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作邑自箴
卷六
卷七 

作邑自箴卷第六

    勸諭民庻牓鎭市中並外鎭歩逐郷村店舍多處各張一本更作

      小字刋板遇有𦒿宿到縣給與令廣也

知縣勸戒民庻如後

 一𦒿宿常切敎誨卑㓜及誘諭鄰里眷屬等孝

    順父母友愛兄弟和睦親知切勿耽酒

    賭錢非理作事

 一父母敎訓子孫當揀擇業次稍有性格者自

    㓜便令親近好人讀書應舉忽爾及第

    光榮一郷信知詩書之貴也不能讀書

    便學爲農農者質朴悠乆治身之本也

 一農工啇販各務勤儉不得因循破蕩家産上

    失父母甘旨下闕妻男衣食一失思慮

    猝難拯救

 一少長相逢雖非親識各存禮皃如有後生未

    甚歴事或得耆宿苦口相勸乃是至誠

    相愛切湏聽受仍加遜謝不得輙生嫌

    恨

 一大凢娶妻要正家道或嫌嫁裝微薄親家不

    和婦人年髙男子年小有亂婚姻之理

    但得夫婦年齒相當不必論縁房之多

    少也

 一兇悍之人好習武藝収藏兵器非惟條法不

    輕或恃頼些小能解誇逞強梁因而結

    集便成殺奪遂置極刑小或流配雖有

    至親救汝無計冝三思而戒之

 一頑民處詐不思敗露若於私下欺詐良善事

    小不欲理㑹便爲得路到官根究立見

    本情汝冝省已以務誠實

 一所在多有無圖之輩並得替公人之𩔖或規

    求財物或誇逞兇狡敎唆良民論訴不

    干巳事或借詞冩狀煩亂公私縣司不

    住察探追捉到官必無輕恕

 一民間居止只隔籬壁語音相聞不得輙出穢

    言以妨鄰舍父子兄弟同坐或來陳訴

    必定從重科斷其在街市穢語仰地分

    幹當人指約稍有不伏収領赴官

 一犯放火殺人作賊賭錢侮慢尊長欺壓良善

    斫害人牛馬剮剝人林木恐嚇人財物

    等罪不惟條法不輕若到縣司必定嚴

    行禁勘

 一自來景蹟頑惡載在文簿之人如肯改悔不

    作前非卻服業次願爲良民者仰經縣

    自陳待慿勘㑹所犯後來行止當議除

    落頑惡姓名

 一浮浪及行止不明或慿恃頑惡出不遜言語

    欺陵街巷非理搔擾乞托爲活等人仰

    鄰保衆共起遣出離縣界如不伏起遣

    宻來告官當議依法施行

 一民間多作社㑹俗謂之保田蠶人口求福禳

    災而巳或更率歛錢物造作器用之𩔖

    獻送寺廟動是月十日有妨經營其間

    貧下人戸多是典剝取債方可應副又

    以畏懼神明不敢違衆或是爭氣強湏

    入㑹愚民無知求福者未必得福禳災

    者未必無災汝輩但孝順和睦省事長

    法不作社㑹獻送自然天神祐助家道

    吉昌汝若不孝不睦非理作事雖日日

    求神禱佛亦不免災禍也

 一夏秋稅賦並預買匹帛及合納錢物諸般欠

    負等纔見縣司起催切依牓上日限便

    趂有物之際送納了足不得卻將錢與

    戸長甲頭承催之人拖延過時直至勾

    追枉遭刑責其合納錢物終要輸官何

    縁蠲免

 一誤放牛馬之𩔖踐食田苗或蓋屋築墻偶侵

    疆界地主未得經官陳訴先且以理咨

    問犯人犯人便湏謝過陪備退還若是

    不伏便仰告官罪必有歸

 一凢有賊發火起仰鄰保立便遞相叫喚急疾

    救應不湏等候勾追卻致悞事若官司

    㸃檢或保衆首說有不到之人其牌子

    頭並地分幹當人一例勘決

 一鎭市郷村有行止不明無圖運作過之人並

    開櫃坊沽賣私酒之家仰地分幹當人

    或鄰保宻來告官若或隱情因事彰露

    被別保人戸告發其鄰保及幹當人的

    不容恕

 一諸色行鋪不得輙將人戸寄付並修整及染

    練物色之𩔖解賣其知情収解承買之

    人亦當嚴斷

 一有田園之人切湏時復躬親照管明立界至

    耕種及時斷賃如約佃客誠實湏加饒

    潤

 一佃戸勤強便足衣食全藉主家照顧不得偷

    瞞地利作事誠信湏曉尊卑莫與主家

    爭氣邀勒主人待要移起被人窺見所

    爲便是養家之道

 一放債人戸切湏饒潤取債之人輕立利息寛

    約日限即不得計套貧民虛裝價錢質

    當田産及強牽牛畜硬奪衣物動用之

    𩔖凖折欠錢其欠債人戸亦不得昏頼

    失信湏防後來闕乏全藉債主緩急接

    濟

 一凢作營運務要乆長取利豈可便要成立家

    資切不可貨賣假僞物色及用私鬥秤

    尺大収小出剝刻貧民卻將錢財非理

    破使惡積禍生汝冝前悔

 一應陳狀理㑹事其見行未絶者縁新官到巳

    自剗刷催促外切慮人戸爲見新舊官

    交替之際再將巳經縣司理斷事煩紊

    官方並仰陳狀人於狀內分明聲說今

    來所理㑹事即未曽經本縣理斷如後

    異同甘罪不詞

 一應人戸自執去判狀湏是付耆長正身仍取

    批収慿由収掌

 一應冩狀鈔之人縣司巳籍定姓名各給木牌

    於門首張掛並有官押印子於鈔上印

    號仰人戸子細詢問即不得令無木牌

    印子人書冩狀鈔之𩔖如人戸自能書

    冩即於狀鈔上稱說係某親書並湏

    楷書冩

      狀式

    某郷某村耆長某人耆分第幾等人戸

    姓某見住處至縣衙幾里如係客戸即去係某人客

    所論人係某郷村居住至縣衙幾里

    右某年若干在身有無疾䕃婦人即雲有無娘孕

    及有無疾蔭今爲某事伏乞縣司施行謹狀

      年月 日姓某押狀

 一應籍定冩狀鈔書鋪戸不得爲見縣司指揮

    不係籍人不得書冩狀鈔卻致邀難人

    戸多要錢物如察探得知必定開落姓

    名

 一應百姓年七十或篤疾及有孕婦人並不得

    爲狀頭

 一應係州城下居住人戸不得詣縣中陳狀

    項唯𠋣郭縣可用

 一應官私債負今並寛給日限還納不得更似

    日前故作拖延

   右各知委  年月 日

 

作邑自箴卷第六

本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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