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調研評估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調研評估的通知
建科函〔2020〕118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
2020年7月31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直轄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物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歷史文化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針對部分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存在的保護內容不完整、保護利用不到位、保護制度不完善等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決定開展2020年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下簡稱名城)保護工作調研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評估內容

各名城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完成名城保護具體工作任務以及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具體包括:

(一)歷史文化資源普查認定工作情況。

1.「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專項工作進展情況。重點調研評估是否按照應保盡保原則劃定歷史文化街區、確定歷史建築。

2.2012年以來文物保護單位核定公布以及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登記公布情況。

(二)保護對象的保護利用情況。

1.城市山水環境、整體格局風貌的保護情況。重點調研評估是否存在破壞地形地貌、砍伐老樹、建設不協調建築等影響名城景觀風貌的情況。

2.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格局風貌保存現狀、基礎設施完善和公共服務設施提升情況。重點調研評估是否存在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長期失管失修造成傳統風貌破壞、居住環境差的情況。

3.歷史建築保護修繕、活化利用等情況。重點調研評估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損壞拆除、修後未用等情況。

4.文物保護單位及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活化利用等狀況。重點調研評估已批准文物保護修繕項目進展情況、開放利用情況,是否存在文物安全隱患、文物違法等情況。

(三)保護管理工作情況。

1.歷史建築測繪建檔、掛牌情況,歷史建築省級數據庫建設情況,歷史文化街區建檔、標誌牌設置情況。

2.名城保護規劃、街區保護規劃的編制審批備案和實施情況。

3.名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等制定和執行情況。

4.名城保護日常監管、違法行為監督處罰等情況,歷次各級評估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長效機制建立情況。

5.名城保護工作培訓、交流學習和社會參與情況。

6.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完成情況,具體保護措施公告施行情況及納入相關規劃情況。

7.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情況,具體保護措施公告施行情況。

二、組織方式和時間安排

(一)名城自查自評。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8月底,各名城開展自查自評,填寫《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調研評估表》(見附件),形成自查報告,於2020年8月31日前報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文物主管部門。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座名城的自查報告直接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

(二)省級調研評估。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9月中旬,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靈活採用名城交叉互評、專家評估、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開展調研評估,綜合名城自查自評情況形成省級調研評估報告和問題清單,於2020年9月20日前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

(三)部門重點調研。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文物局選擇若干名城開展重點調研。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文物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調研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做好本省(區)名城自查自評和省級調研評估組織工作。

(二)提高評估質量。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文物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各名城認真做好自查自評,實事求是總結經驗、查找問題,自查報告應數據翔實、直面問題。加強省級調研評估工作,求真務實摸清情況、解剖典型,調研評估報告要言之有物、結論清晰。

(三)做好後續工作。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文物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各名城反饋省級調研評估意見,督促各名城及時對自查自評和省級調研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對調研評估中發現的名城保護工作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宣傳推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文物局將根據調研評估情況,對保護工作成效顯著、群眾普遍反映良好的名城予以通報表揚;對保護不力導致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依法將其列入瀕危名單並公布,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國務院撤銷其名城稱號。對不盡責履職、工作不力,造成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影響的領導幹部,以及對造成名城列入瀕危名單或撤銷稱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相關黨組織或者機關、單位提出開展問責的建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徐知秋

電話:010-58933769 傳真:010-58933042

郵箱:ghsmcc@mohurd.gov.cn

國家文物局:聶政

電話:010-56792082 傳真:010-56792133

郵箱:ziyuanchu@ncha.gov.cn

附件: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調研評估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
2020年7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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