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切實加強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為北京奧運會的順利舉辦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編輯

奧林匹克標誌是奧運會和奧運精神的象徵,也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奧運會主辦國家的重要知識產權。依法保護奧林匹克標誌不僅是主辦國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主辦國保證奧運會成功舉辦的重要舉措。通過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要達到的目標是:深化對奧林匹克標誌及其保護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意識;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各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的行為;加強溝通和協調,實現對奧林匹克標誌使用行為的全方位監管。

二、主要任務 編輯

(一)集中整治行動 編輯

保護奧林匹克專有權行動從2007年8月開始,到2008年底結束。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2007年8月、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分別進行三次集中整治行動,在商品流通領域和商標印製領域全面檢查奧林匹克標誌使用情況,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商品和非法印製奧林匹克標誌的行為。

1.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時段為北京奧運會倒計時一周年、200天和100天三個重要倒計時紀念日所在月(分別為2007年8月、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以及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期間。在上述重點時段,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合國家對各紀念日開展的各項重要活動,對侵犯奧林匹克標誌違法行為展開集中整治。

2.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地區主要是指:北京、青島、天津、上海、瀋陽、秦皇島等奧運賽場城市;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期間,火炬傳遞途徑的各省(區、市)以及全國各重點旅遊城市。

重點地區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和奧運特許商品市場秩序直接關係到國家形象,意義重大。重點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聯繫賽事舉辦、火炬傳遞等重大活動頻繁,中外旅遊者相對集中、奧運特許商品需求旺盛的客觀實際,緊密配合地方政府、奧組委等有關部門,周密部署、重點突出、依法履職,切實維護好奧運特許商品市場秩序,同時要注意做好緊急預案並積極探索重大活動中奧林匹克標誌案件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好突發事件。

3.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環節是奧運特許商品生產領域、商品流通領域和商標印製領域。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查、檢查和查處方案,保證目標清晰,任務具體,責任到人。

4.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檢查商品主要為帶有奧林匹克標誌的紀念幣、紀念章、毛絨玩具、體育用品、運動服裝、鞋帽、文具等為廣大奧運參與者、遊客和普通消費者喜愛且易產生奧林匹克標誌侵權行為的旺銷商品。

5.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市場主要為各風景名勝旅遊區旅遊紀念品市場、中外公眾所熟知的商品批發零售市場、城鄉結合部、城鎮小商品集散地及學校周邊地區的小商品批發、交易市場等。

6.bn強對廣告、網絡等媒介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行為的監管。禁止經營者利用奧運會、奧林匹克等名義對商品或服務進行虛假宣傳、發布違法廣告。

(二)培訓 編輯

為保證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職權主動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誌案件工作的順利實施,商標局將分階段、分區域,對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商標執法人員進行培訓。

2007年下半年,商標局將在青海西寧、山東青島、廣東中山舉辦三次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培訓班暨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問題座談會。全國31個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15個副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及250個地(市)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將分片派商標執法工作骨幹參加培訓班暨座談會。培訓班暨座談會將集中研究奧林匹克標誌執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總結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方案的貫徹落實情況,研討奧林匹克標誌案件定性和法律適用等議題,還將邀請奧組委人員就奧林匹克標誌權利狀況、商業運作情況、奧運特許商品真偽辨別情況對參會執法人員進行培訓。

2008年是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的決戰之年。2008年上半年,商標局將在北京和浙江寧波舉辦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中期總結暨2008年工作部署會議。全國31個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15個副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將分片參會。會議將認真總結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半年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對好的經驗進行推廣,對下一階段的專項行動進行調整和部署,同時對賽事期間的應急處理機制進行研究。

(三)宣傳 編輯

隨着奧運會的臨近,奧運經濟勢必逐漸升溫,全社會對奧林匹克標誌的關注會越來越廣泛、越來越集中。要充分利用現有媒體和資源,大張旗鼓地宣傳有關奧林匹克標誌使用和保護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意識。

1.2008年「4·26知識產權宣傳周「,要以奧林匹克標誌保護為宣傳主題,廣泛散發與奧林匹克標誌及其保護工作有關的宣傳材料,達到既宣傳奧林匹克精神,又宣傳奧林匹克標誌的目的。

2.利用各種媒體及時報導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宣傳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保護奧林匹克標誌的做法和經驗。

3.在奧運賽場城市、紀念產品主要生產地和銷售地以及培訓會議承辦地,適時舉辦奧林匹克標誌法律諮詢、產品展示和真偽識別講解,對社會公眾普及奧林匹克標誌法律保護知識,培養辨別產品真偽的能力,加強對奧林匹克標誌生產經營活動的社會監督。

三、工作要求 編輯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事關全局,責任重大,既關係到中國在世界的形象,也關係到工商行政管理隊伍在中國的形象,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肩負起做好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的歷史重任。

(一)堅持集中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對奧林匹克標誌紀念晶的主要生產地、商品集散地、批發市場和大、中型商業銷售市場的日常巡查,發現侵犯奧林匹克標誌行為的,依職權主動查處,決不姑息。要認真研究、積極應對奧林匹克標誌侵權行為的新動向,着力打擊未經授權擅自生產、銷售假冒奧運會特許商品,非法印製侵權奧林匹克標誌,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平台等科技手段經營奧林匹克標誌侵權商品等奧林匹克標誌侵權行為,並注意在行動中追蹤制假窩點,對侵權行為從源頭上予以打擊。

(二)堅持行政處罰和教育引導相結合,加強對市場主辦單位的教育引導,提高其依法經營意識,鼓勵其對本市場的違法經營行為及時舉報。對經銷侵權商品屢教不改的攤販、商場櫃檯承租商,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包庇縱容承租商銷售侵權商品的市場主辦單位,依法追究侵權責任。

(三)加強內部協調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商標管理、公平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在集中整治行動中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打擊合力。

(四)加強與北京奧組委的溝通與協作,及時公布有關奧林匹克標誌許可使用信息,發揮北京奧組委在案件線索、商品真偽鑑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確保執法行為及時、準確、高效。

(五)加強與公安、海關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做好行政處罰與追究刑事責任的銜接。在案件查辦過程中要追根溯源,追查窩點,擴大案件成果。對構成商標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加強信息溝通。在執法過程中,各地要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對於需要跨地區查辦的大案、要案線索,可隨時提出協查意見。

各地務必求真務實,深入執法一線,及時了解和掌控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開展情況,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直接督辦3至5件大要案件,並做好三次整治工作總結。在奧運會舉辦前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派人對部分地區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解決問題,總結經驗,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