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90號
2020年12月18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局)、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廳(局)、總工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工傷預防工作,更好發揮工傷保險積極功能,我們研究制定了《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五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於2021年5月底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並於每年12月31日前將計劃落實情況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應急管理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繫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

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完善「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制度體系,把工傷預防作為工傷保險優先事項,採取一切適當的手段組織推進,切實提升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促進勞動者實現穩定就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工傷事故發生率明顯下降,重點行業5年降低20%左右;

——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改善,切實降低塵肺病等職業病的發生率;

——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明顯提升,實現從「要我預防」到「我要預防」「我會預防」的轉變。

三、主要任務

(一)牢固樹立預防優先的工作理念。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減少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危害作為工傷預防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源頭上防止工傷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建立完善工傷預防聯防聯控機制。各地人社部門要與應急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工會和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加強聯合檢查,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工傷預防主體責任。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換、數據共享機制,實現人員信息、事故信息、職業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的工傷信息等相關數據共享,及時對各類安全隱患、工傷事故苗頭性問題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現象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重點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議。對未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未及時整改的用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嚴肅處理。對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傷事故,相關部門要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報,努力避免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三)瞄住盯緊工傷預防重點行業。各地要加強對工傷預防相關數據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區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危害的現狀及變化情況,研究確定工傷預防重點領域,依法確定重點項目。本期計劃主要圍繞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高發的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機械製造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各地可結合實際明確本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

(四)全面加強工傷預防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充分發揮各部門和有關行業企業的宣傳作用,抓住重點時段、重要節點、重大事件開展有針對性宣傳。要從關注關愛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的視角,運用影音視頻、圖標圖解、典型案例、身邊工傷事件等群眾易於接受、感染力強的形式,宣傳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交通事故防範、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職工群眾的工傷預防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高發易發企業設立工傷預防警示教育基地。

(五)深入推進工傷預防培訓。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工傷預防(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訓工程,重點培訓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一線班組長等重點崗位人員,2025年底前實現上述人員培訓全覆蓋。技工院校要全面開設工傷預防課程,將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與工傷預防的政策法規、安全生產事故與工傷事故防範知識、工傷事故與職業病警示教育等內容作為工傷預防培訓必修內容。鼓勵各地採取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相結合方式,更加注重發揮線上培訓的作用。

(六)科學進行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各地要在依據行業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充分發揮浮動費率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促進用人單位主動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為更好評估用人單位工傷風險趨勢,更全面考察用人單位風險管理效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以3年為一個周期進行費率浮動。

(七)大力開展互聯網+工傷預防。充分發揮信息化、大數據、人工智能在工傷預防方面的作用,一體化推進工傷預防信息共享、在線培訓、考核評估,普及工傷預防科學知識、宣傳工傷預防政策、開展工傷預防線上培訓、強化工傷事故警示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建立基於雲架構的工傷預防綜合性平台,加強對工傷預防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各省級人社部門可會同相關部門推薦資質合法、信譽良好、服務優質的在線培訓平台,供地方有關部門、大中型企業等依法自主選用。

(八)積極推進工傷預防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支持有條件、有能力的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工傷預防工作,建立長效服務機制。鼓勵有能力的大中型企業發揮示範作用,帶領同行業中小微企業開展工傷預防工作。建立工傷預防專家庫,遴選工傷預防、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等方面的專家,負責工傷預防立項評審、宣傳培訓、問題診斷、措施制定、評估驗收等專業技術相關工作。

(九)切實加強對工傷預防工作的考核監督。將工傷預防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促進提高工傷預防工作的實效。加強對工傷預防項目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按照項目進展安排全程檢查、全程跟蹤、全程問效。大力推廣工傷預防先進典型、先進做法,營造工傷預防正能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傷預防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也是一項民心工程。人社、財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職責,負責各自領域工傷預防項目的實施和監管。工會組織要切實發揮好監督作用,督促企業落實工傷預防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人社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發揮好部門聯動工作機製作用,及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

(二)勇於創新發展。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完善工傷預防工作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加強統計分析,推動解決工傷預防重點難點問題。要建立示範引領和獎懲激勵機制,加大工作引導力度,增強用人單位履行主體責任自覺性。要探索建立工傷預防培訓機構和線上培訓平台推薦清單制度,嚴把培訓實施機構條件關。要堅持大處着眼、細處着手,探索創建一批可操作、可監管、可評價、可推廣的工傷預防工作模式。

(三)強化經費保障。各地要認真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按要求編制工傷預防項目預算,保證工傷預防工作經費,為開展工傷預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撐。省級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培訓項目申報指引和格式文本,為各方規範、精準、便捷申報項目提供支持。要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工傷預防費依法合規支出和使用,嚴格落實項目驗收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健全抓落實長效機制,杜絕一陣風一刀切,推動工傷預防工作日常化、規範化、機制化。要發揚釘釘子精神,以五年為一個周期,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保持政策穩定性和工作連續性,一年一年幹下去,一期一期幹下去,久久為功,常抓不懈,推動工傷預防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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