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命名第九批(201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命名第九批(201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19年第139號
2019年5月25日
發布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於命名第九批(2018年度)

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公告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通知》(建城﹝2018﹞25號)要求,在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初步考核的基礎上,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決定命名石家莊市等18個城市為第九批(201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

附件:第九批(2018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5月25日

附件

第九批(2018年)國家節水型城市名單

河北省:石家莊市、滄州市

江蘇省:溧陽市、東台市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東省:淄博市、濱州市、安丘市

湖北省:宜昌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

四川省:遂寧市

貴州省:凱里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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