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的通知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的通知
體政字〔2020〕1號
2020年1月2日
發布機關:體育總局
體育總局網站

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的通知

體政字〔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體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各廳、司、局,各直屬單位,中國足球協會、中國籃球協會,各改革試點項目協會:

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已經體育總局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

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0年1月2日

附件:

2020年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要點

一、 強化思想理論武裝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高體育政策法規規劃部門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編撰出版《習近平關於體育工作論述摘編》並開展相關專題研究,認真組織學習和運用,指導體育實踐。

(三)全面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育制度的顯著優勢,深入研究中國體育思想發展歷程,開展中國特色體育理論研究,堅持和完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育管理體制、機制及相關制度。

二、 認真編制體育規劃

(四)研究擬定《體育強國建設綱要》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落實及督導工作。

(五)做好國家「十三五」規劃體育領域重點任務和《體育發展「十三五」規劃》完成情況評估工作。

(六)編制《體育發展「十四五」規劃》,指導開展體育改革、體育法治、全民健身、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體育人才、體育對外交往、體育科教、體育文化與體育宣傳、冰雪及「三大球」運動等重點領域專項規劃的編制。

(七)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情況評估工作,全面評估五年來體育部門法治建設情況。

三、 全面推進體育改革

(八)按照中央部署,統籌做好體育體制機制改革相關工作。

(九)研究擬定體育總局深化改革2020年度工作要點,開展督查改革要點和議定事項落實工作,提交年度改革進展情況和評估報告,協調推進全國性體育協會脫鈎改革相關工作。

(十)做好體育總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的安排落實和專題會議的組織協調。

四、 加強體育法治建設

(十一)配合全國人大社建委加快推進《體育法》的修訂,力爭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

(十二)做好《體育市場管理條例》的立法調研,力爭列入2021年國務院立法計劃;或研究起草部門規章《體育經營活動管理辦法》。

(十三)推動《航空體育競賽活動許可管理條例》《健身氣功管理辦法》《國內登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

(十四)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修訂《國家體育總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3號)。

(十五)印發《國家體育總局2020年度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並督促落實。

(十六)加強與中央編辦、司法、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完善體育執法相關工作機制。

(十七)召開2020年度體育總局系統體育賽事活動監管和服務工作推進會,指導做好全國體育賽事活動監管和服務相關工作。督促體育總局系統各項目中心或項目協會儘快研究制定體育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參賽指引等相關規範。

(十八)組織開展體育總局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落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關要求,不斷優化服務。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組織開展 「證照分離」、證明事項清理等「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九)統籌加強體育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對不符合黨的十八大以來有關精神和要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不符合當前社會發展和體育事業改革發展需要的,及時進行清理。統籌推進各地體育主管部門以及體育總局系統各部門、各單位體育政策法規文件庫建設,及時更新、維護全國體育政策法規文件庫,用以指導、規範全國體育事業改革發展實踐。

(二十)匯集整理全國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放管服」改革以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有指導性的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完善充實行政執法案例庫,並適時印發。

(二十一)圍繞體育改革、奧運備戰、「三大球」振興、職業體育發展等體育工作中心任務,做好法律保障和相關服務。

(二十二)做好體育總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普法活動。

五、 開展體育理論研究

(二十三)組織開展決策諮詢研究,嚴格項目申報和立項評審,鼓勵和支持地方開展研究工作,加強研究成果轉化應用。

(二十四)對「十四五」體育發展、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體育領域指標體系以及「三大球」振興、職業體育發展、社會力量辦體育、體育協會改革和電子競技等當前體育改革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研究,建立並完善體育決策諮詢研究項目成果庫。重新啟動體育高端智庫建設相關工作。

(二十五)改革中國體育發展戰略研究會管理模式、運行機制,啟動換屆工作。

(二十六)高質量編輯出版《體育工作情況》。重新建立通訊員隊伍,充分發揮地方力量,擴大刊物稿源,不斷提高辦刊質量。

(二十七)召開全國青年體育理論研討會,改革組織方式,擴大社會影響,積極引導廣大青年體育理論工作者圍繞體育改革發展開展相關研究。

(二十八)編輯出版《奧運冠軍成長之路》(2020年東京奧運會卷)。

六、制定相關體育政策

(二十九)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涉及體育事業改革發展的相關政策性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三十)研究擬定《關於推進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指導意見》,明確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內涵、主要目標、具體任務、保障措施等。

(三十一)研究起草《關於促進社會體育俱樂部規範發展的意見》。

(三十二)研究起草加強對全國性體育協會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組織並指導體育總局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體育社團、反興奮劑教育管理等方面規章、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

七、 狠抓文件督查落實

(三十三)推動司法機關落實《關於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十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積極推動近年來中央和國務院出台的體育相關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確保文件執行到位。

(三十五)督促體育系統對《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體育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開展體育活動管理辦法》等體育總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執行落實,形成長效督查機制。

(三十六)梳理、匯總各地體育主管部門體育政策執行情況,並採取適當方式予以通報。

八、調研會議安排

(三十七)以目標為引領,以問題為導向,圍繞體育強國建設以及體育改革、奧運備戰、依法治體、「三大球」振興、職業體育發展等重大任務實際需求開展專題調研,提出政策意見和建議。

(三十八)組織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會議,形成全國體育政策法規規劃工作交流經驗、學習提升的有效會議機制。

(三十九)組織召開「溫州社會力量辦體育全國試點改革現場推進會」,總結推廣改革經驗。

(四十)組織開展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換屆工作。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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