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1〕27號 2021年4月25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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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1〕2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和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充實基層教師隊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籌高校畢業生就業和教師招聘,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繼續多措並舉促進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學幼兒園就業。落實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中小學幼兒園任教,全面加強教師隊伍特別是基層教師隊伍建設,為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摸清崗位需求,重點補充緊缺學科教師。要摸清城鎮鄉村不同區域、不同學校的崗位需求,精準招聘所需學科教師,特別是要按照國家要求和學校需求,有針對性地加強思想政治、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動、特殊教育等緊缺學科教師招聘補充,着力解決教師隊伍學科結構性矛盾;重點加大幼兒園教師補充力度,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結合高考改革選課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補充普通高中緊缺學科教師,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
三、科學合理設置招聘條件,確保教師招聘質量。各地招聘公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應要求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當地實際需要,適當提高教師招聘的學歷標準。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四、深入實施「特崗計劃」,保證招聘完成率。要按照「特崗計劃」工作部署,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階段「特崗計劃」招聘的組織實施工作。精心分配計劃,優化待遇保障,廣泛宣傳政策,吸引廣大高校畢業生應聘。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計劃的省份,可以按規定依次遞補聘用或組織二次招聘,保證招聘完成率。各地可結合實際在國家通用語言薄弱的「三區三州」等民族地區,探索開展學前教育階段「特崗計劃」試點。
五、創新教師招聘辦法,強化鄉村振興人才保障。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在堅持公開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條件,可以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招聘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面試、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可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各地要儘快啟動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廣泛推介招聘信息,優化做好公開招聘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工作,倒排時間工期,確保在8月15日前完成教師招聘任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將調度各地教師公開招聘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請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抓緊開展工作,及時向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結束後,報送《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畢業生情況統計表》。
聯繫方式: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趙傑,010-66096813 ,66020522(傳真),b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畢業生情況統計表(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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