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惡人說戒戒】 (術語)四十八輕戒之一。誡為惡人說佛戒者。蓋未受菩薩戒者或外道惡人及邪見人輩,未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不見三寶,與木頭無異,故若為利養向是等惡人,說七佛之教誡,則所化無益,說者唯得罪也。法藏及太賢皆謂之非處說戒戒。以此等人皆為非處也。道俗七眾大小二乘俱制之。出梵網經卷下,菩薩戒義疏卷下。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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