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睿皇帝實錄/卷122
大清仁宗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孝恭勤儉端敏英哲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二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工部事務翰林院掌院學士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四級臣曹振鏞總裁官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管理刑部事務加五級臣戴均元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少保內大臣文淵閣提舉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教習庶吉士總管內務府大臣鑲黃旗滿洲都統步軍統領管理戶部三庫奉宸苑清漪園等處總理工程處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西洋堂事務軍功加三級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十三級紀錄二十一次臣英和經筵講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上書房行走武英殿總裁管理國子監事務加六級隨帶加二級紀錄四次臣汪廷珍等奉敕修
嘉慶八年。癸亥。冬。十月。壬戌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裕陵。
○遣官祭孝淑皇后殯宮。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寢。
○頒嘉慶九年時憲書。
○癸亥。上幸圓明園。
○諭軍機大臣等、此時川省客兵、業經全數徹完。本省各官兵、自未可即時議徹。該省山內老林、零星未淨之賊。此次各路搜獲者。即有二三十名。可見匪徒未能絕跡。楚省余匪三四十人、又竄至大寧邊界。此等零匪。保無因天氣漸寒。暫匿山內。迨至春融。復乘閒出擾。勾結漸多。勒保務當嚴飭鎮將、實力搜擒。仍加意巡防。至來春永就寧謐。方可徹兵。如復有萌櫱。則惟該督是問。又奏嘉陵江為川省緊要之處。恐零匪假充良民。偷渡川西。須留兵防範。川西地方久經寧謐。此時若以防範竄匪。到處宣布。恐愚民又生驚疑。該督惟當不動聲色。密札文武各官留心察訪。勿令遺孽潛逃為要。將此諭令知之。
○又諭、上次吳熊光奏稱、首逆王世輝等、帶領刀矛手二十四人。往竹山奔竄。此次摺內又稱、陸續湊合共有四十多人數日又復增添。看來軍營所報賊數。總不確實。此時該逆既分兩起奔竄。其竄往川省者。吳熊光當嚴飭麻光裕等、上緊尾追。與川兵夾擊。其逃往順水溪一帶者。即飭李東宣等、迅速搜捕。務於十月一律蕆事將此諭令知之。
○甲子。諭內閣、前因晉省行銷蒙古鹽斤。日久漫無限制。諭令伯麟、與旺沁班巴爾、會商妥議茲據籌定章程、查照從前奏案、阿拉善地方、每年准造船五百隻、每隻裝鹽四十石、計二萬八千斤、由阿拉善王給與執照、運至山西例食口鹽各地方販賣等語。內地行銷口鹽。原因軫念窮苦蒙古。令其藉沾余潤。向年由水程運販。行之已久。奚忍加之厲禁。頓至窘乏。然不定以限制。則口鹽私販日甚。增添船隻。偷越原定地界。以致官引滯銷。累及內地商民。亦非一視同仁之意。此後著照伯麟所奏、以明年二月為始。所有蒙古水運鹽斤。照舊例每年用船五百隻。裝載額定鹽斤。均由阿拉善王旺沁班巴爾給發執照。交與地方官並各卡巡委員、驗明放行。其所收執照。俱匯送巡撫衙門、查對數目相符。再行銷毀。此外不得再逾定數。如有越界多販者。即照內地查拏私販之例。一律辦理。該撫仍當隨時留心稽察。勿任官員等稍有騷擾。致滋敝□大端。至該處鹽斤。經此番立定章程。內地行銷鹽引地方。更無阻滯。該鹽政等、惟當督率商民。妥為經理。不得再有藉詞墮銷。以副朕柔遠便民、一律施恩至意。
○又諭、現在直隸長垣、東明、開州、三州縣。因豫省黃河漫口下注。被水成災。已飭令布政使瞻柱、攜帶銀兩。前往辦理撫恤事宜。但時屆冬令。小民田廬儲蓄。猝被淹浸。饑寒交迫。朕心深為軫念。著再派鴻臚寺卿通恩、候補卿姜開陽、馳驛前往該處。督同地方官實力經理。務令惠澤及時下逮。災黎不致失所。俟督辦十餘日。賑恤各事。具有章程。即由該處馳赴山東張秋一帶。查勘運河被灌情形。回京覆奏。
○倉場侍郎達慶等奏、通州北門外溫榆河。為糧船起卸之所。現在河形東徙。請<⿱閒>派大臣勘驗疏浚。得旨、著長麟、戴均元、前往會勘興工。
○乙丑。上以萬壽節。御同樂園。賜王以下文武大臣蒙古王、公、等食。至戊辰皆如之。
○諭軍機大臣等、據多善等奏、葉爾羌城垣年久傾頹、業經阿奇木伯克阿克伯克等、帶領回子等自行修理等語。葉爾羌城垣年久傾頹。自應勘估具奏。動用公項修理。不可稍累回民。即回子等感恩報效。亦應請旨興修。多善等並未先行具奏。任意擾累回民。修理城垣一千一百餘丈。殊屬非是。除將多善等嚴行申飭外。並通諭新疆各城將軍大臣等、嗣後凡遇工程。該將軍大臣等務須請旨遵辦。不可似多善並不具奏。即行擾累回民也。
○又諭、額勒登保奏三省蕩平以來。已逾三月。而南山零匪。今復有二三百人。且到處掠食。搶船渡江。肆行無忌。現在竄至西鄉。已與川省毗連。額勒登保當速行知會勒保、札令田朝貴帶兵迎剿。兩面夾擊。若能在陝境就地殲淨。更為妥善。額勒登保、當知愧知奮。毋再因循。致乾重譴。將此諭令知之。
○以葉爾羌阿奇木伯克等、率領回眾自修城垣。賞玉蘇布、塔木薩克、托克托尼雜爾、花翎。
○戶部議准、陝甘總督惠齡疏報、烏嚕木齊塔西河所、開墾地十七頃十畝。照例升科。從之。
○丙寅。命酌留山東菏澤、濮、范、鄆城、曹、定陶、壽張、陽穀、東昌等州縣衛、應運米麥豆十一萬餘石於本省備賑。。
○丁卯。萬壽節。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裕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上詣安佑宮行禮。
○御正大光明殿。皇子及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蒙古王公等、行慶賀禮。
○己巳。雲貴總督琅玕奏、生擒賊目別的扒、並首逆恆乍繃家屬、出力人員。參將成文等、升敘有差。
○庚午。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還宮。
○以查辦威遠思茅一帶。刀永和仇殺起釁。並孟連土司與銅金爭界、及驅逐偷渡過江之猓黑三事妥協完竣賞雲南巡撫永保、二品頂帶花翎。加道員敦柱、按察使銜。知府福桑阿、道銜。總兵官書成等、下部議敘。
○免河南封邱、滑、祥符、蘭陽、考城、陽武、延津、七縣、水災新舊額賦。
○辛未。皇后千秋節。宮內行禮如儀。停止筵宴、及在外公主福晉命婦行禮。
○命廣東惠州府糧捕通判、仍駐府城。毋庸移駐陸豐縣甲子司地方。從總督倭什布請也。
○壬申。上詣雍和宮行禮。
○以孝淑皇后梓宮奉移山陵。前期至靜安莊殯宮奠酒。
○還雍和宮駐蹕。
○諭內閣、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奏、嵇承志馬慧裕懇請暫開衡工捐例一摺。國家偶值度支繁費之時。請開事例。原非得已。此次豫省衡家樓漫口、工費甚鉅。若非軍興八載。節次動撥餉項數逾千萬。即該河督等合詞吁懇。朕亦斷不允行。今大功雖經厎定。而一切善後事宜。尚多需用。復值此河水漫溢。亟須剋期堵築。工程緊要。刻不容緩。不得不寬為籌備。著姑准所請、暫開衡工事例。一俟該處漫工告竣。即降旨停止。所有應行核定條例。著即會同吏兵二部詳議具奏。
○雲貴總督琅玕奏報、生擒首逆恆乍繃、得旨嘉獎。下部議敘。賞道員豐紳、知州史紹登、花翎。鄉勇禾君相、千總銜並藍翎。余加銜議敘有差。
○以京營左翼總兵范建豐、署萬年吉地總管內務府大臣。右翼總兵恭阿拉、兼攝左翼總兵。
○以江南太湖協副將孫廷璧、為狼山鎮總兵官。
○賞已革兵部侍郎江蘭、七品小京官。命赴南河效力。
○免直隸長垣、東明、開、三州縣、水災額賦。已徵者、作為次年正賦。
○緩徵江蘇句容、六合、鹽城、碭山、邳、山陽、阜寧、清河、桃源、安東、寶應、銅山、蕭、宿遷、睢寧、十五州縣、淮安、大河、徐州、三衛、被水被旱漕糧額賦。
○癸酉。上至靜安莊。臨送孝淑皇后梓宮啟行。
○詣火神廟拈香。
○甲戌。緩徵安徽鳳陽、壽、鳳台、懷遠、定遠、泗、盱眙、五河、宿、靈璧、天長、十一州縣、及各衛、水災新舊漕糧額賦。
○緩徵甘肅寧夏、平羅、二縣、被水馬廠租賦。
○丙子。諭內閣、昨倉場侍郎達慶條奏、請令直省捐納義監生一摺。朕披閱之下。即謂其說不經。因交廷臣集議。今據大學士會同該部議駁。國家正供。歲有定額。若如該侍郎所稱、將每歲應交地丁銀四十兩以上者、定為四五十倍、按數合計、匯總交納、准作義監生、免其租賦差徭以終其身等語。是直欲將數十年之賦額。並徵於一時。自古無此取民之制。竟不知該侍郎何所引據。忽創此無稽之言。妄行陳奏。不惟其事斷不可行。即形之章牘。亦不成話。窒礙不通。紕繆已極。除照部駁不准外。達慶著交部議處。以為率臆妄言時事者戒。
○諭軍機大臣等、勒保稱此起楚匪入川。有悔罪投誠之意。殊不可信。惟當飭令該鎮將實力搜緝。斷不可墮其術中。此為最要。德楞泰剿盡陝境余匪後。回至川省。亦當督飭往來邏察。總期明歲春和。一無萌動。再將兵勇徹回。毋得稍涉大意。至覆奏長麟條奏各款。所見多與朕意相合。民閒堡寨。系因避賊所築。此時地方肅清。小民等移家下寨安居。其有重資修築、及舊有居民、不願搬移者。亦應聽從民便。至四面無依處所。祇當勸令自行拆毀。若官為辦理。轉恐胥吏擾累。其收繳兵器。亦應如所奏辦理。民生良莠。原不在兵器之有無。即全行查繳。如果民心未靖。亦不能保其不復私造。惟當飭知地方官妥為綏輯。隨時查察。其寨長充當鄉正。如果三年奮勉。應如所議旌以花紅扁額。若准其加級請封。殊非體制。應毋庸置議。將此傳諭知之。
○丁丑。諭內閣、嗣後凡遇朕御養心殿召見時。除內廷諸臣、例得由內右門行走者、仍照舊行走外。其餘文職三品以上、武職二品以上各大臣內、有年逾六十者。均加恩著奏事處官員帶領、一體由內右門出入。以示體恤。
○又諭、策拔克、巴寧阿奏、審明偷砍木植案內受賄故縱、及透漏消息得贓賣放各官兵、先行定擬一摺。據稱高麗溝地方、系邊外濱海之區、奸民等偷砍木植、潛往積聚、分運販賣、由來已久、乾隆五十六年、前任將軍琳寧、派員嚴拏、焚毀窩棚木植等語。是該處奸民。聚集偷砍木植。轉運販賣。已非一日。琳寧在將軍任時。既經查出。即應將拏獲之犯。根究首夥。審明治罪。並嚴查該管官兵等、有無得賄賣放情敝□大。據實參奏辦理。則奸民等及不肖弁兵、知所儆畏。自不敢復蹈法網。且彼時就案懲辦。或尚不至牽涉多人。盡罹重罪。乃琳寧並不奏辦。祇將窩棚木植焚毀。以致奸民等竄跡日久。匪黨漸多。竟敢搭蓋窩棚。設爐造船。偷運私砍木植。毫無忌憚。而卡倫官兵、亦遂玩法營私。得受銀布。肆意放行。年復一年。釀成巨案。皆由琳寧辦理不善、而接任將軍晉昌、及副都統成林、又未嚴查整頓所致。今晉昌、成林、已經褫職。琳寧著交都察院議處。至已革佐領崔守興、前署城守尉時。科斂鋪商。收受屬員盤費。此次復寄信城守尉賡寧、囑令燒毀窩棚。實屬貪黷不法。已革驍騎校福慶、經賡寧派往燒毀窩棚。膽敢串通作敝□大。私受賄銀。馬兵烏勒清額、說事過財。又復隱匿一半贓私。均屬大干法紀。崔守興、福慶、烏勒清額、俱著即行處絞。以彰國憲而儆貪官。已革城守尉賡寧、雖未得有贓私。但聞信後懼干處分輒派人燒毀窩棚。希圖滅跡以致奸民遠揚。情罪亦重。著照所擬發往伊犁。自備資斧效力贖罪。李景善、系將軍衙門委官。竊聽信息。輒以崔守興平素優待。圖盡私情。向其告知。以致輾轉漏洩。亦屬骫法。策拔克等擬照旗人犯杖徒罪、鞭一百枷號四十日。殊覺過輕。已革佐領烏爾圖那蘇圖、系奉派管逐閒人。乃轉以竊聽之言。向將軍家人多福詗問。以致李景善在旁聞知送信是此案漏洩。實始於該犯。策拔克等擬以革職。亦屬過輕。已革佐領額勒經額、既稱好官。聞有查辦偷砍木植之案。即應等候差委查拏之恆福到時。協同緝捕。乃輒令燒毀窩棚。縱犯遠揚。六十九系屬馬兵。設崔守興差令送信時。給以封函令其齎往。伊並不知內系何事。尚無不合。今崔守興既明告以燒毀高麗溝窩棚之語。該犯輒聽從前往。即系通同漏洩。情節亦重。李景善、烏爾圖那蘇圖、額勒經額、六十九、均著發往烏嚕木齊。自備資斧效力贖罪。均永不敘用。其餘案犯、著交刑部核擬具奏。至案內應行追繳贓款銀兩。除各該革員名下應追銀數、仍勒令各該家屬完繳外。其兵丁等應追銀數。著一併核計。分別於晉昌名下著賠六成。於成林名下著賠四成。以示法外施仁之意。
○以西寧辦事大臣都爾嘉、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臨榆縣民王均妻王氏。
○蠲緩山東濮、菏澤、范、壽張、陽穀、東阿、平陰、東平、鄆城、肥城、利津、蒲台、濱、定陶、曹、茌平、聊城、東昌、十八州縣衛、水災本年額賦並賑恤有差。
○戊寅。上啟鑾。恭謁西陵。並臨視孝淑皇后梓宮奉安地宮。
○孝淑皇后梓宮至陵。皇次子旻寧遙向泰陵泰東陵恭代行禮。奉安於正殿。皇次子奠酒舉哀行禮。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均隨行禮。
○免蹕路、及孝淑皇后梓宮經過各地方、本年額賦十分之五。
○是日。駐蹕黃新莊行宮。
○己卯。命起居注官、凡遇恭謁泰陵泰東陵。照例侍班。不必隨至太平峪。
○以唐儒韓愈後裔錫爵、襲五經博士。
○旌表守正捐軀湖南安福縣民汪昌奉妻王氏。
○是日。駐蹕半壁店行宮。
○庚辰。以孝淑皇后梓宮奉安地宮。前期遣官告祭天地太廟奉先殿社稷。
○諭軍機大臣等、楚省現報並無賊匪蹤跡。殊未可信。即使楚境實無餘孽。現在陝省山內余匪一百七八十人竄至川境。設使復偷竄入楚。亦不可不嚴為防禦。吳熊光惟當督飭慶溥等於各處山內嚴防會哨。務期實在肅清。不留遺孽。所有兩廣湖南官兵。總俟川陝一律搜捕淨盡。額勒登保班師回京。德楞泰亦回成都將軍之任。方可徹令歸伍。此時毋庸亟亟。將此諭令知之。
○是日。駐蹕秋瀾行宮。
○辛巳。駐蹕梁格莊行宮。翼日如之。
○壬午。上恭謁泰陵。泰東陵。俱未至碑亭。即降輿慟哭。步入隆恩門。詣寶城前行禮。躬奠哀慟。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均隨行禮。
○孝淑皇后梓宮奉安。行遷奠禮畢。奉移於蘆殿。上親臨奠酒舉哀畢。至妃園寢賜奠。
○遣官祭后土之神。永寧山神。
○以萬年吉地工程堅固宏整。賞監工大臣公盛住、雙眼花翎。侍郎范建豐、花翎。余賞賚加銜議敘有差。
○癸未。上至蘆殿孝淑皇后梓宮前奠酒。俟奉安地宮禮成。親臨視奠畢。命皇次子旻寧行禮。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均隨行禮。
○諭軍機大臣等、江南徐州一帶。黃水現在斷流。河身必多淤墊。儻河歸故道。而下游轉多高仰。仍恐或有潰溢。所關非細。黃河全體。如人之一身。四支百骸。務令血脈通暢。則無疾病。稍有壅滯。則必有痛楚之患。著吳璥親往徐州確勘應挑工段。趕緊興辦。其蕭碭以上、與豫省交界至封邱一帶。恐亦有淤淺處所。不可稍存畛域之見。
○伊犁將軍松筠奏、每年操演伊犁八旗兵丁日久恐致廢弛。請於歲終將勸懲之處具奏。報可。
○以孝淑皇后梓宮奉安地宮禮成。予理事王大臣、及執事各官議敘。並賞賚有差。
○予直隸辦差各官議敘。
○是日。迥鑾。駐蹕秋瀾行宮。
○甲申。駐蹕半壁店行宮。
○乙酉。上御行殿。勾到河南山東情實罪犯。停決河南斬犯一人。絞犯十五人。山東絞犯十八人。餘九十人予勾。
○是日。駐蹕黃新莊行宮。
○丙戌。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丁亥。上御懋勤殿。勾到山西情實罪犯。停決斬犯十五人。絞犯四人。餘三十三人予勾。
○軍機大臣等議准、欽差侍郎貢楚克扎布奏、定青海蒙古野番諸制。一、定界設卡、以資防守。立鄂博、使不得私越。一、設頭目、給翎頂、使野番有所約束。一、循化、貴德、兩廳營令每年會哨。使知震懾。一、民番交易。示定市期。以便稽察。一、劫奪殺傷。以交蹤、相驗、為據。使不得捏報。一、明示勸懲、以靖盜源。一、不容蒙古、野番、人戶混處。以絕串通。一、兩廳營定為三年更替。衡其功過。以專責成。報可。
○禮部奏、朝鮮國王李玜咨稱、盛京高麗溝偷砍木植奸民劉文喜等六名、竄至該國。令地方官嚴緝。獲犯劉青山、蔡法、二名。劉文喜等乘閒復竄。已將龍川府使等拏勘。上嘉該國王情詞恭謹。並以首犯已於山東緝獲。令禮部傳諭該國王、將勘處之員寬免。
○以孝淑皇后奉安禮成。寬免前會奏奉安事宜摺內措詞不經之王大臣官員處分。賞還大學士保寧、太子太保。
○戊子。諭內閣、向來孟春太廟時享。繫於正月上旬諏吉舉行。非如夏秋冬之必於孟月朔日、著有定期者可比。且較之祈年祀典、定以辛日將事者、亦屬有閒。因思祭期若在正月初四五六等日。則初三日、適當致齋之期。正值皇考高宗純皇帝忌辰。是日、朕若仍御青袍青褂。則廟祀為重。若竟御齋戒常服。朕心實切不安。即臣工等常服將事。亦究有未協。禮緣義起。自當斟酌變通。明年孟春時享。祭期本擇於正月初六日。但既系蠲吉舉行。即非不可改移之期。檢查嘉慶元年以來。正月初八初九等日。均曾練日明禋。明歲正月初八日。亦系吉期。即著改於是日、舉行孟春時享典禮。嗣後孟春時享日期。總於正月初八初九初十等日內擇吉舉行。著為令。
○諭軍機大臣等、鐵保奏、沿河地方、籌畫修築堤埝等事。自當以次辦理。所派之崔映辰、劉大紳、李如珩、三員。朕亦知其居官素好。自能妥協。百姓皆吾赤子。不但官與民親即朕痌瘝在抱。亦與閭閻休戚相關。果能仰體德意。實心辦理民事。則得其心者、即得其力。何患不治。惟在該撫倡率經理、急公趨事。以衛民生為要。將此傳諭知之。
○以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托津、為倉場侍郎。未到任以前。以理藩院左侍郎貢楚克扎布署理。兵部左侍郎成書、兼署戶部右侍郎。
○調鑲藍旗漢軍副都統明興、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以內閣學士薩彬圖、兼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禮部左侍郎恩普、兼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調葉爾羌幫辦大臣和寧、為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賞降調倉場侍郎達慶、頭等侍衛。為葉爾羌幫辦大臣。
○己丑。上御懋勤殿。勾到朝審、及直隸情實罪犯。停決官犯六人。斬犯二人。絞犯十人。直隸絞犯十一人。餘五十五人予勾。
○湖南巡撫高杞奏、查明擒捕永綏九里癲苗出力員弁。總兵官富志那、同知傅鼐等、下部議敘。余升擢有差。。
○以內閣學士王汝璧、署吏部右侍郎。
○庚寅。上詣昭顯廟拈香。
○辛卯。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諭內閣、向來秋朝審人犯內、有屢經緩決三次以上、人數積多。每屆數年。諭今刑部堂官。量為查奏減等。以示法外之仁。今自嘉慶五年十一月查辦之後。至本年秋讞。入緩決者、又積有一萬餘名。為數已為不少。著刑部堂官、將本年秋朝審緩決三次以上各犯、照節次查辦之例。逐一查明所犯情節。分別減等發落。以昭矜恤。該部即遵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