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大辭典/四種十二因緣

四種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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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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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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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十二因緣

(名數)一、剎那。是於剎那立十二支也。謂剎那之頃由貪行殺,有具十二支者,蓋貪是無明,思欲行殺,思是行,了別所殺之人,及其諸境之事,是識,與其識俱之色想行三蘊,是名色,名色是總,六處是別,別必在於總住,其所住之法即是六處,意處雖屬於過去而原為六處之攝,故說名六處。六處是根,合其餘識境而生之心所,是觸,領觸之心所是受,貪即是愛(即行殺之貪心),與貪相應之諸煩惱是取,依此所起之身語二業,是有,如是諸法之起,是生,其法熟變,是老,其法終滅壞是死。然則於剎那完具十二支也。二、連續,是十二支因果無間連續而起也。三、分位,是如前所釋,各於其起位而分別之也。故此緣起支,十二支各具五蘊。四、遠續,是依順後受及不定受業,而前分位之五蘊,隔越多生,從無始遠續之因果也。見俱舍論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