優秀博士後赴國(境)外高水平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

03 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動態管理建設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每年組織舉辦300期左右國家級高級研修項目。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提升和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圍繞重點領域開展大規模知識更新繼續教育,每年培訓百萬人次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


第二節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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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技能中國行動」,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弘揚工匠精神,培養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國工匠。完善技能人才培訓培養體系,加強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勵,積極營造有利於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創新辦學模式,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探索擴大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和規模。健全完善國內職業技能競賽制度和體系,着力提升職業技能競賽科學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定期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和專項職業技能競賽。推動省、市、縣普遍開展綜合性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加強技能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辦好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等國際性賽事。


專欄8 技能中國行動

01 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項目

建設一批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推進各地分級建設職業覆蓋廣泛、地域特色鮮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

02 技工教育質量提升工程

實施技工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組織開展技工教育質量提升工程。遴選建設300所左右優質技工院校和500個左右優質專業,開展100個左右技工教育(聯盟)集團建設試點工作。

03 職業技能等級制度

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公布的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水平進行考核評價。

04 世界技能大賽引領計劃

建設1個世界技能大賽綜合訓練中心、3個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研究中心、1個世界技能大賽中國研修中心和400個左右世界技能 大賽中國集訓基地,支持建設世界技能博物館、世界技能能力建設中心、世界技能資源中心。


第三節 持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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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符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推進建立人事管理權責清單。完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公開招聘、崗位管理和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監督制度。推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務模式。在縣以下事業單位推行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進專業技術一級崗位設置工作。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按規定創新創業並取得合法報酬,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支持和鼓勵農業科技人員按規定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辦企業。健全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培訓機制。

第四節 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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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才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市場性流動、引導性流動和計劃性流動,建立產業發展、轉型升級與人才供求匹配機制。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市場化引才中的作用,破除勞動力和人才在城鄉、區域和不同所有制單位間的流動障礙。加大重點領域人才調配工作力度,實施國家重大專項人員調配和接收高校畢業生支持計劃,着力解決國家重點發展領域的特殊人才需求。完善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編製發布制度,健全人才需求預測預警機制。進一步規範地方引才工作。加快制定完善人才流動法規制度體系,依法規範國家重點領域人才流動秩序。

第五節 加強表彰獎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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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國家表彰獎勵制度體系,制定及時性表彰管理辦法,修訂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規定,出台新聞媒體評獎管理辦法。做好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等定期開展的國家級表彰,完成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開展的及時性表彰。規範省部級表彰活動,及時更新項目目錄,嚴控表彰範圍和名額。建立健全創建示範工作管理制度,出台管理規定。清理整治違規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活動,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宣傳力度,落實相關待遇規定和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幫扶辦法,開展休假療養活動。加強基礎建設,加大系統幹部培訓力度,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推進國家表彰獎勵信息系統建設,提高表彰獎勵水平。

第五章 深化企事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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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更加積極有為地促進共同富裕。

第一節 深化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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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提高工資集體協商的實效性,着力增加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完善按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鼓勵企業創新按要素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將工資分配與崗位價值、技能素質、實績貢獻、創新成果等因素掛鉤,探索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崗位分紅權、項目收益分紅、股權激勵等多種分配形式。

第二節 加強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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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合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完善工資指導線形成機制和工資支付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製度。強化對不同行業、不同群體工資分配的事前指導,探索發布體現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特徵的薪酬分配指引。加強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建立完善全國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大數據系統,為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提供更具針對性的信息引導。


專欄9 企業薪酬指引計劃

01 企業薪酬指引計劃

健全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信息體系,形成公開發布、定向反饋與針對性指導相結合的信息服務體系,加強對重點群體薪酬分配的事前指導。


第三節 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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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進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總額管理政策。開展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建立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普遍實行全員績效管理。完善國有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政策,建立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核心關鍵人才薪酬制度,推動分配向作出突出貢獻人才和一線關鍵崗位傾斜。完善有關社會組織工資分配製度。加強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

第四節 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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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業單位行業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落實基本工資標準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逐步實現績效工資總量正常調整。貫徹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落實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實行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探索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制度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制度。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工資管理信息化建設。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推進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級分類優化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完善消防員工資福利政策。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第五節 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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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小微創業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提高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匹配度和勞動參與率。拓寬技術工人上升通道,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技能等級認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完善小微創業者扶持政策,支持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勤勞致富。培育高素質農民,運用農業農村資源和現代經營方式增加收入。

第六章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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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和完善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體制機制,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堅持勞動關係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構建規範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第一節 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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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健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體制。實施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推進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改革創新。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完善工時、休息休假制度。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務派遣監管,規範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同工同酬。開展對重點行業的突出用工問題治理,加強對國有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機制,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穩妥推進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形勢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勞動關係風險監測預警制度。加強勞動關係工作基層基礎建設。


專欄10 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行動

01 和諧勞動關係百千萬計劃

打造百名金牌勞動關係協調員、百家金牌協調勞動關係社會組織、百家金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培育千戶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服務萬戶新企業用工。

02 重點企業用工指導計劃

以用工規模較大的生產經營存在較大困難的企業為重點,指導企業採取多種措施穩定工作崗位。發揮集體協商協調勞動關係重要作用,引導企業與職工共渡難關,儘量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勞動關係。


第二節 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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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健全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建立符合企事業單位特點的爭議預防調解機制,強化屬地化解機制,健全集體勞動人事爭議應急調解制度。發揮協商、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指導用人單位完善協商規則,建立內部申訴和協商回應制度。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體系,創新辦案機制,加強辦案指導監督,提升仲裁終結率。加強仲裁標準化建設,建立仲裁辦案管理和評價機制。推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聯動。加強調解、仲裁與訴訟銜接,逐步統一裁審受理範圍和法律適用標準。加強調解仲裁機構隊伍建設,充實一線專職調解員、仲裁員力量,提升案件處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務當事人能力,完善准司法職業保障機制。推進「互聯網+調解仲裁」服務,大力推進數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設。

第三節 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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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落實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推進企業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工作。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推進建立覆蓋全國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線索反映(監管)平台,實現勞動保障維權「一網通辦」、全國聯動,強化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督查和督辦。創新執法方式、規範執法程序,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綜合執法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實施分級分類培訓,指導各地加強執法裝備配備。推進智慧監察系統建設,完善監控預警功能,切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第四節 加強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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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不斷提升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制度,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外出就業和返鄉創業渠道,加強農民工輸入輸出地勞務對接。實施農民工素質提升工程,大規模開展農民工培訓,不斷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健全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機制,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推進完善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政策,推動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快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提高農民工基層服務能力,完善農民工服務保障機制。發揮農民工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鼓勵和引導更多農民工投身鄉村振興建設。加強農民工工作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專欄11 農民工市民化行動

01 農民工市民化行動

制定「十四五」時期農民工工作政策文件,以縣域就業農民工市民化為重點,着力提升農民工就業質量和技能水平、維護農民工權益,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促進農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建立農民工市民化指標評價體系和考核評估機制。強化精準服務,打造農民工服務品牌。開展農民工市民化經驗交流活動,加快農民工市民化。


第七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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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制度,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構建覆蓋全民、城鄉一體、均等可及、高效優質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第一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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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城鄉區域制度統一、質量水平有效銜接。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補齊農村和基層公共服務短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協同發展。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台,推動就業社保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第二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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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全面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圍繞就業創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細化服務事項,優化服務流程,明確服務要求,完善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服務需求相適應,有力支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業務的標準化體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國家、行業標準的制(修)定,完善服務流程、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等軟硬件標準。推動城鄉區域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協同聯動、有效銜接。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

第三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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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全數據共享、全服務上網、全業務用卡」,促進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深度融合。推動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居民服務「一卡通」新格局。強化基礎信息庫建設,推進省級核心業務系統一體化整合。建成全國一體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在線政務服務體系,持續推進跨省通辦。加快推動12333智能化、多渠道建設。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數據管理應用平台,促進與相關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推動主要業務數據實時上傳,實現主要統計數據直接從經辦庫生成。逐步建成全網安全監測系統,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啟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三期)建設。


專欄1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信息化工程

01 全國統一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

依託就業監測、中國公共招聘網、「就業在線」等,實現各類就業創業信息全國共享和聯網發布。優化全國失業登記入口服務,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等,加強與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國家人口信息之間比對聯動,提升全國統一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

02 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完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轉移接續信息系統,推動養老、失業保險關係轉移,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傷異地就醫結算等全國性、跨地區社會保險服務事項的業務辦理。

03 全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系統

構建統一的全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互聯互通的全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系統,推動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數據與就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勞動關係、國家人口信息之間的比對聯動,加強數字化檔案建設,實現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一點存檔、多點服務」。

04 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綜合服務系統

構建全國一體的人事考試服務體系,完善統一的人事考試綜合服務平台,完善精準選人用人和分級分類考試測評體系。強化考試安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中央—省—市級人事考試基地建設。建成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指揮系統。

05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

建成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集中管理全國養老保險數據。完善省級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實現多級業務聯辦,全程網上運行和監督。

06 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

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14億人以上,其中電子社會保障卡覆蓋2/3人口。實現政務服務、社會保障、就醫服務、城市服務線 上線下「一卡通」應用,在長三角及其他有條件地區的交通出行、旅遊觀光、文化體驗等方面率先實現「同城待遇」。

07 多層次社會保障信息平台

建成全國集中的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支持養老保險多層次、多支柱發展。建成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信息平台。完善全民參保庫,匯聚全國社會保險核心業務數據,支持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


第四節 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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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提升行動。動態調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批服務事項清單。深入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快辦行動,持續開展「清減壓」,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關聯事項打包辦、高頻事項提速辦、所有事項簡便辦、異地事項跨省通辦、特殊情況上門辦、服務下沉就近辦,實現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社會保障卡一卡通辦,不斷優化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服務。持續開展業務技能練兵比武活動。全面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好差評」,常態化開展調研暗訪和「廳局長走流程」。持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繼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標兵主題宣傳活動。

第五節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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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脫貧攻堅成果,突出西部10個省區市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保持現有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不變。依託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省內結對幫扶等地區協作機制,做好脫貧人口就業幫扶,推動農民擴大增收渠道,提高增收質量。規範管理公益性崗位,促進弱勞力、半勞力就地就近解決就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業。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就業幫扶。實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增強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實現鄉村有提升技能意願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全覆蓋。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低收入人口實施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健全引導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的長效機制,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人才智力支持,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


專欄13 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

01 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

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西藏、新疆建設(新建、改擴建)100個左右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建設100個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100個左右技能大師工作室,開發100個左右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培育100個左右知名勞務品牌,舉辦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以在崗農民工、農業轉移勞動力、返鄉農民工、脫貧家庭勞動力為重點群體,大規模開展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培養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

第八章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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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十四五」規劃意義重大,必須強化統籌協調,完善保障機制,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第一節 堅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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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並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人事、勞動關係等方面的部門規章。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升行政規範性文件依法性審核工作質量,完善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制度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制定並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八五」普法規劃。

第二節 強化財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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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中期財政規劃與事業發展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加大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重大項目實施,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和正常運轉。加大對欠發達地區開展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第三節 加強監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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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統計監測和評估分析,發揮統計監督作用和規劃實施的預警預判作用。加強「數字人社」建設。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現代化。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綜合考核體系,作為考核各級政府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依據。

第四節 強化規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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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加強年度計劃編制實施,將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合理設置年度目標,並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按照規劃實施進程,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宣傳工作。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本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形成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體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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