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深化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深化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2021年8月9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於深化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國務院有關部門人事部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有關中央企業人事部門:

實驗技術人才是學校和科研機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科學技術研究和教學工作,加強科技實踐與創新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促進實驗技術人才職業發展,激發實驗技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現就深化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總體要求,遵循實驗技術發展和人才成長規律,建立符合實驗技術人才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實驗技術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全面推動科研實踐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服務發展、激勵創新。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對實驗技術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激發實驗技術人才創新活力,服務實驗教學、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發展,支撐團隊建設。

2. 堅持品德為先、科學評價。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建立科學評價體系,對實驗技術人才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和實際貢獻進行綜合評價,促進優秀實驗技術人才脫穎而出。

3. 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推進。針對影響實驗技術人才隊伍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着力優化改革舉措,完善體制機制,體現不同行業、不同機構、不同層級實驗技術人才的特點,分類管理、分類評價,促進實驗技術人才評價與使用相結合,提升實驗技術人才的職業榮譽感和獲得感。

二、主要內容

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加強評審監管、強化結果應用等改革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促進實驗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為核心,覆蓋全面、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範的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

(一)健全制度體系

1.優化職稱層級設置。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初級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實驗員、助理實驗師、實驗師、高級實驗師、正高級實驗師。

2.實驗技術人才各層級職稱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對應關係為: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放在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價的首位,倡導科學精神,強化道德責任,綜合考察實驗技術人才的思想狀況、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從業操守。對侵占他人技術成果、偽造實驗數據、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按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2.突出評價實驗能力和工作業績。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唯項目等傾向,根據不同單位、不同崗位任務等特點,科學合理進行分類評價,着重考察實驗技術人才在單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實驗安全、技術開發或學科專業發展等方面做出的貢獻和支撐作用。對論文、專利數量不作硬性要求,注重實驗教學效果、實驗技術成果,注重實驗創新意識和方法,注重一線實踐工作經歷,突出實驗技術人才在實驗教學、指導學生科技創新、實驗管理、實驗創新、實驗設備研製改造、技術開發、平台建設、解決問題、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諮詢、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實績和貢獻。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實驗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3.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國家制定《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見附件)。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按行業、機構等進行細化,制定本地區的評價標準。具有自主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體現具體崗位特點和要求,制定單位評價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不得低於國家標準。軍隊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辦法。

4.向優秀實驗技術人才傾斜。綜合考慮各類學校、科研機構等實際,對於少數特別優秀的實驗技術人才,可制定相應的破格評審條件,適當放寬學歷、資歷條件,在嚴把質量和程序的前提下,優先評價使用,暢通人才發展通道。

(三)創新評價機制

1. 完善職稱評價方式。進一步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靈活採用考試、評審、考核認定、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評價方式,給內、外部評審專家預留充足時間進行評鑑,引導評審專家負責任地提供客觀公正的專業評議意見,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初、中級職稱評價可適當設置基礎知識考試、實踐技能操作、業績展示等,高級職稱評價側重評估實驗技術人才所做工作的價值以及影響力。探索代表性成果評價,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力。

2.加強評委會建設。完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辦法,健全職稱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注重遴選能力業績突出、聲望較高的同行專家和活躍在實驗技術第一線的人才擔任評委。評委原則上由從事實驗技術工作或熟悉實驗工作的相關領域專家擔任。

3.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將職稱評審權下放至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等不同類型用人單位,發揮用人單位在職稱評審中的主體作用。實驗技術人才隊伍規模較大、職稱制度完善的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自主開展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所制定的職稱評審辦法、操作方案等,須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實驗技術人才隊伍規模較小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行業部門確定委託職稱評審的相關辦法。

4.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鼓勵實驗技術人才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社會需求,潛心鑽研、攻堅克難,提高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對在重點研發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做出重大貢獻的實驗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實驗技術人才等,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定較為靈活的評價辦法,允許直接申報評審高級或正高級實驗師。對國防科技涉密領域實驗技術人才採取特殊評價辦法。

(四)加強職稱評審監管

1.壓實評審專家和相關人員責任。完善評審專家遴選機制,明確評審專家責任,嚴肅評審工作紀律,建立完善評審專家的誠信記錄、利益衝突迴避、履職盡責考核、動態調整等制度,嚴格規範專家評審行為,建立倒查追責機制。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審專家,及時取消評審專家資格,列入失信「黑名單」。 對相關領導及責任人員違紀違法,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他人評定職稱謀取利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健全職稱評審公開制度。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實行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建立職稱評審迴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建立複查、投訴機制,加強對評價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構建政府監管、單位(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綜合監管體系,強化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突出評審公正性。

(五)強化結果應用

將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結果作為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緊密結合,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實驗技術人才聘用到相應崗位,及時兌現工資等相關待遇,實現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的有效銜接。加強崗位考核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三、 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是分系列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實驗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教育等有關部門負責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狀況,自主組織開展職稱評審或推薦本單位實驗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推進實驗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

(二)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緊密結合實際,切實抓好改革的貫徹落實。各地要開展全面深入的調研,充分掌握本地區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學等實驗技術人才隊伍狀況,發現、研究和解決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細化政策舉措,周密安排部署,落實改革要求。

(三)加強宣傳,平穩推進。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廣大實驗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工作,深入開展政策宣傳與解讀,加強思想引導,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改革實施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本意見適用於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普通中小學等機構中的實驗技術人才,其他機構和學校可參照執行。

附件: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實驗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二、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

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在實驗技術崗位一線工作,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和義務,並達到考核要求。

四、滿足實驗技術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條件和身心健康要求。

五、實驗技術人才申報各層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一)實驗員

1.熟悉並能夠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有一定的實驗技能和實踐經驗,能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

2.承擔本單位或區域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維護實驗安全,參與團隊及學科建設和其它社會服務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專科學歷、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下同)學歷,在相關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並考核合格。

(二)助理實驗師

1. 掌握並能夠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有一定的實驗技能和實踐經驗,能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熟練使用與工作相關的儀器設備,能對一般儀器設備的日常故障進行診斷和維修,承擔比較複雜儀器設備的技術管理,或協助研製實驗儀器設備。能夠參與實驗技術、實驗教學或實驗管理項目,較好地完成實驗任務,撰寫實驗報告。

2.具有指導和培訓實驗員的能力。

3.承擔本單位或區域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維護實驗安全,參與團隊及學科建設和其它社會服務工作。

4.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相關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或具有專科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員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崗位工作滿2年;或具備高中階段教育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員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崗位工作滿4年。

(三)實驗師

1.熟練掌握並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解決本專業範圍內實驗技術問題;或參與實驗課程教學或指導課程實驗,且教學效果良好。

2.參與重要實驗項目或研究項目;或發表相關實驗研究或技術論文;或撰寫較高水平實驗報告;或參與編寫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或負責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或參與研製實驗儀器設備;或負責實驗室精密儀器設備的調試、維護和檢修等。

3.具有指導和培訓助理實驗師的能力。

4.承擔本單位或區域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維護實驗安全,參與團隊及學科建設和其它社會服務工作。

5.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學位,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助理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工作滿2年;或具有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助理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工作滿4年;或具有專科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助理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崗位工作滿4年;或具備高中階段教育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崗位助理級職稱後,從事實驗崗位工作滿5年。

(四)高級實驗師

1. 具有堅定的職業信念,在教學科研支撐、人才培養以及社會服務上做出了重要貢獻,具有較強的實驗創新能力,取得較突出的實驗業績成果。

2.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練掌握本專業領域重要實驗技術,具有跟蹤本專業崗位領域國內外實驗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組織本專業領域重要實驗、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實驗技術問題的能力。從事實驗教學人員須系統掌握實驗教學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講授實驗教學課程或實際指導實驗,教學效果優良。

3.主要參與重要實驗項目或研究項目;或發表較高水平的相關實驗研究或技術論文;或掌握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與維護,明確判斷儀器設備故障,改進操作方法,解決關鍵問題;或負責研製實驗儀器設備;或作為主要成員制定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或獲得重要科技成果或實驗技術教學成果;或獲得重要專利成果轉化;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出版實驗技術相關教材並被若干科研院所或學校使用等。

4.培養本專業崗位中、初級實驗技術人才,提高其技術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導開展實驗與實踐。

5. 承擔本單位或區域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掌握實驗室安全系統知識技能,識別和解決重要危險源,參與團隊及學科建設和其它社會服務工作。

6.具有博士學位,並在實驗師崗位工作滿2年;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在實驗師崗位工作滿5年。

(五)正高級實驗師

1.具有堅定的職業信念,在教學科研支撐、人才培養以及社會服務上做出了突出貢獻,具有很強的實驗創新能力,取得突出的實驗業績成果。

2.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功底,學術造詣或技術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領域實驗進展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針對實驗工作提出建設性構想,對實驗技術、實驗能力以及實驗室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推動本專業發展。從事實驗教學人員須深入系統地掌握實驗教學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主講實驗教學課程或實際指導實驗,教學成果優秀。

3.主持重要實驗項目或研究項目;或發表高水平的相關實驗研究或技術論文,在所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或支撐教學科研取得重大成果;或負責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與維護,研製改造實驗儀器設備、大型應用系統或開發大型儀器設備功能,解決關鍵問題;或作為主要成員制定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或獲得重要科技成果或實驗技術教學成果;或獲得重要專利成果轉化;或作為主編出版實驗技術相關教材並被若干科研院所或學校使用等。

4.負責本專業崗位實驗技術隊伍建設,培養本專業崗位實驗技術人才,提高其技術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導開展實驗與實踐。

5.承擔本單位或區域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掌握實驗室安全系統知識技能,識別和解決重要危險源,參與團隊及學科建設和其它社會服務工作。

6.一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在高級實驗師崗位工作滿5年。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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