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根之偶像說

倍根之偶像說
作者:李大釗 1916年
1916年8月31日

  昔者,倍根氏創說,首提出四類偶像,謂欲得真理之奧,必先破壞此四類偶像。蓋偶像雲者,即先入為主之偏見妄想也。

  四類偶像維何?一曰:岩窟之偶像,即由於個人之癖性或偶然之事情而來之偏見。囚錮於此偏見者,恰如籠人於岩窟之中,而有坐井觀天之象也。二曰:劇場之偶像,即認傳襲之言說,流行之風俗,為有權威不加批評思考而生之偏見也。三曰:市場之偶像,是乃純由言語而生之偏見。夫言語者,表布思想之具,今乃忘其為記號之用,而信為有應之之實物,非偏而何?四曰:種性之偶像,此由人類之本性而生,浸淫於人間思想之偏見也。五官錯覺,即其例焉。其或因人間境勢之便,施以解釋而枉人以從己者皆是也。

  吾國歷史傳襲最久,舉國昏昏皆為崇拜偶像之人,聞倍氏說,其亦知所感奮乎?

  1916年8月31日

  《晨鐘報》

  署名:守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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