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開展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開展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63號
2018年9月26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

關於開展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扶貧辦:

職業技能培訓是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脫貧的根本舉措。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實現以培訓促就業、以就業助脫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決定於2018年9月至2020年底,在全國組織開展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堅持精準扶貧和就業導向,加大幫扶力度,做到「應培盡培、能培盡培」,努力實現每個有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每個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往屆初高中畢業未能繼續升學的學生(以下簡稱貧困家庭學生)都有機會接受技工教育。建立完善職業指導、分類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協同聯動的公共服務體系,提升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轉移就業脫貧效果。

二、幫扶對象

技能扶貧行動以國家和省定貧困縣(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貧困勞動力為重點幫扶對象,統籌利用各類優質職業培訓資源,開展精準有效的培訓服務,培養其發展生產和務工經商所需的基本技能,促進實現技能就業、技能增收脫貧。

三、主要內容

(一)精準掌握貧困勞動力信息,廣泛組織動員。精準掌握貧困勞動力數據信息、就業失業情況和培訓願望,建立台賬,做好統計分析工作,科學制訂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深度貧困地區要以鄉鎮、村為重點,通過發放宣傳單、窗口單位政務公開、網絡平台信息發布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及時主動公開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對貧困勞動力加強職業指導,幫助他們明確技能就業方向,着重幫助青壯年做好職業分析和工作規劃,廣泛動員貧困勞動力積極參與並自主選擇適合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

(二)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促進實現轉移就業。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用人單位要求,開展有效、實用的就業技能培訓。重點依託就業扶貧、產業扶貧和勞務輸出項目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幫助受訓貧困勞動力適應就業崗位要求。加強對擬從事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貧困勞動力的安全意識、操作規程和就業技能培訓。對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家政服務、物流配送和養老服務產業加大培訓力度,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勞務品牌。支持職業培訓機構與行業協會、大中型企業、勞務輸出機構等建立聯合體,開展培訓就業一站式服務。

(三)積極開展創新創業培訓,培養創業帶頭人。組織學習能力較強、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參加創業培訓。開發適合貧困勞動力的創業培訓項目,推廣成型的培訓實訓模式。對掌握一定技術技能、具備較強創業能力的人員,開展創辦個體工商戶和創辦小微企業培訓。注重培養創業帶頭人,帶動一批人員創業就業。加強創業培訓後續跟蹤指導服務,提供創業孵化和創業政策支持。

(四)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培訓,促進穩定就業。依託「萬企幫萬村」等行動,鼓勵各類企業招用貧困勞動力特別是其中的新成長勞動力,廣泛開展崗前培訓、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宣傳發動企業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技工教育的貧困學員提供愛心獎(助)學金和實習崗位,對符合企業招聘條件的人員優先錄用。就業扶貧基地要帶頭完善職工培訓制度並積極開展培訓。深度貧困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了解本地區中小企業、扶貧車間、加工點等開展職工培訓的需求,積極提供服務。

(五)深入推進技工教育,加大對口幫扶力度。深入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為就讀技工院校的「三區三州」貧困家庭學生,開闢招生綠色通道,在入學、選擇專業、安排訂單定向培養班(企業冠名班)、落實助學政策、實習、推薦就業等方面實行優先政策。承擔幫扶任務的技工院校要對深度貧困地區技工院校特色優勢主體專業進行定點幫扶。

(六)做好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考核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促進高質量就業。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不斷規範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考核程序,加強對考核過程、考核結果和證書發放的監督檢查。針對貧困勞動力特點,組織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範,作為開展專項職業能力培訓和考核的依據。鼓勵貧困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活動,對合格人員按規定發放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以考促學、學以致用,促進他們實現高質量就業。

(七)優化職業技能培訓方式方法,提高培訓供給能力。堅持工作重心下沉,積極組織職業培訓機構、企業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集中培訓、彈性培訓、上門培訓等方式,開展進鄉鎮、進社區、進家庭等「點對點」、「一對一」精準培訓,提供課堂教學、互聯網+培訓、多媒體資源培訓等多種培訓方式。鼓勵優質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與深度貧困地區職業培訓機構、就業扶貧車間合作開展培訓。政府投資建設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要積極主動承擔培訓任務。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落實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按培訓補貼標準領取補貼的新型政府購買服務方式。

(八)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提高辦學水平。打造適應縣域經濟發展、滿足貧困勞動力需求的優質培訓項目和精品課程。依託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及培訓設施,幫扶深度貧困地區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強化師資隊伍、提高辦學能力。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合理增設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2020年底前,實現「三區三州」每所技工院校至少建設一個特色優勢主體專業、建立一個資料室,每名教師至少參加一次培訓,提高教學質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負責「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貧困家庭學生技工教育扶貧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扶貧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舉措,加強協調指導、統籌整合資源、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有幫扶任務的地區要加強與深度貧困地區的協作配合,把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任務細化到項目、到村、到戶、到人,促進勞務輸入地與輸出地在政策、服務、就業等方面的聯動對接,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落實補貼政策。深度貧困地區所在省(區)要對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加大扶持力度,並按照統籌規劃、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各項貧困勞動力培訓資金統籌使用。要用好用足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項目制培訓、參加失業保險職工技能提升等各項補貼政策。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可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貧困縣涉農整合資金要對技能扶貧予以支持。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有關要求,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將適合貧困勞動力就業和勞務輸出(入)的職業(工種)納入本地區重點產業職業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要完善補貼撥付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開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8號)要求落實各項支持政策。鼓勵社會各界捐助、贊助技能扶貧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可依照稅法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三)加強工作督導,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扶貧部門要加強對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的督促檢查,推動任務落實。重點督導貧困人口多、脫貧難度大、工作進度慢的地區,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對貢獻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多種方式予以肯定和表揚;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實、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進行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要大力宣傳支持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政策措施,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技能扶貧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作法,促進學習借鑑。深度貧困地區要深入解讀支持貧困勞動力參加培訓的惠民政策,加強本地區技能脫貧典型事跡的宣傳,引導貧困勞動力樹立技能脫貧、勞動致富的觀念,激發其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

(五)主要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實施工作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9—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抓緊進行安排部署,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第二階段(2019年1—12月),深入開展工作,加強督導檢查,解決突出問題。第三階段(2020年1—9月),攻堅掃尾,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研究超常規舉措,確保完成任務目標。第四階段(2020年10—12月),進行評估總結。

請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於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本年度技能扶貧工作總結,技能扶貧工作亮點經驗可隨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務院扶貧辦。有關情況將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監測各地技能扶貧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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