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實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堅決制止破壞行為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實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堅決制止破壞行為的通知
建辦科電〔2020〕34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8月3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直轄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築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塑造城鎮風貌特色的重要載體。保護好、利用好這些珍貴歷史文化遺存是城鄉建設工作的使命和任務。近期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築,對城市歷史文化價值和特色風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為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進一步做好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各地要加快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專項工作,按照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原則,及時查漏補缺,確保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築及時認定公布。認定公布後,要及時掛牌測繪建檔,明確保護管理要求,完善保護利用政策,確保有效保護、合理利用。

二、加強對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評估論證。對涉及老街區、老廠區、老建築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各地要預先進行歷史文化資源調查,組織專家開展評估論證,確保不破壞地形地貌、不拆除歷史遺存、不砍老樹。對改造面積大於1公頃或涉及5棟以上具有保護價值建築的項目,評估論證結果要向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報告備案。

三、加強監督指導。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要加大指導和監督管理力度,組織市(縣)對已經開工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開展自查,確保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築得到有效保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管理責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對不盡責履職、保護不力,造成歷史文化遺產價值受到影響的領導幹部、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相關黨組織或者機關、單位提出開展問責的建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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