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體經字〔2018〕233號 2018年5月2日 發布機關:體育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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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有關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經研究,對建設項目審批審核程序進行簡化優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財政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設計工作按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維修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原則上可研報告與初步設計可以合併審批。
二、根據有關規定可以不招標的維修改造項目,利用單位自有資金實施的,原則上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總局不再審批。項目實施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項目建設的規定,履行相關建設程序,確保工程質量。
三、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由單位自主決策,總局不再審批。
特此通知。
體育總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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