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御史宣撫河東諸郡詔

令御史宣撫河東諸郡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3

河東及河淮間諸郡,去載微有澇損,至於乏絕,已令給糧。如聞郡縣尚未賙恤。方春在候,農事將興,或慮百姓艱難,未能存濟。宜每道各令御史一人即往宣撫,應有不支持者,與所繇計會,隨事賑給。如當郡無令及不充,聽取比郡者分付。務令勝致,以副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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