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用開元通寶錢詔

仍用開元通寶錢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2

泉布之興,其來自久,實古今之要重,為公私之寶用。年月既深,偽濫斯起,所以采乾封之號,改鑄新錢。靜而思之,將為未可。高祖撥亂反正,爰創軌模;太宗立極承天,無所改作。今廢舊造新,恐乖先旨。其開元通寶,宜依舊施行,為萬代之法。乾封新鑄之錢,令所司貯納,更不須鑄。仍令天下置鑄之處,並鑄開元通寶錢。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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