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修】 (術語)雜修異類之行業也。俱舍論二十四,名有漏定與無漏定相雜而修,為雜修定。文曰:「如是有漏,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又唐善導於往生淨土之行,分別五種之正行與五種之雜行,正行中第四之念佛為正業,他為助業,念佛之一行,雜糅他之助業及雜行,名為雜業。修雜業,謂之雜修。往生禮讚曰:「若欲捨專修雜業者,百時希得一二,千時希得三五。」又曰:「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日本見真大師便甄別雜行雜修之二。念佛兼雜行為雜行。念佛兼前三後一之助業為雜修。是日本真宗之特色也。淨土文類化土卷曰:「雜行雜修,其言一而其意惟異。」又曰:「諸善兼行故曰雜行,助正兼行故曰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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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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