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9〕76號
2019年7月22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9〕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大力發展技工教育,現就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國辦發〔2019〕24號),把發展技工教育作為緩解技能人才短缺和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舉措,鼓勵廣大青年、各類勞動者及未就業人員就讀技工院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着力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

要保持技工院校招生規模總體穩定。穩定全日制招生,擴大非全日制招生,通過拓展招生範圍、降低招生門檻、採用彈性學制等方式,確保全國技工院校每年學制教育招生人數穩定在120萬人以上,2019年全國技師學院力爭擴招20萬人,非全日制招生實現普遍增長。加強職業培訓招生,鼓勵技工院校積極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承擔更多的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穩步擴大職業技能培訓規模,提高培養質量,健全培養體系。技師學院主要承擔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培養任務,高級技工學校主要承擔中級工、高級工培養任務,普通技工學校主要承擔初級工、中級工培養任務。

二、擴大招生規模

(一)統籌招生工作,層層落實責任

各地要按照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要求,落實各省份技工院校招生計劃,並做好任務分解工作。指導技工院校全力做好全日制、非全日制和職業培訓等不同類型招生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方案,集中做好秋季招生和春季招生,鼓勵開展提前招生工作。充分發揮技師學院招生主力軍作用,提升技能人才培養層次,穩步提高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技師)班招生比例。充分調動企業辦、民辦技工院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按規定落實各項支持政策,積極擴大技工院校招生。經備案認可的技工院校可結合教學和職業技能培訓,面向學生(學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支持學生(學員)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二)擴大招生對象,創新培養方式

各地要在本地區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的基礎上,鼓勵技工院校進一步擴大招生範圍,積極面嚮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及勞動力、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崗職工、待崗職工、退役軍人、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等各類群體廣泛開展招生工作。放寬招生年齡限制,允許所有有提升技能意願的人員就讀技工院校,實現應招盡招。破除報考障礙,儘量簡化報考材料和報考程序,減少現場核驗環節。要區分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和職業培訓等不同培養方式,分類編制技能人才培養方案。鼓勵技工院校針對不同群體開設教學點或單獨編班,通過選修式模塊化教學、開發遠程網絡教學系統等方式,進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的探索實踐。

(三)採取多種招生方式,拓展招生渠道

各地要指導技工院校加強區域合作,鼓勵優質技工教育教學資源通過聯合辦學等方式支持欠發達技工學校,提升整體辦學水平。技工院校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或備案同意可以設立分校、教學點以及與其他院校開展校校合作辦學。要指導技工院校採用訂單培養、委託培養等方式,做好訂單班、定向班招生工作,要將受外貿影響較大的企業作為聯合培養人才的重點,加強校企合作。要鼓勵技工院校面向不同招生群體採取社會招生、扶貧招生等多種招生方式。

(四)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做好職業培訓招生

各地要指導技工院校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大規模開展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的職業培訓,積極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承擔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行動、「春潮行動」、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特別職業培訓計劃、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計劃等政府補貼性培訓和企業職工培訓任務,發揮好技工院校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中的重要作用。技工院校要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製作為非全日制招生或職業培訓招生的重點,鼓勵企業與技工院校共同培養學徒。

三、加強規範管理

(一)加強招生資質核查,做好招生簡章備案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本地區技工院校招生資質核查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核查合格、當年具備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資質的技工院校名錄。各地要加大對技工院校招生簡章的檢查力度,實行招生簡章審核備案制度,招生簡章中需明確學校性質、招生專業、辦學層次、授課形式、學費標準、學籍管理等內容。招生簡章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做好招生信息公示工作,加大監管力度

各地要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職責。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要設立專欄對全省範圍內所有技工院校招生簡章進行公示並積極宣傳。要設立並公布技工院校招生監督電話,及時宣傳解釋政策,加大對違規招生、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並按規定嚴肅問責。

(三)加強學籍管理,做好新生註冊工作

技工院校實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制教育學籍分類註冊、分別管理制度。各地要按照技工院校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學籍管理制度,規範全日制學制教育學籍註冊和日常管理工作流程,明確非全日制學制教育的對象範圍、學制形式、考試考評等內容。加強對技工院校學籍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到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指導各地做好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把網上審核和現場核實相結合,確保電子學籍註冊信息真實準確。對不具備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設立的分校、教學點,以及未在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合作辦學學校招錄的學生不得註冊學籍。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各地要高度重視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把技工院校招生作為推動地區就業穩定、做好技能人才儲備的重要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分管領導直接組織、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牽頭開展、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為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將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二)立足職能職責,落實支持政策

各地要立足就業創業、職業培訓、技能評價、教師招聘、職稱評聘、績效工資、考核表彰、社會保障、勞動關係等職能職責,大力促進技工教育發展。要積極培育技工院校成為職業技能培訓評價組織,面向本校學生等人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支持企業和第三方培訓評價機構為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職業技能評價服務。要加強工作協調,與有關部門一道落實技工院校納入招生平台工作、按同級職業院校落實生均撥款標準等工作。支持有條件的省份制定地方資助政策,進一步擴大免學費和助學金的覆蓋範圍。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技工院校設立招生工作專項經費,專款用於招生工作。

(三)做好招生宣傳,提高技工院校吸引力

要將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納入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日常宣傳工作中,在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招生平台,主動向農民工、失業人員等各類群體進行招生宣傳,做好生源摸底、報名動員等工作。要充分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世界技能大賽、國家扶貧日等重要活動節點,創新宣傳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做好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鼓勵技工院校聯合中小學開展勞動和職業啟蒙教育,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一步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吸引更多人就讀技工院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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